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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年报出炉

澳門日報 2023-03-03


廉署公布去年工作报告
共收到712宗投诉或举报
涉及立法会选举投诉检举调查、
惩教人员诈骗公帑、
海关关员违规开设公司等案件



特区公报刊登《2021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廉政公署去年全年共收到712宗投诉或举报,当中涉及选举的有179宗,经整理并合并标的重复的投诉或举报资料后,具条件立案并送交反贪局跟进的有119宗,送交行政申诉局跟进的有226宗,不具条件立案归档或转介权限部门处理的有310宗。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规定,报告已提交行政长官贺一诚。


廉署:呃公帑案减

续反贪跟进行政申诉

 

报告指出,去年涉及各类基金诈骗的案件数字较往年明显下降。
反贪工作方面,除了成功追缉长期生活在内地的前土地工务运输局(现土地工务局)前领导归案外,还侦破多宗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和违纪案件,同时查处多宗与私营部门贿赂有关的案件。
行政申诉工作方面,廉署将多个相同或类同标的案件合并处理,采取全面调查机制,减少陈年积案数字之余,归纳并分析个别案件所反映的行政现象,统一向有关部门或行政机关提出建议。

去年立会选举

廉署开立廿八调查卷宗



去年是澳门立法会选举之年。廉署去年在监察立法会选举活动期间,共开立28个调查卷宗,当中包括4个侦查卷宗及2个轻微违反卷宗。
年报公布部分案件节选,当中包括去年8月3日侦结一宗专营公司人员涉嫌违反《立法会选举法》关于中立义务规定的案件调查,并移送检察院处理。调查发现涉事专营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于执行职务期间,在工作会议上向员工派发某参选团体的提名表,呼吁并动员公司员工签署,更指示辖下某部门收集员工已签署的提名表,因此涉嫌违反中立义务并构成加重违令罪。
去年10月26日侦结一宗涉嫌贿选的案件并移送检察院处理。经查明,某候选人一名亲属在选举宣传期分别以两个微信号发布朋友圈内容,呼吁他人投票予该候选组别并承诺给予金钱利益作回报。经调查,虽然其行为不涉及他人指使,并且该等朋友圈内容已于短时间内删除,但其行为已涉嫌触犯《立法会选举法》规定及处罚的贿选罪。


巴士公司派员工福利

无宣传某候选组别


廉署年报指出,去年接获举报指澳门某巴士公司突然向员工派发6,500元,理由是公司升格为二级公司,并要求员工支持特定候选组别;该巴士公司的上级公司向其集团员工派发9,000元,并要求员工支持特定候选组别,怀疑当中存在买票的情况。
经调查,证实上述公司曾于2020年及2021年先后向巴士公司员工派发约6,500至9,000元不等的“抗疫金”。但该公司派发上述的津贴属单纯性的员工福利,并无向员工提及任何选举宣传,亦无明示或暗示要求员工支持某一特定候选组别,故案件已作归档处理。


揭惩教人员骗公帑

网购平货报销赚差价

 

去年反贪范畴案件中,包括侦破一宗公务员诈骗公帑案。举报指该名人员在采购物资时涉嫌于内地网购平台购入平价物品,再提交一张由本澳供货商开立的虚假单据报销费用以赚取差价。
廉署调查后发现,惩教管理局属下少年感化院一名技术辅导员每年负责该局所举办的展销会的展品展销工作。
该名人员自行透过内地网购平台采购物品后,委托一间本地商户开立收据,并将收据交予惩教基金报销,藉以制造有关货品是购自该间本地商户的假象。调查发现该名人员于内地网购平台实际采购的物品数量及价格与报销数量及价格不符,存在实际采购金额及数量少于报销金额及数量的情况。
行为人涉嫌触犯一项《刑法典》规定及处罚的诈骗罪,案件已于去年2月移送检察院处理。廉署已就涉嫌违纪的人员通报该局处理,同时要求少年感化院检视采购及物资管理的程序,确保公帑合理运用。


法务局司机

私车占公务车位被罚款


报告指出,有举报指法务局有司机长期擅自占用公务车位,以停泊私人车辆。廉署经调查证实举报属实,涉案司机的私家车确实占用部门车位,遂通报法务局,以便跟进处理。
局方接纳廉政公署通报并开立纪律程序。进行调查后,预审员认为涉案司机是在有过错的情况下,违反《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所规定的无私义务、热心义务和服从义务,故对其作出纪律控诉,当局最终决定对涉案司机作出相当于巨额的罚款处分。至于涉及的罚款金额,廉署回复指,由于涉及纪律程序和保密原则,没有补充。


去年开立226宗行政申诉

169宗结案

 


截至去年底,廉署行政申诉范畴新开立个案共226宗,当中专案调查卷宗占221宗,全面调查卷宗为5宗。
连同上年度转入的案件,廉署在行政申诉方面完成处理的个案共169宗,其中专案调查卷宗占166宗。相比2020年同期的结案数字较低。


违法工程列“回头看”

廉署促提升处理效率



行政申诉方面,廉署合并28宗正在处理的违法工程案件,以全面调查形式完成首阶段调查工作,提请当局必须认真正视及检讨实务操作上所出现的问题。廉署已明确通知工务当局,所涉及的违法工程个案已被列入“回头看”清单,将适时适当进行再度审查。

关员开公司遭撤职


廉署收到有举报指有海关关员开设多间公司承接海关及消防局多项工程项目,质疑存在行政违法的情况。经调查,涉案海关关员自2015年起,确以个人名义开设3间分别从事贸易、工程及运输的公司。廉署遂通报海关,以便跟进处理。
海关接纳廉署通报并开立纪律程序。经调查后,证实涉案人员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该等私人业务的,亦查明部门从未将任何采购判给该等公司,同时,亦发现涉案人员曾无合理解释的情况缺席健康检查委员会,以及无主动向部门通报其在担任职务期间因涉及刑事犯罪案件而接受司法审判的事实。
预审员认为涉案人员即使有就上述开设的公司作出财产申报,亦已违反《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所规定之特定义务,结合其同时违反的军事化人员的其他一般义务,当局最后对涉案人员科处撤职之纪律处分。


公布四宗回头看案件

 


《2021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公布四宗再度审查(“回头看”)案件。
对于多次向市政署举报称下环街某食店卫生欠佳却只有劝喻的案件,廉署人员于不同时段明查暗访,当中未见市政署存在监管不力等明显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的情况。廉署已向市政署反映意见,建议订定关于饮食场所存放食物的指引,在通知书中应清晰列明一旦被检控处罚的法律依据及法定罚款金额,以达警示效果等。
另一宗“回头看”案件中,有投诉人称其就本澳报章刊登不雅相片一事,向行政公职局辖下的政府资讯中心查询检举时,质询部门推卸责任。廉署调查并证实,政府资讯中心相关接线人员未按照上级指示及内部工作指引的规定,告知投诉人可选择使用该中心的转介个案服务,甚至未正确认知及清楚了解上述法律赋予市政署的相关权限的情况下,贸然向投诉人提供有关资讯。行政公职局自行检讨咨询机制,并承诺将优化跨部门合作,加强该中心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以便更快及更准确地向市民提供所需的资讯。
另外两宗“回头看”涉及社工局“社会融和计划”资助执行情况、青洲河边马路与山茶街交界的青洲卸除燃料车辆泊车区长期违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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