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一集介绍了“公务上之侵占罪”,今集继续介绍另一项公务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滥用职权罪”。公务人员滥用职权,除了会损害公众利益,更会破坏特区政府的形象。触犯“滥用职权罪”,将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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