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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下调
资产净值上限下调约10.5%
特区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调整经屋申请收入和资产净值上限。其中家团每月收入上限下调约7%;资产净值上限则下调约10.5%。
一人家团每月收入上限由38,350元下调至35,650元,二人家团以上的上限由76,690元下调至71,310元,至于下限维持不变。资产净值上限方面,一人家团资产净值上限由1,254,900下调至1,122,200元,二人或以上家团由2,509,800降至2,244,400元。
经屋申请降收入上限
或排除部分合资格者
政府曾表示今年内开展新一期经屋申请,涉及新城A区5个项目。开队前夕,政府下调经屋申请收入上限和资产净值,是继2021年后再次下调。分析认为,由于收入下限不变,经屋与社屋的衔接不变;但上限与资产净值降低,或将部分原来符合资格的申请者排除在今年经屋开队的资格范围内,尤其是没有受疫情影响薪酬的人士。
特区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调整经屋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每月收入的下限和上限以及资产净值上限。
回顾近十年申请经屋每月收入的上限及资产净值上限调整情况,基本上只升不跌,唯一一次下调是2021年,当时双双微调约1.4%。对比之下,今次的降幅稍大。
根据“经屋法”规定,订定经屋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每月收入上限时,须考虑住房开支、非住房开支及储蓄;在订定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的资产净值上限时,尤其须考虑自由市场住宅用途不动产交易的价格、银行贷款金额及其他负担。但有关调整参数及指标未有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