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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做!这种行为会被罚

澳門日報 2023-10-14


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屡禁不止

治安警持续监察及打击行人违规

上周共检控159宗行人违规个案

相关人士可被罚款300元



为减少因行人违规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治安警持续到本澳各区开展监察及打击行人违规行动。上月25日至本月1日,治安警在人员流动较频密的地方,加强打击行人违规行为,共检控159宗行人违规个案。

治安警察局早前公布今年首8个月共检控近1,500宗行人交通违规,平均每月约187宗,上述一周的违规数字几近过去一个月的平均数,相信与警方加强打击有关。


巴波沙违规黑点


巴波沙大马路是澳门乱过马路黑点之一

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屡禁不止,不论是驾驶者还是行人均累己累人。小部分行人安全意识薄弱,不时贪方便乱过马路。在首8个月检控的个案中,主要涉及没有使用斑马线、行人天桥等过路设施,当中以巴波沙大马路,违规个案最多,共有497宗。


上月曾发生电单车因避行人而自炒的交通意外
乱过马路对自己和驾驶者皆构成危险,分分钟引致难以补救的后果。上月中路氹城银河对出的莲花海滨大马路就发生一宗电单车因闪避乱过马路行人而自炒的交通意外,意外导致电单车驾驶者及乘客倒地受轻伤。事件被前车行车记录仪拍下,上载到网上疯传,引发热议。

治安警察局接报事件后随即派员跟进,经调查后寻获2名涉事行人,均为内地居民,并作出检控。


违规者罚款三百


行人乱过马路,对驾驶者及行人本身也构成危险。
治安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0条规定,行人应在有适当信号标明的人行横道,包括斑马线或步行线上横过车行道;如在装有交通灯的人行横道上,行人应遵守交通灯号的指示;如50公尺距离内没有经适当信号标明的人行横道时,行人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在人行横道以外的地方横过车行道,且应依循最短路线尽快横过;违反以上规定者,可被罚款300元。

治安警呼吁,行人应使用行人过路设施横过车行道,且在确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情况下行走,切勿胡乱横过马路或作出任何阻碍交通之行为,以免酿成交通事故;驾驶者在行车时亦应时刻留意路面状况,保持安全距离和适当车速,人车礼让,共建安全道路环境。




部分图片来源: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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