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将于11月5日起生效
澳门卫生局表示
倘发现未成年人饮酒
将处罚提供酒精人士
《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将于11月5日起生效,澳门电台节目《澳门讲场》今早邀请卫生局代表共同探讨防控烟酒工作。
有听众关注顾客自行带酒到食店内给予未成年人饮用如何处理。卫生局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主任林松解释,“控酒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提供或售卖酒精饮料,若顾客自行带酒,并让未成年人饮用,则属于顾客的责任。餐厅员工看到未成年人饮酒,亦有责任劝喻切勿饮酒,倘劝喻不果,应通报主管实体或警方。卫生局到场后发现未成年饮酒的情况属实,将处罚提供酒精人士,并会依法通知有关未成年人的学校及家长,由他们加强教育。至于啤酒节应否禁止小童入场。林松表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小童参加啤酒节或酒精主题的嘉年华活动,但已与业界沟通,建议不要让小童入场。因为参与的过程中,小童容易接触酒精,甚至饮酒,而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业界称会考虑在网站或销售门票时提示相关的法律要求,并减少未成年人进场。被问及通过外卖平台订购酒精饮料的处理,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顾问医生柯庆建表示,已向外卖平台业界举行讲解会,建议加强外卖员的培训及指引,使所有员工知道法律规定及车手职责。外卖平台应建立监管机制,如面对相关订单时,通过机制加强身份年龄的认别。又建议外卖员速递产品时宜当面交收,确认对方是成年人才给予,若对方为未成年人,车手有权拒绝把酒精饮料提供予对方。
卫生局局长罗奕龙表示,为了确保《控酒法》有效实施和执行,卫生局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已制订好内部指引及规章制度,与治安警察局、旅游局及市政署三个“监察执法”实体,共同探讨协同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罗奕龙表示,本澳未成年人曾饮酒比例逐年上升,根据2018年的调查,18岁以下人士中有8成曾接触酒精饮品,相当比例在13岁时已饮酒,较邻近地区严重,受访者接触酒精途径有三分之一自行购买,三分之一在食店内及两成在家中取得。饮酒对于处于“身心发展重要阶段”的未成年人危害性更大,包括对脑部发育和行为控制产生不良影响,容易出现药物滥用和危险性行为;且未成年人越早开始饮酒,在成年后越容易面临酒精滥用的问题。控酒法宣传推广方面,罗奕龙表示,已成立包含33个部门和机构的“澳门控酒联盟”,共同推动控酒的宣传教育工作;设立“控酒信息网”,将酒精危害资讯、业界指引、图文包等全部内容放在网上公开的平台,近日亦将派员落区向零售业商户讲解法律要求,派发法定标志和宣传单张,协助商户遵守法律规定。局方会续以线上线下等多途径、多平台全方位宣传推广,不断加深社会各界对控酒法的认识。亦希望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向社会大众传递预防未成年人接触及饮用酒精饮料的讯息,共同守护下一代健康。柯庆建称,法律规定所有有提供酒精饮料销售的地方,都不应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商户如怀疑购买者为未成年,有权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商户应谨慎处理。
有听众冀本澳加强规管边走边吸烟(俗称“吸烟火车头”)行为。柯庆建表示,卫生局曾考虑过不同方案,如在公共场合设置吸烟亭,但考虑到本澳室外公共地方相对狭窄、行人较多,认为设置固定吸烟点需审慎评估及取得社会共识。局方将持续加强宣传吸烟的害处,鼓励吸烟者戒烟,逐步减低澳门的吸烟率。被问及会否在大三巴、官也街等旅游区的公共建筑物,设置固定禁烟区域,以减少二手烟害。柯庆建重申,曾考虑好多方案,希望透过对吸烟者造成不便,从而减少吸烟者在公共街道吸烟,以及减少居民吸食二手烟。但问题在于如何找到合适地点设置禁烟区。至于在公共建筑设置禁烟区,由于涉及政府不同部门,要持续协商,将来不排除可更深入探讨。“控烟法”修法后,允许私人实体在管辖区域自行划定禁烟区,企业或屋邨都曾尝试设置,成效不错。多名听众关注控烟的执法情况及成效,有听众反映,曾致电控烟办投诉大厦公共地方有人吸烟,但至今吸烟情况仍未遏止。林松表示,经常收到投诉电话,但巡查人员到举报地点时,吸烟人士已走。建议致电投诉时讲清楚具体地点及吸烟时段,中心会持续跟进。同一地点不同地段收到超过五次投诉将列为投诉黑点,会联同其他实体巡查或突击检查。另外,可向管理处投诉,私人屋苑公共地方应该禁烟,管理处应张贴禁烟标示。柯庆建表示,今年1至9月,控烟办巡查约22.5万间场所,同比去年增加18.6%,检控个案共2,317宗,同比增加92.4%,当中2,291宗为违法吸烟,18宗为违法销售不附标签规定烟草产品,4宗为携带电子烟入境。至于协助戒烟情况,罗奕龙表示,卫生中心开设的戒烟门诊,会通过教育、认知行为治疗,配合尼古丁阶段性替代方法帮助居民戒烟。每年有2,500至3,500人接受戒烟服务,戒烟成功率高,认为戒烟门诊成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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