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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人民检察院、靖边县妇联联合新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

靖边检察
2024-10-2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示,靖边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妇联,共同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办好信访案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一、优先办理以下六类控告申诉案件

1.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

2.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3.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4.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5.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6.因犯罪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需要给予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



二、办理方式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对外依托线下进驻县综治中心,线上进驻城乡社区,依照与县委政法委共同签署的《靖边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驻靖边县综治中心工作衔接机制》收集涉法涉诉线索,对内通过第一检察院部、第二检察部办理案件过程中移送涉法涉诉受理的线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了专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耐心、细致、认真倾听来访者诉求,仔细记录,对其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依照规定进入办案程序的及时优先进行办理,根据案件情况召开公开听证,疑难复杂案件的领导包案办理,生活者的进行多元化帮扶救助,做到7日内日程序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发现第六类案件,提前邀请县妇联接访,妇联依职能及时组织专家给予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做到实质性化解。



三、办理成效

通过“双进”工作接收涉妇女儿童线索14件,县妇联移送1件,内部移送6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收18件。向第一部检察部移送立案监督线索1件,向第二检察部移送民事监督线索2件,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院领导邀请市人大代表上门召开司法救助简易听证会1件,该案因故意杀人导致被害人家庭困难,被害人妻子及父母孩子陷入失去亲人的痛苦中不能自拔,到困难妇女家了解生活状况,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情绪安抚,依法进行司法救助,解决其急难愁盼的问题,帮扶其走出困境,送去检察关怀。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信联办共同化解1起土地纠纷案件,反映人贾某某(女)因土地界限不清,与邻居就土地权属问题上访10余年,经过上门公开听证、信联办联席会议多次多角度进行沟通协商,化解了“心结”,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将矛盾纠纷解决在了基层。

妇女儿童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仍然存在,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县妇联依法能动履职,帮助困难妇女儿童摆脱生活困境,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ND


文字:张小欢 编辑:刘星星  审核:拓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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