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法执行局: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对被执行人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执行,反之亦然

点击蓝字关注☞ 律法新声 2024年11月20日 20:48

来源:律道说法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第一、从立法体系上看,我国法律将民事主体划分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三类。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公民(自然人)主体体现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民法典条文中。个体工商户虽具有与普通自然人不同的特殊权利能力,即依法核准登记后,享有生产经营权,但其仍属于公民(自然人)的范畴,是公民(自然人)这种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形式。


第二、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其原理为就个体工商户而言,其财产与作为经营者的自然人个人或家庭不可分离。个体工商户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与实际经营者个人或家庭的财产融为一体,二者难以区分。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是合为一体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自然人)就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就是依法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虽有“户”之名,但其法律人格往往与投资人高度重合,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由投资者亲自管理,投资者个人财产与其投资经营的财产并未分离,故两者在民事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投资人(经营者)最终承受,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也宜作为经营者的责任财产。

第三、个体工商户,既包括个人经营的,也包括家庭经营的。在执行中亦要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原文载于《执行工作指导》总第84辑)

精彩推荐:

1、托人违规办事没办成起诉退钱,法院怎么判

2、自然资源部明确:夫妻一方可以仅凭离婚协议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吗?

3、最高法:今后这8种情况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

4、总有人问律师:对方没钱,起诉、执行有用吗?2023统一答复

5、公安派出所不再办理的证明,我们找谁开?这次全给你说清楚

6、全国律协发文:律师不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7、张军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阔别十年,第三次回到最高法!

8、法院公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2023)


-End -

2024更值得关注的法律自媒体

↓↓↓等待您的品鉴↓↓↓


律法新声

一个有态度的法律人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传播法律声音与智慧,分享经典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律法新声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