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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相关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广电业内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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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编制并审查的《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也在同天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


《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指出,省级技术平台应覆盖全省,与省域内县级融媒体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互动。省级技术平台定位具体定位如下: 


a) 为省域内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业务开展提供云端服务和技术能力支撑;

b) 为省域内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业务开展提供基础资源支持;
c) 为宣传管理部门提供宣传管理和内容监管的技术支撑。 


省级技术平台基于支撑省域内多个县级融媒体中心的集群优势,支撑宣传管理部门对省域内县级融媒 体中心的统一宣传管理和内容监管,发挥宣传工作的上传下达作用。省级技术平台支撑县级融媒体中心的 通联协作和内容交换业务,实现省域内县级融媒体中心的联合报道和新闻内容交换。 


省级技术平台支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展媒体服务类、党建服务类、政务服务类、公共服务类、增值服务类等业务。县级融媒体中心可基于省级技术平台提供的多渠道信息汇聚能力、强大的音视频处理能力、 大数据分析能力、多渠道发布能力和新媒体开发运营能力,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全媒传播”,根据“移动优先”原则,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的创新,采用融合传播方式和多样态融合产品,实现宣传内容最大范围的有效传播,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县级融媒体中心可基于省级技术平台,将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与多样化需求快捷对接与交互,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


省级技术平台可为省域内县级融媒体中心开展业务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资源支持。 



省级技术平台采用开放的云架构,具有松耦合、资源池化、高可扩展等特性, 具备满足业务发展快速迭代升级的能力,可采用微服务架构方式实现。平台的存储、计算、网络能力应适配省域内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接入需求。平台基于多租户的管理机制与技术手段,实现不同网络、不同业务之间的云主机隔离和安全控制;根据不同用户、不同业务的计算、存储、网络负载情况,实现资源的动态 分配、弹性伸缩。平台应具备系统容灾能力和数据备份手段。 


平台包括基础资源、工具、服务、运营管理、宣传管理服务与媒体协作和安全保障等部分,基础资源主要包括基础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等,为工具和服务提供基础支撑。工具主要包括精编生产工具、快编生产工具、微博微信生产工具、数据分析工具、APP定制工具、生产协同工具等,服务包括媒体服务、 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宣传管理服务与媒体协作主要包括宣传管理服务、内容监管、通联协作、内容交换和培训指导等功能。 


运营管理包括租户管理、服务管理、计量计费、运行维护、监测监管、资源管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 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云安全、安全监测等。 平台通过业务数据接口与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及互联网汇聚等第三方系统互联互通,支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展业务。


《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基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业务类型,规定了其总体架构、功能要求、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关键技术指标及验收要求等内容。明确县级融媒体中心设施应包括技术用房、技术配套用房、辅助配套用房三部分。技术用房和配套设施应满足融合媒体业务开展的要求,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同时,应根据技术经济条件、工程类型、建设场地条件、城市规划要求等因素 区别对待,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

(摘录)


总体要求


县级融媒体中心应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总体要求如下:

a) 应按照移动优先的原则,利用移动传播技术,形成渠道丰富、覆盖广泛、传播有效、可管可控 的移动传播矩阵;

b) 应按照“媒体+”的理念,从单纯的新闻宣传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增强互动性,从单向传播向 多元互动传播延伸,将媒体与政务、服务等业务相结合,提供多样化综合服务,满足用户多样 化的需求,开展“媒体+政务”、“媒体+服务”等业务;

c) 应开展综合服务业务,面向用户提供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交传播、教育培训等服务。


媒体服务类


制作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客户端、网站等提供给用 户,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和应急广播等业务。

广播业务

制作音频节目,通过广播播出机构进行播出,传播给受众,包括时政、综艺、财经、科技、音乐、 体育、文娱、教育、旅游、“三农”等内容。

电视业务

制作视频节目,通过电视播出机构进行播出,传播给受众,包括时政、综艺、财经、科技、音 乐、体育、文娱、教育、旅游、“三农”等内容。

报刊业务

制作文字、图片,通过新闻出版机构进行排版、印刷和发行,传播给受众,包括时政、综艺、财 经、科技、体育、文娱、教育、旅游、“三农”等内容。

新媒体业务

制作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通过各类客户端平台和社交平台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发布,传播给 用户,包括数字杂志、数字报纸、音视频节目等业务。

应急广播

制作包含应急信息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大喇叭等渠道进行播 发,向公众发布紧急消息,提供信息服务。


党建服务类


对接党委部门技术平台,按照“媒体+”的要求,实现党建服务功能,为党建提供信息发布及宣传、 管理服务,协助党建工作的开展,包括党建新闻、党建管理、党务管理、在线培训考核、效果评估、党 内沟通等。

党建新闻

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展现党建新闻,传播党的声音,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党的工 作,展现党的形象。

党建管理

a) 党建会议流程的管理业务,包括会议组织、党员签到、会议纪要、学习情况量化考核及排名情 况统计等业务;

b) 党建活动的管理业务,包括活动发布、交流学习、评论等业务。

党务管理

a) 党务工作的管理,提供党务工作办理通道,包括党员登记、报销申请、组织建设、工作纪实、 投票选举、党费收缴、书记信箱、思想汇报、党优推荐、党员信息统计等业务;

b) 党内成员的管理,提供创建、维护党分支机构,多层次、分级别管理党内成员的业务;

c) 党务通讯的管理,提供创建支部通讯录的业务;

d) 组织关系的管理,提供组织关系转接、党务督办、思想汇报业务。

在线培训考核

提供题库创建、系统抽题、自动评分、反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统计等业务。

效果评估

提供组织(支部)积分、个人积分、积分记录、积分排名、积分规则设置及展示、积分统计等业 务。

党内沟通

提供党员与党员、党员与党组织、上下级党组织之间信息传递业务,把上级精神、政策指示贯彻 落实到基层每一名党员,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其他

其他党建服务业务。

政务服务类


对接政府部门技术平台,按照“媒体+”的要求,实现政务服务功能,为智慧政务提供信息发布及 宣传、互动业务。包括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政务办理、建言资政、服务评价等。

新闻发布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传播作用,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政策解读。

政务公开

发布各政务部门的日常动态、公告通知、政策法规、办事电话等政务公开信息。

政务办理

a) 为个人提供户政、出入境、交通违法、公积金、纳税缴费、福利救助、婚姻收养、证件办理等 政务大厅的接入业务;

b) 为企事业提供工商、税务、环保等政务大厅的接入业务。

建言资政

a) 以音视频直播、点播及图文等形式展现的党风政风热线节目;b) 以问卷调查、民意征集、满意度调查等形式提供民生调查业务;c) 提供用户与主管部门线上交流互动业务。

服务评价

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展现用户的上传诉求、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数据信息,展现满意度、办结 率、综合评分、优秀率等指标的政务服务评价。

其他

其他政务服务业务。

公共服务类


按照“媒体+”的要求,实现民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功能。

民生服务

为本地用户提供各类生活服务,主要开展民生新闻、便民查询、便民支付、医疗服务、周边服务、 社交传播、专家咨询、健康养老、智慧社区等业务。

文化服务

为本地用户提供各类文化服务,主要开展文化新闻资讯报道、文化基础设施全方位展示和沉浸式 体验、体育赛事资讯和服务、旅游信息服务、地域特色展现、演出活动支持等业务。

教育服务

为本地用户提供各类教育服务,主要开展教育信息、在线教育、教育考评、教育下乡等业务。

其他

其他公共服务业务。


增值服务类


为本地用户提供各类增值服务,提供广告运营、区域运营、电子商城及其他增值服务类业务。


总体架构


县级融媒体中心应充分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适应移动互联网,特别是5G的发展,总体要求 如下:


a) 县级融媒体中心应充分利用省级技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提供的资源和各种服务;

b) 应具备适应融媒体特点的敏捷生产和业务弹性部署的能力;

c) 应完成统一的信息采集,音频、视频、图文等多种媒体格式的内容编辑和格式适配,具备面向多渠道、多种终端的发布能力;

d)  应具备内容的监管能力,并支持与宣传管理部门对接,接受管理和指导;

e)  应支持IPv6,已建成的系统应逐步过渡到IPv6;

f)  应具备安全、高速、稳定的网络支撑,与省平台的连接宜选用专用网络链路,该网络不宜同时开展互联网服务;

g)  县级融媒体中心与省平台业务对接应符合GY/T 321—2019《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中“业务数据接口”章节中的规定。

系统架构


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技术系统由采集和汇聚、内容生产、综合服务、策划指挥、数据分析、内容审核、 融合发布、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和监测监管等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

部署要求


县级融媒体中心应优先利用省平台资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已建设的系统应逐步对接到省平台。


利用省平台资源部署的功能模块

宜利用省平台进行部署的功能模块包括:
a) 采集和汇聚功能中的用户数据、互联网内容、其他数据模块;b) 策划指挥功能中的通联协作模块;
c) 数据分析功能中的舆情热点、传播分析模块;
d) 综合服务中的党建、政务、民生、文化、教育、增值服务模块;e) 融合发布功能中的网站、微信微博等模块。


在本地部署的功能模块

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宜在本地部署的功能模块包括:

a) 采集和汇聚功能中的远程回传、记者外采、信号收录、应急广播消息等模块;

b) 策划指挥功能中的信息呈现模块;

c) 内容生产功能中的新闻演播室、新闻制作、广播电视综合节目制作、内容管理、生产协同等模块;

d) 融合发布功能中的广播、电视、报刊和大喇叭等模块;

e) 运行监控;

f)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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