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厦门32例、莆田24例、泉州3例!漳州凌晨紧急提醒!
9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3例(云南14例,广东8例,上海6例,四川2例,北京1例,福建1例,山东1例),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福建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59例(均在福建,其中厦门市32例、莆田市24例、泉州市3例),含1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福建)。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05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06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867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072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9月13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810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9894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5340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7404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4601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0例,其中境外输入19例,本土1例(在福建莆田市);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7例(境外输入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3例(境外输入1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01例(境外输入362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30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146例(出院11850例,死亡21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63例),台湾地区16093例(出院13742例,死亡839例)。
厦门一区域升为高风险
全市小区闭环管理!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 第6号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经专家研判,自2021年9月13日起,将同安区新民镇湖里工业园以东、同明路以西、集安路以南、集贤路以北的区域列为高风险地区。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3日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 第7号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应配备适当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戴口罩,具备线上办公条件的提倡线上办公。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离厦。自2021年9月14日零时起,确需离厦的,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中秋博饼、民间信仰、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各类大规模群体性聚餐活动。
五、全市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六、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七、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
八、各单位、社区(村)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杀。
九、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3日
非必要不往厦门,厦来漳必查核酸
截至9月13日18时,厦门累计报告12例本土确诊病例。9月13日晚,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 第7号通告要求,厦门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非必要不离厦,确需离厦的,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根据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现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
1.非必要不往厦门,厦门来漳必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8月30日(含)以来,从厦门同安区新民镇及祥平街道管辖区域、思明区中华街道的来漳返漳人员,严格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得离家外出,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从同安区、思明区其他区域的低风险地区来漳返漳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原则上不离家外出,并在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厦门其他区县的低风险地区来漳返漳人员实施14天的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尽可能不到通风不良或密闭的公共场所,并在第1、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中秋博饼、民间信仰、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大型群体性聚餐活动。
4.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5. 防聚集、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营业场所应佩戴口罩并主动亮码,不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全市所有公园、景区、农贸市场、宗教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博物馆、棋牌室、麻将馆、游乐活动场所、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商场、超市、餐饮店、电影院、网吧、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同一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应通过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6.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改变等症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7.零售药店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
8.各单位、社区(村)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强化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杀。
9.广大市民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每位市民都要积极接种疫苗,早接种早受益。
10.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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