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清华-哥伦比亚网络法论坛“数字经济治理”在清华法学院召开
2019年5月8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首届“清华-哥伦比亚网络法论坛”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廖凯原楼模拟法庭顺利召开。
本次论坛邀请了来自清华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伦敦国王学院、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微软亚洲研发中心、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人士,围绕“数字经济治理”主题展开热烈讨论、深度对话。
图为 | 与会嘉宾合影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Robert L. Lieff教授、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法务官Timothy A. Steinert先生出席论坛并发表开幕致辞。
申卫星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清华法学院将在未来重点发展法律与信息科技的交叉学科研究,与哥伦比亚大学在网络法方向的合作将大力推动计算法学建设,同时诚挚感谢哥大的同仁来到清华共创第一届法学论坛。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作开幕致辞
Benjamin L. Liebman 教授表示本次论坛为中美法律体系提供了相互交流与学习的平台,同时感谢阿里巴巴集团对论坛的大力支持。
图为 |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Benjamin L. Liebman作开幕致辞
Timothy A. Steinert先生相信中美互联网专家的合作研究将为促成公认的互联网法规、标准和理念、促进全球互联网发展带来动力。
图为 |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法务官石义德(Timothy A. Steinert)作开幕致辞
本次论坛分为三个议题,包括“人工智能、创新与法律”、“互联网与知识产权”、“大数据和网络安全”,嘉宾们围绕法律体系中的人工智能、数据保护体系、央行数字货币、网络安全等问题展开演讲与讨论。
在申卫星院长的主持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哥伦比亚法学院教授Timothy Wu于议题开展前进行了精彩的主旨发言。
周翔庭长就中国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表明中国正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以积极应对新一轮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以加强对数字经济环境下的民事权利保护、不断加强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工作以有力推进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图为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作主旨发言
Timothy Wu教授就是否应当针对科技平台适用垄断法展开讨论,就美国倾向于打破垄断的工业政策与日本的政府主导政策下中美企业的发展态势进行对比,并表明对于即将大选的美国而言,反垄断政策的问题是重要的。
图为 | 哥伦比亚法学院教授Timothy Wu作主旨发言
论坛的第一个议题为“人工智能、创新与法律”,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主持。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主持发言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Benjamin L. Liebman教授介绍了美国人工智能应用在法院系统中的问题,包括算法裁判的准确性问题、公开性问题、是否违反正当程序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院长就中国数据保护体系未来的道路选择进行分析,表示合同、算法和法律应当成为人工智能作为基础的规制因素。结合当下正在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申院长就算法透明度和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冲突问题和个人数据其上所存在的权利展开讨论,建议对于个人数据的保护应当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保护,采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实施细则共同构筑未来权利的体系。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作演讲发言
申院长随后针对与会人员关于“如何平衡科技产业的创新和个人基本权利”的提问进行了回答,表示两者平衡点在于技术发展的水平与文化的差异。
图为 | 观众提问
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张敏教授从个性化推荐中的用户满意度与公平性展开讨论,表示信息的质量、多样性、是否热点将会带来公平性的问题,建议从特征、算法、评价指标的角度解决公平性问题。
图为 | 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张敏作演讲发言
图为 | 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张敏作演讲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高丝敏副教授从有限理性和网络力量的角度对于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研究,表示出于央行数字货币从本质上改变了原有的私有化的支付体系以及货币体系的考虑,社会有需要推动数字化社会,这一方面将有利于政府获得对于经济更加中心化的控制权并带来一定社会福利性等,另一方面却是对个人隐私和财产权的巨大挑战。总体而言,央行数字货币如何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要的经济体是否会选择数字货币来产生网络的效应。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丝敏作演讲发言
第一个议题结束后,清华大学法学院刘晗副教授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对此展开评述。刘晗老师建议人工智能与法律都应当具有可解释性、建立可追责机制。杨明老师提出了数据权属的赋权问题与数据利用下的算法歧视问题,指出应当解决信息为外部所知的控制力问题、算法的公开问题与预测与干预的问题。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晗作评议发言
图为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作评议发言
论坛的第二个议题是“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由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Timothy Wu教授主持。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圣克拉拉大学法学院教授Colleen V. Chien表示AI是新兴技术领域,因此一方面要有管理AI的政策,另一方面涉及创新以及如何去制定政策,包括涉及隐私、公民自由、安全方面的政策。
图为 |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圣克拉拉大学法学院教授Colleen V. Chien作演讲发言
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教授Frederick Mostert表示数字时代的挑战需要建立对于法律制定的新视角。同时Frederick Mostert教授在答与会人员问时指出针对数据方面的争议而言,未来立法者应当制定程序方面的规定,在全球实现统一的争议解决机制。
图为 | 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教授Frederick Mostert作演讲发言
清华法学院冯术杰副教授对于版权法与电子商务法中就通知-删除程序的规定变化进行对比,表示电子商务法对于通知删除程序的规定创设了类似禁令的制度,建议通过市场的机制形成平台竞争以形成过滤机制自动采取。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术杰作演讲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舸从物权法定角度出发,表示对于信息的产权界定相比于复杂有体物产权的确定更为困难,赞成在如著作权法课题领域做类型限定,同时在语词下扩充范围。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舸作演讲发言
就该议题,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烨先生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副教授对此展开评述。赵烨先生认为应当建立全面的框架,借框架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崔国斌副院长表示每个领域的利益平衡关系均不同,需要极其精细的规则实现平衡,而制定一个非常宽泛的规则很容易打破利益关系导致负面的后果,立法者应该避免试图用一个通用的规则覆盖每一个领域的雄心。
图为 |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烨作评议发言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崔国斌作评议发言
论坛的第三个议题是“大数据和网络安全”,由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Benjamin L. Liebman教授主持。
哥伦比亚法学院教授、哥伦比亚法学院国家安全法项目主任Matthew C. Waxman结合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更新监控法、政府官僚机构、国际法与国际规范四部分就网络安全中的问题展开讨论,同时对于美国相应法律的引进提出建议。
图为 | 哥伦比亚法学院教授、哥伦比亚法学院国家安全法项目主任Matthew C. Waxman作演讲发言
西安交通大学马民虎教授就中国网络安全法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主要就CIA与能力建设的发展、IT安全向OT安全的发展、风险分析到威胁感知的发展展开讨论,表明中国已经初步建立网安法框架,中国网安法正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在逐步完善行业渗透与数据融合法的同时,重点打造程序法规范。以积极开放的态势创新发展中国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图为 | 西安交通大学马民虎教授作演讲发言
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高级专家刘洋先生从企业内部角度对于日常运营中数据保护遇到的挑战展开讨论,包括在敏捷开发的环境中如何持续保证隐私保护工作、内部沟通问题、人才问题等。
图为 | 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高级专家刘洋先生作演讲发言
微软亚洲研发集团法务总经理罗立凡介绍了关于网络安全的情况,就政府应用人脸技术提出六大原则:公允、透明度、责任制、非歧视、告知与通知、合法应用。
图为 | 微软亚洲研发集团法务总经理罗立凡作演讲发言
议题结束后,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谢永江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网络法国际中心主任吴沈括对此展开了精彩评述。谢永江副教授表示网络空间的国际规则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吴沈括教授对目前大数据、网络治理过程中的共性现象进行了总结。
图为 |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谢永江作评议发言
图为 |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网络法国际中心主任吴沈括作评议发言
在论坛的尾声,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致闭幕词。申院长对于Benjamin L. Liebman 教授及其团队、阿里巴巴集团、Timothy A. Steinert 先生、所有发言人、评论人表示真诚的感谢并祝贺清华-哥伦比亚大学的网络法论坛圆满成功。
图为 |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作闭幕致辞
至此,论坛圆满结束,本次论坛各位来宾畅所欲言、分享真知灼见,对数字经济治理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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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 第 85 期
编辑|饶金辉
责任编辑 | 马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