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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不要民粹主义,也不要精英主义

秦晖 少数派文选
2024-08-15


苏俄时期的俄罗斯乡村家庭

不要民粹主义,但不能不顾人民;不要寡头主义,但不能扼杀精英。“大众”与“精英”在个人尊严与公民基本权利上应当平等。

近年来,国内一些论著开始重视反对民粹主义的问题。实际上,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改革中,民粹主义也成了“全球”性的话题,“社会转型与民粹主义”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一种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民粹主义作为一种主张“革命”的激进思潮实为害群之马,应当大力清除之,而代之以权威主义;民粹主义会带来灾难性的“大民主”,远不如明君加顺民的“传统”制度好。

另一种较缓和的意见则认为:民粹主义重视“人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却流为“拜民主义”的极端,应当以精英主义来纠正它,或至少是调和它,实现大众与精英兼顾、下层与上层妥协的主张。

这些看法的共同点在于:都把民粹主义理解为对“人民利益”、“人民立场”的强调。因而,主张精英至上、权贵本位的人,倾向于全盘否定它;而主张上下兼顾的人,则倾向于否定其极端并调和之。

这一共同点恐怕是从“民粹主义”这一名词给人的印象而来。民粹主义这一译名其实有欠准确, 它的英、 俄原词都以“人民”为词根,应译为“人民主义”或“平民主义”。从这一字面上看,它似乎是很排斥精英倾向与权威倾向的。
  
但考诸史实则大不然。历史上的民粹派其实不但不反对权威,而且甚至可以说是极端的权威崇拜者。他们不仅容不得反对派,甚至容不得“旁观者”。

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

民粹派最著名的领袖特卡乔夫曾说过大意如此的一段话:什么叫革命?革命就是少数人强迫大多数人接受前者所赐予的幸福。

当年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与民粹派的第一场论战就是围绕“政治问题”展开的。民粹派反对西方式的民主,认为西方的“统治机关是选举的,选出来的都是富人。富人管事情很不公道,他们欺压穷人”。因此“对人民来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专制的沙皇还比立宪的沙皇好些”。

而马克思主义者则严厉抨击这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只能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份子的观点”,并坚持认为议会民主决不“只是资产阶级的工具”,它也是无产阶级组织的工具。
  
苏联红军飞行员

另一方面,民粹主义者也决不反对精英主义,而且甚至还是极端的精英主义者。俄国民粹派当年的“英雄驾驭群氓”的著名理论就是典型,这种理论主张英雄创造历史、英雄主持正义,而人民则是无关紧要的“背景”,和无知或只知“模仿”的群氓。
  
当然,从民粹派主张中更能找到无数尊崇“人民”、强调“民主”的词句。那么这些话与上面所引的那些精英主义、权威主义言论如何统一呢?是否其中有一方为主而另一方为次,一方为真话而另一方只是说说而已?
  
显然不是。实际上,与其说民粹派是平民主义者或精英主义者,不如说他们首先是整体主义者,与其说他们和平民主义或精英主义构成对立,不如说他们首先与各种“个体主义”构成对立。而他们的平民倾向与精英倾向,“民主”倾向与专制倾向,正是在这一点上得到统一的。


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这不假,但他们崇拜的是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人民”,而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极为蔑视的态度无论这个“人”是劳动者——即所谓“平民”,还是知识分子——即所谓“精英”。民粹主义中最缺乏的就是公民个人尊严与个人基本权利的观念。

在民粹派看来,一个个的“人”只是作为整体的“人民”的工具,前者在后者面前微不足道,只要后者的“利益”需要,就应当毫不犹豫地拿前者作牺牲,而不必考虑他的意志。俄国民粹派崇尚农奴制时代的传统农村公社(米尔),主张“在米尔的集体中消解自我”,就是基于这种整体主义观念。

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尤其崇拜当时占俄国人口大多数,而且生活在米尔公社中的农民。他们因此常被认为具有重农主义倾向、轻视城市工人,等等。

然而,这种“重农”与崇尚自由经济的法国重农学派截然相反。民粹派所崇拜的农民只是农村公社精神的化身,而对于现实中个体农民摆脱米尔束缚的要求十分敌视。在民粹派著作中,这些独立农民被骂为“守财奴”(即кулак,这个词后来被汉译为“富农”,其实它最初只是俄语中一个骂人的词,既无“富”也无“农”的词义)。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

俄国民粹派一方面极言知识分子的虚伪、委琐与农民的朴实、崇高,甚至提出“知识分子应当拜倒在农民脚下”,但另一方面又强调要束缚农民,据说农民一旦“脱离土地,忘记‘务农’,那么俄国人民、人民的世界观、人民发出的光和热便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空虚的灵魂、‘完全的自由自在’、可怕的‘爱上哪儿就上哪儿’”。

于是,说出知识分子应当“拜倒在农民脚下”的同一个民粹派思想家在另一个场合又严厉地宣称:“公社最凶恶的敌人就是‘当家的’、‘当家作主’和‘有产有业’的农民”。

同样,民粹主义者崇拜“英雄”,但与像卡莱尔、胡克这类西方市民社会的“英雄”论者截然不同,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只是共同体的人格化身、整体意志的代言人。民粹派一方面要求一个个的农民都要听命于代农村公社立言的“英雄”,另一方面强调“个人主义”的小知识分子要拜倒在整体“人民”脚下。“平民主义”与“精英主义”,“人民崇拜”与救世主意识,个人对“大众”的负罪感与英雄对“群氓”的优越感,在他们那里是完全融合为一体的。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以“精英主义”或权威主义来反对(或平衡)“平民主义”或民主主义,并不能跳出民粹主义的陷阱。这就正如在民主问题上“多数决定”机制的缺陷不能用“少数决定”或个人独裁来弥补一样。

为避免“多数决定”侵犯“少数”或个人的公民基本权利而形成多数暴政,必须确立每个公民(无论其属于多数还是少数,甚或只是独立的一个人)都享有基本权利的原则,这些权利既不能被“多数”(甚至是“整体”)剥夺,当然更不能被少数人剥夺。
  
通俗地说,民粹主义的特征是:它认为五个人只要一致决定,就能剥夺第六个人的财产(或生命,或个人意志)。这种想法的害处是显而易见的。但为了纠正它,决不能倒过来,让一个人有权决定剥夺那五个人的财产。

实际上,这样的“颠倒”恰恰可以从民粹主义本身的逻辑中推出来:既然五个人的决定就有权剥夺第六个人,那么作为“五人共同意志”之化身的这个人便可以剥夺这第六个人,同时也可以以同样理由剥夺那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换句话说,也就是一个人有权剥夺五个人。

显然,要避免这样的危险,既不能强调“多数特权”也不能强调“少数特权”,而只能强调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一家

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实际含义是承认每个公民都有在市场竞争中追求个人利益的权利,尽管竞争结果实际上只能有一部分人作为赢家得到了更多的利益,但只要他们没有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就不能以“整体”的名义(例如以“共同富裕”的名义)剥夺他们。
  
然而这决不意味着只给少数人以追求个人利益的特权。“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决不能理解为只给这部分人(哪怕他们是“精英”)“富起来”的权利或机会。恰恰相反,“富起来”的权利与机会应当是给予每个公民的,至于他们怎样利用这种权利与机会,并且取得了怎样的结果则是另一个问题。

农村大包干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实践,但作为致富机会的土地并不是只给了“一部分人”,而是基本平均地分给了全体社员,就是这个道理。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了改革的“人民性”,这个“人民性”是决不能以“精英主义”来取消或调和的。

然而,现在的确有一种可虑的观点,即以反对民粹主义为由,损害改革的人民性,把允许部分人先富变成了只给部分人以致富的机会与权利。这是必须反对的。


改革的确应当破除民粹主义观念,即破除那种以整体主义侵犯公民个人尊严与基本权利(不仅仅是侵犯“精英”的尊严与权利)的想法与行为。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这个任务与破除“寡头主义”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只有制止那种以“第一级火箭”、“原始积累”之类理由损害改革公正性的寡头主义倾向,才能有效地排除那种以整体利益为理由,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民粹主义危险。

同样,政治观念上的“拜民主义”与“拜官主义”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正如历史上的民粹派既鼓吹“人民专制”,又鼓吹英雄救世一样,以“拜官主义”反对“拜民主义”,也正如以寡头主义反对民粹主义,以不公正的“竞争”反对“反竞争的公平”一样,只能造成恶性循环。
  
如今不少论著强调民粹主义危险主要产生于社会转型期,这大致不错。但人们往往忘记指出:不公正的转型方式是产生这种危险的主要土壤,而寡头主义则是转型期不公正的主要表现。

俄国民粹主义在19世纪只是一种知识界思潮,使其“到民间去”的种种努力当时均未奏效,而到世纪末它在知识界也已失去影响。正是以“国家是为强者而存在的”这一寡头主义设想为标帜的斯托雷平改革,使民粹主义不仅死灰复燃,而且很快发展为一股社会大潮,最终冲垮了斯托雷平体制,并使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成了这一体制的殉葬品。而伊朗巴列维王朝大搞“权贵资本主义”的“白色革命”,也激起了以伊斯兰教为符号的又一次民粹主义狂潮,并使公民权利成了巴列维王朝的陪葬。
  
相反,公正的转型方式是民粹主义的最佳免疫剂。美国历史上民粹主义一直不成气候,这既不是因为美国的“文化”与欧洲有多大不同,也不是因为美国缺少据说是民粹派土壤的“公社”(美国最早的殖民拓荒者也多经历过公社生活,而且从欧文、卡贝直到今天的摩门教徒,各种“公社”的实验在美国从未停止过),而是因为美国没有欧洲那种封建等级制遗产,在向工业社会迈进时少有寡头主义的扭曲。因此,人们更相信公平竞争,而不相信民粹主义的“反竞争的平均”。

当代的“捷克模式”也是个例子,在东欧诸国中最富于左派传统的这个国家,对激进转轨的阻力反而最小,转轨过程的公正防止了民粹主义情绪的产生是个重要原因。
  
总之,民粹主义与寡头主义看似相反而实相生,因此顺利的转型就当是:不要民粹主义,但不能不顾人民;不要寡头主义,但不能扼杀精英。“大众”与“精英”在个人尊严与公民基本权利上应当平等。至于他们在竞争的社会中形成的差别,则应当在起点平等、规则平等的公正原则下得到承认。

当然,在这一原则下,上述差别只能是动态的。谁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恒的“精英”,正如谁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恒的“大众”代言人一样。



以上摘自秦晖《共同的底线》。在当今中国舆论场,秦晖老师是非常稀缺的学者。此前,他长期在清华大学历史系任教,2018年,于清华“退休”后,前往香港中文大学任教至今。


在学术圈,有个说法是,“老辈看余英时,中生代看秦晖”在大陆史学界,秦晖老师是为人称道的人品与学养都深厚的学者。更重要的是,他不是象牙塔学究,他有坦言“主义”、直面“问题”的精神,对中国现实有极深的思考力和洞察力。


看一下他的观点就知道了:


◎当今“中西文化碰撞”的问题,不是西学还是儒学的问题,而是西儒皆灭,“秦Z”与“痞风”相继、强权与犬儒互补的问题;


◎从中国现实的“问题情境”出发,我们现在不是自由主义太多或社会民主主义太多了,而是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太多了;



◎中国无论是左派得势,还是右派得势,得利的都是同一些强势者,而吃亏的也是同一些弱势者。左时“公权”侵夺个人领域却无心公共服务,右时放弃公共产品却不保护个人权利。“左派”建不起福利国家,“右派”搞不成公平市场;


◎道家强调无为,是权力对权利的无为,但我们的主流却在践行着权利对权力的无为。如果说前者是宽容,后者就沦于苟且了;如果说前者意味着自由,后者就意味着奴役。


……


在当下时代,秦晖老师之所以重要,不仅仅在于他学术上罕见的渊博和极度的专注;更在于面对当下争论不休的社会问题,他能够以难得的清晰逻辑,为我们守护最基本的底线。


秦晖老师学术与文字的背后,无不表明,社会少了共同底线的共识,会演变成何等的荒谬状态。珍惜秦晖,就是珍惜我们自己。虽然他的很多观点饱受争议,他的一些作品,甚至受到限制。但读过他的作品,都会遭遇一种电光火石般的冲击。


刘瑜老师说:秦晖先生很像是一个思想的管道工,哪里出现了认识和观念的严重堵塞,他就常常“赶赴现场”,进行疏通清理。他传奇般的知识面、记忆力和思辨力,总是能三下五除二,将一堆杂乱无序的论争梳理得一清二楚。读先生的书,让我有豁然开朗之感。


由于某种原因,秦晖老师部分书籍已被绝版,很多书在市面上已经找不到了。先知书店经过多方努力争取,集全了目前尚能找到的秦晖老师六部代表作,都是最适合阅读、也最宜收藏的版本。


正如张宏杰所说:“秦晖是个颇有几分英雄气的人。他就是《皇帝的新衣》里的那个孩子,只有他有足够的清澈和‘天真’说出石破天惊的话。”秦晖作品集库存所剩无几,十分珍贵,识别下图二维码,即可抢先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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