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知识产权(商标)案件裁判思维典型案例解析 研修班
第二期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思维典型案例解析(商标)研修班
报到日期:2019年8月29日
研修时间:2019年8月30日—9月1日
研修地点:北京市(具体酒店见第二轮通知)
活动介绍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托案例指导工作机制,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集中加强审判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不断改革完善案例指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案例指导类案同判作用。目前已经形成以指导性案例、年度十大案件、50件典型案例、案件年度报告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体系。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创新也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律师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为此,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将于2019年8月30日至9月1日在北京市举办第二期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思维典型案例解析(商标)研修班。研修班由北京金专智科知识产权咨询中心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邀师资
1.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2.汤茂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庭长
4.孙柱永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5.苏志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6.樊 雪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7.亓 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研修人员
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法律顾问、法务总监、知识产权相关管理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研究的老师;各知识产权司法人员等。
研修内容
1.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396号民事判决书〕
2.商标注册申请中成语不规范使用引起的其他不良影响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88号行政判决书〕
3.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式的法定顺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335号民事判决书〕
4.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3673号行政判决书〕
5.不具有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行终3025号行政判决书〕
6.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614号、689号、690号、691号民事判决书〕
7.精细化裁判标准的运用以及高额赔偿的计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民终1297号民事判决书〕
8.商标侵权案诉中行为保全裁定典型案例解析
9.涉及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典型案例
研修费用
研修费用3800元/人(含教材、资料、专家报告、场租、茶歇等费用)。研修班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结业证书
研修结束后,凡参加研修班的代表,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颁发第二期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思维典型案例解析研修班《结业证书》。
联系人:肖燕13811718716(微信同号)
报名方式一:微信报名:单位名称+姓名+性别+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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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二:点击文件左下角(阅读原文)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