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证券圈的八卦头条,一个海龟的女研究生张露,实名举报了自己在任职深圳证券业协会期间,被副会长以强迫离职作要挟,威逼利诱之下发生了性关系,并在此后长期保持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该女研究生最终身心俱疲,于2020年7月离职,后来大概是觉得委屈,气不过,又在2020年10月份实名寄信举报,但不知为什么一直没动静,然后这封举报信就传到了已经转战海外的曹山石那里,他都已经被赶到墙外去了,当然就没啥怕的,直接给po了出来。
然后出口转内销,彻底在媒体上炸开了。
举报信只有4页,不长,女受害人的文笔流畅,把职场女性被上司欺压的感受写的很生动,我贴出来你们可以看看,以下为举报信全文:
在上述举报信曝光后,凤凰网财经联系到了举报人张露,以下为采访内容:举报人:之前状态不好。和李鹏的关系其实不是“正儿八百”的情侣关系,他是从最开始通过辞退来引诱这个关系的发生,就是逼得我不得不去做,不然我在单位就没法生存。凤凰网财经:您于2019年8月入职,协会一直未及时与您签订合同,具体是怎么回事?举报人:2019年8月同批7人一起入职,签了没盖章的空白合同,合同是三年期,试用期4个月。2019 12月左右转正。2020年1月-3月同批入职同事陆续签完了劳动合同。但未给我签订。由于一直在这里工作,且12月时按公司要求非常正式地写了转正申请,所以并未在意此事。2020年3月中旬,李鹏与我进行了第一次辞退谈话,我拒绝。2020年4月开始无故降工资,由税后1万多变成了到手6000元。2020年5月9日,李鹏以辞退为由逼迫我发生性关系。之后又签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在我2020年10月16日举报后,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表示从入职到5月份,一直没有合同;而证券业协会“诡辩”称之前入职8月的合同就是签定的劳动合同。凤凰网财经:举报信落款时间2020年10月16日,当时是向证券业协会举报的吗,对方如何回复?为何时隔4月后在网上发酵?举报人:2020年10月16日我向深圳证监局的纪委举报邮箱发送了该举报信。随后,证券业协会某副秘书长将“举报信“的事情告诉了李鹏。2020年10月29日,我到证监局做了笔录。但证监局在并未问我“李鹏是否逼迫?“、”是否因为权力关系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直接在我的笔录上写了”否“。我有被”算计“的感觉,这实际是不符合我内心的想法的。2020年12月24日我去了证监局给我介绍深圳的一家证券公司工作,但不久我开始后悔,证监局也一直未给出当时承诺给的事件调查及处罚后续,我很痛苦。2021年1月7日 我向深圳证监局再次发送邮件,提交了补充证据,希望重新做笔录。但证监局一直未给回复。2021年1月17日我将补充发送举报邮件内容发布在朋友圈,并且朋友圈设置了分组可见:主要是之前在工作中添加的一些证券公司联系人和协会及深圳证监局的人可见。证监局机构处及协会的人给我打电话我未接听。2021年2月2日我接到深圳证监局纪委的电话,说举报的事情正在核查,我问他们具体什么时候会有结果 他们说不知道,只是说有结果之后会和我说。2021年2月6号左右, 在证监局未有任何官宣信息的情况下,李鹏发短信告诉我他将内退,同时李鹏告诉我可以继续让协会给我介绍工作,如果需要钱他也可以给我。证监局向我表示不会包庇错误行径,但我一直未收到反馈。2021月2月12日我将该举报信发布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目前该文已经被限流。2021年2月14日深圳证监局党委负责人联系我,说不会包庇彻底核查,但是希望我把公众号上的内容撤下来,如果有困难可以上班后当面和他说。凤凰网财经:您是否保留李鹏侵犯您的证据,如微信记录、体液、DNA等?举报人:不堪入目的信息比较多,体液也可以拿出来,但是我觉得无法证明是第一次“强迫”我时的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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