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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广州黄埔一副镇长被逮捕!黄埔区已有多位局处级官员先后被查被判刑

羊城纵览 2022-08-05

据中国检察网8月16日通报,2021年7月21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副镇长王春权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今年3月1日,黄埔廉政网报道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副镇长王春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广州市黄埔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介绍,王春权,1975年10月生,广东湛江人。


王春权早期曾在黄埔区公安分局任职,历任黄埔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刑警大队科员,2004年4月起,历任黄埔区红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科员、党政办副主任、综治办主任、党工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2019年4月,任新龙镇副镇长,两年后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通报王春权被逮捕的同时,还公布了该院提起公诉的两名高管受贿一审获刑的判决


2021年7月28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广州市第一装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陈民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该院判决被告人陈民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2021年7月15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广州市第一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庞日安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该院判决被告人庞日安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王春权简历


王春权,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广东湛江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97年7月至2004年4月,历任黄埔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刑警大队科员;


2004年4月至2019年3月,历任黄埔区红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科员、党政办副主任、综治办主任、党工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


2019年3月加入新龙镇政府筹备组;


2019年4月,任新龙镇副镇长;新龙镇现届党代表。


延伸阅读:反腐重拳:曾任黄埔区副区长的冯志生!黄埔区6位局处级高官先后被查被判刑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级调研员冯志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冯志生
  冯志生,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广东广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1月参加工作。
  1984年11月至1997年10月,历任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见习民警、科员、副科级侦察员、科长;
  1997年10月至1999年11月,任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综合处副处级调研员、基层科科长(其间:1998年8月至1999年11月挂任从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番禺市公安局政委;
  2000年6月至2003年2月,任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分局政委;
  2003年2月至2003年3月,任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2003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
  2008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广州市黄埔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广州市黄埔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巡视员;
  2019年6月至今,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级调研员。


魏待征

据南方+客户端报道,2020年9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原广州市萝岗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待征受贿罪一案刑事一审判决书。2020年8月2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待征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其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魏待征是在2019年5月19日被查的,据广州纪委监委当时通报,广州市原萝岗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魏待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1978年5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十三处民警起,至2017年1月退休,魏待征从警近40年。被查时已经退休两年多。


莫国洪

广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6月13日通报称,广州市原萝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莫国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布的简历显示,莫国洪曾担任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萝岗区分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局长等职务。2015年6月退休。


杨茂生

2020年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副巡视员杨茂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杨茂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杨茂生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杨茂生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公开庭审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茂生在担任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副局长、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广州开发区企业建设局局长,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总规划师、副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个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资金结算、协调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2万余元。


2019年1月29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称,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巡视员杨茂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杨茂生曾任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局)局长;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曾任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总规划师、党工委委员。


郭粤明

2018年12月19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巡视员郭粤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郭粤明曾任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7年至2009年间,郭粤明任职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系魏待征前任。


公开资料显示,郭粤明同为河北人,1980年后,郭粤明长期在广州市公安系统工作,2009年之后,郭粤明先后担任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副主任;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巡视员等职务。2017年9月,郭粤明退休。2018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5月通报刘永添涉黑组织团伙背后党员干部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时透露,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巡视员郭粤明徇私枉法,致使犯罪嫌疑人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问题。2007年至2009年,郭粤明在任职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先后指使该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员在办理陈镜登故意伤害案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包庇其不受羁押和追诉,致使陈镜登长期逍遥法外,十年间犯罪不被追究,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直至2018年2月,陈镜登有关犯罪行为才在刘永添等5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中被追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郭粤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处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吴飞

据广州市黄埔区纪委监委2018年08月03日消息:黄埔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黄埔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08年10月至2015年7月,吴飞曾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萝岗分局局长。


黄伟华

据广州市黄埔区纪委监委2018年07月12日消息:广州市黄埔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黄伟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黄伟华曾任萝岗区政协副主席。


黄伟华,男,1961年11月出生,汉族,广东曲江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萝岗区人事局局长、政协广州市黄埔区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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