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再派108将,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
为了进一步提升巡查水平,以作风巡查纵深推进,促使全市上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月18日,我市召开2019年全市作风巡查工作部署动员会,对全市作风巡查工作任务作了统一部署,切实破除阻碍高质量发展、高起点改革、高质效稳定的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月14日召开的全市作风建设大会,以砥砺作风开局,以严明纪律起步,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加强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这是武汉市新春召开的首个大会,面向基层,提出作风“十不准”,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面向企业,提出营商环境“大比武”,力争打造全国服务最优城市;面向群众,提出“民有所呼、我必有应”,紧盯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问题;面向城市,提出学习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拼搏赶超争一流。
作风巡查对标“十不准”
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
今年作风巡查从巡查内容、巡查方式、队伍构建、工作要求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将以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为主要对象,着力聚焦发展主题、民生难题背后的作风问题。
武汉作风“十不准”中有一条为不准随意开展督查检查考核。遵照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整合重组现有巡查工作队伍,压缩巡查组数量和人数,对现有巡查组统一更名为“作风巡查组”;建立以问题导向、任务引领、市区结合、全域覆盖的作风巡查工作机制。
武汉作风“十不准”中还强调不准“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今年作风巡查采取“以事分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突出精准、突出实效,实行交办问题清单巡查与主动深入巡查相结合,一般包含巡查准备、实地巡查、交办督办、监督问责等环节。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作风巡查突出聚焦信访积案化解、营商环境优化和民生难题破解等三大类问题,其中,信访积案巡查主要聚焦全市信访领域的突出问题,狠抓平安稳定、扫黑除恶等社会治理工作,着力查处信访积案背后的新衙门作风和腐败问题,发现失责、督办履责、严肃问责,切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实现减存量、抑增量的目标,这项工作也是通过作风巡查,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的一种体现。
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巡查争创一流
全市作风建设大会提出努力打造全国服务环境最优城市,以优良作风保障武汉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今年,要每月对各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排名,重点考核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房地产交易登记、获得信贷、用电、用水、用气报装7项营商指标。要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改革为重要抓手,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降低全社会营商成本。
去年我市启动营商环境专项巡查以来,共接待走访企业6万多批次,督导解决营商环境问题1.46万个。2017年纳入全市绩效目标管理的签约重点项目,经督办开工率达68.4%,2015—2018年全市签约重点项目开工率达65.5%,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巡查也是今年作风巡查的重中之重,要围绕中央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营商环境7个核心指标,重点聚焦近三年引进的重大项目落地、政策兑现、晒地清理和“放管服”改革等领域突出问题,狠抓惠企政策兑现、闲置土地清退和“四办”改革深化,对优化服务不精细、严格监管不落实、诚信建设不到位、深化改革不主动、部门联动不顺畅、制度落实不认真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和整改。
“聚焦民生难题确保‘民呼我应’”
全市作风建设大会提出紧盯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问题,今年作风巡查第三类领域——民生难题巡查将以此为突破口,主要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以干部作风改进扎实推进并切实破解房屋办证难及网群部反映的突出民生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项工作要落脚于“民心”。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最直接体现。
武汉作风“十不准”中有一条为面向群众:“民有所呼、我必有应”,2019年全市作风巡查工作部署安排会也明确提出,要通过作风巡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针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回应,并且在最快时间内予以解决。
作风巡查机制有了新变化
今年作风巡查队伍由1个综合协调组、8个作风巡查组构成,负责巡查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和市直各部门,由市委选派的第四批“108将”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和巡查专员。负责巡查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巡查组不再常驻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市直各部门,由市巡查办协调办公场所,集中办公。这一项重大变化,除了能让各作风巡查组之间方便协调形成合力外,也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轻基层压力。
根据“以事分组”的要求,8个作风巡查组的具体分工为:一、二、三组分片承担全市信访积案化解与平安稳定维护中的作风巡查任务(其中,一组负责巡查江岸区、新洲区、黄陂区、武汉新港、长江新城和市直单位,二组负责巡查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武汉开发区,三组负责巡查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四、五组负责承担全市房产办证等重点民生领域难题破解中的作风巡查任务;六、七、八组负责全市重点项目落地、闲置土地清退、“四办”改革深化过程中的作风巡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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