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国两会 | 长江大保护要展示大武汉新贡献体现长江新区担当
备受关注的长江大保护,再获国家层面的重手力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9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长江保护法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并将其纳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消息传出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展开热议,认为国家层面立法对于长江大保护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其中有不少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以及支持设立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的建议。
建议在鄂设立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国家级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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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董事长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董事长何大春表示,“建议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国家级试验区,打造‘湖北试验田’,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树立样板。”
何大春建议,出台长江保护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和规范长江大保护统一管理体制和责权利框架,并参照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模式设立长江保护办。在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各选择一个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全面探索类似雄安新区的标准统一、路径清晰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借鉴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成功经验,设立国家级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政策性银行和绿色发展基金,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何大春建议,把湖北作为“试验田”,设立国家级的江汉生态保护区,在长江中游率先打造“湖北样板”。比照雄安新区和福建、贵州、江西三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对江汉保护区给予政策支持。布局实施一批类似长江新城的重大项目。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支持湖北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在更高起点上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武汉要走在前面
为长江大保护作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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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卢纯表示,“武汉作为长江中游重要城市,将在长江大保护和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新的重要作用,迈出新步伐,作出新贡献!”
卢纯委员说,长江大保护既是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探索,也是武汉发展面临的又一次难得机遇。未来如何在长江大保护中,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重构武汉的经济发展空间、人居空间及生态环境空间,武汉在这些方面要有创新和探索,特别是要走在前面,为长江大保护作出有价值、有意义的探索。
“把重大事情作为一项工程进行处理,可以集聚力量、集聚资源,把事情办好。”卢纯委员说,我们也要把长江大保护作为工程来处理,武汉要好好利用这次战略机会,做好目标设计,以长江大保护工程为契机,集聚一切可以集聚的力量和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
建议国家
支持批准武汉设立国家级长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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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武汉众邦银行党委书记
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武汉众邦银行党委书记阎志表示:“建议国家应充分发挥武汉的区位交通、产业基础、人才资源等综合优势,支持批准武汉设立国家级长江新区,加快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步伐。”
阎志说,建议国家尽快批准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设立,发展现代服务业及芯、屏、端、网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航空航天、智能制造产业等,并将新区作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先行区的示范区,建立“共抓大保护”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产业绿色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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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湖北日报、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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