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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剩61平方米?公摊面积不是暗箱操作的空间

北京晚报 2022-08-31

挑得高高的公摊面积已经足够让消费者“肉疼”,悄悄膨胀的公摊面积更令人憋气。

据法治日报报道,2018年4月,山东青岛市民李黎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购房合同显示,公摊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约31.8%,但收房时的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维权时得到的“官方”口径是公摊面积占比46%。据买房者称,售房方对此解释为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且在销售时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

若消费者所述属实,公摊面积从31.8%变成46%,交付时的情形和卖房时的承诺大相径庭,明显涉嫌欺骗消费者;两个数据相差多达14%,以致房价的将近一半都由公摊“贡献”,对消费者的伤害程度令人咋舌;以各种形近意远的专业术语把消费者绕晕,更是商家玩猫腻的惯用把戏。种种做法,一副“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蛮横姿态,把“公摊面积”当成了胡乱捞钱的得力工具。

多年来,公摊面积一直饱受诟病;这笔消费者眼中云山雾罩的账,向来是商家心中精打细算的生意经。让消费者为难的是,目前公摊面积既缺乏统一标准,也没有明确上限。房产商话语权在手,靠扩大公摊面积、提高公摊比例,狠狠“敲”上消费者一笔,早已是业界常态。在这条新闻登上社交平台话题榜后,不少网友倾诉自己的遭遇:“82平方米的房子,实际室内面积只有56平方米”;“120到手90的路过”……与此同时,“公摊面积是否能取消”,再一次成为引爆网络的热点话题。

买房不是一笔小钱,许多家庭为此投入全部积蓄,或者长期贷款。谁愿意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花得这么不明不白?当然,公摊面积包含了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等等客观存在的地带,收费本身具有合理性,不合理的是商家在这些空间中暗箱操作,漫天要价,甚至言行不一,一涨再涨。顶着这么个名头任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实也践踏了买卖公平的原则,失掉了购房者的信任,损害了开发商的声誉。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有全国政协委员提议“取消公摊”,认为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也有行业专家站出来为消费者“科普”,认为公摊取消不得,以建筑面积或是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对购房成本并没有太大影响;本质上,这只是计算方法的差异,两种算法下的房屋总价应该是相近的,只是单价会有所不同;无论是按照何种方式销售,均应体现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虽然只是计算方法上的差异,但取消公摊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无疑更符合明码标价的规范,更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能让买方一目了然地进行价格比对,从而促进开发商通过优化空间设计,压低房屋单价,形成良性竞争。退一步,即便此计算方法不能完全杜绝开发商的价格陷阱,至少让消费者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

公摊面积的划定事关购房者的钱袋子,理应划掉差异极大、混乱不一的乱象,更加准确透明、公平公正。期待相关部门能有效作为,尽快引导督促市场以套内面积进行价格交易。换个方法计算公摊面积,换掉开发商漫天要价的随意性,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晚报(ID:wxbjwb)评论员 辛音【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刘昊

编辑: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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