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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快来申报!省教育厅刚刚发布第三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通知

研学头条
2024-09-02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第三批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研学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申报认定工作已开始,申报范围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什么时候受理截止?跟着小研一起来了解具体事项!


第三批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按专项分类申报,申报范围为:

*相关区域分布情况详见附件3。


各地的省研学基地推荐名额共84个(具体分配表详见附件2),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在分类范围内统筹遴选推荐。


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单位,可申报第三批省级研学基地。

(一)符合《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附件1)明确的9项基本条件。

(二)各地申报推荐为省级研学基地的项目,须先被认定为设区市级的研学基地或营地。

(三)基地的法人单位与申报的法人单位必须一致,申报的基地名称与基地法人单位全称可以有所区别。申报的基地名称统一标识为“某地+识别名+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研学基地)”。


(一)单位自评申报。请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1.PDF、Word格式同时提供:《基地申报A/B类表》(附件5/附件6)。

2.PDF、Word格式同时提供:《基地自评表》(附件7)。

3.PDF格式或Word格式提供:基地9项基本条件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

4.PDF格式或Word格式提供:(1)申报基地项目的特色简介(600字);(2)申报基地项目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3)申报基地项目的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5—6张。

(二)属地统一受理。申报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综合实践教育相关业务处(科)室或服务窗口提交以上申报材料。

(三)属地初审推荐。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会同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分别出具初步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设区市教育局。属地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前,对受理申报的项目,须对照省级基地的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踏勘考察并作记录,形成踏勘考察意见。其中对基地安全保障的各项基本要求,要作为现场踏勘考察的重点内容。现场踏勘考察工作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会同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完成。

(四)市级会审推荐。设区市教育局会同文化和旅游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会审,在分配的基地推荐名额内,共同确定推荐名单及排序,出具《推荐意见单》(附件4)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受理。设区市级报送推荐资料时,须同时提供相应申报项目已认定公布为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的文件(PDF格式)。

(五)组织专家评审。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牵头,省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制定评审细则,组织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和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对照基地9项基本条件,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或2项及以上基本符合的,即不予评审通过。

(六)省级认定公布。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审结果,在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


省教育技术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各地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基地申报受理责任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申报单位联系。

(二)在属地初审推荐、市级会审推荐环节,若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在省级专家评审和公示环节若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认定。

(三)基地申报现场踏勘考察、初审推荐、会审推荐、专家评定等各环节,须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联系人:省教育技术中心,电话:0571–87024158,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省教育综合大楼13楼1301室,邮编:310012。电子文本申报材料报送:浙江中小学生综合实践网(http://zhsj.zjer.cn/)。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话:0571–88008831。

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电话:0571–8521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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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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