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创建平安观阁”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村级主抓、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和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使本辖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二)深入推进“创建平安观阁”活动。深入创建平安畅通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开展以镇“零死亡”、“单位零违法为主题的“双零”竞赛活动,推进“创建平安观阁”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对本辖区道路定期进行排查,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整治率达90%以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治率达到100%。
(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开展专项整治,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车超员、车辆超速、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控制在5%以内,杜绝公路严重交通堵塞,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驾驶人、车辆、道路、桥梁、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安全隐患地段等交通安全基本情况,督促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领驾驶证,办牌办证和按时参加年检审、宣传教育等源头管理工作。
(六)全面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进一步排查本辖区校车底数、建立台帐,严格校车和驾驶人准入审批,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中小学生不坐超员车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加大“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90%,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证率达到95%以上,居民的基本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责任追究
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消极就会整改的,予以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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