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持续关注微淼涉嫌诈骗被多地警方立案 明星何润东代言或承担连带责任等系列情况!
自2021年8月9日发布微博《来稿:微淼商学院涉嫌诈骗 学员报警北京昌平警方已立案》以来,陆续收到不少被微淼商学院欺骗的消费者的消息,了解到目前不少地区警方都已经接到报警并立案。
然而有消费者提供消息称,明星何润东代言作为微淼商学院的体验官,其宣传视频和照片一直频繁在微淼相关宣传中出现。
微淼大张旗鼓宣传以何润东为体验官的课程
不少被骗消费者前往何润东先生的账号留言建议他终止与微淼的合作,但并未受到任何答复也未见其公开回复此事。
明星代言商品并不稀奇,但我国《广告法》中明文规定了明星代言产品的相关责任,何润东先生作为影视知名艺人,不知其是否真正体验过微淼12元理财,如果他未体验而推荐,违反第62条第三款,如果他明知微淼理财并无效果仍然推荐、误导消费者,则违反第56条相关规定,以及第62条第四款。
建议:微淼上当受骗学员可将代言明星作为连带责任人一并追究法律责任。
附:
《广告法》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二条: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特别提示:
微淼已经被全国多地以涉嫌诈骗立案,请全国各地被微淼诈骗的学员尽快就近报案或是直接向北京昌平分局沙河派出所报案!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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