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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鬼才邱兴隆,曾两次获刑又改判无罪,中国废除死刑第一人

华辩网 2020-02-19


邱兴隆,54岁的著名青年法学家,2017年9月20日于长沙病逝!



下面我们细细讲述关于“邱兴隆”短暂而又传奇的一生!



在中国法学界,堪称“人才”的学者不计其数,但可谓“鬼才”“怪才”的,学界却近乎一致地认为非邱兴隆莫属。


他是在中国公开表态应当立即废止死刑的第一位学者,年仅24岁即完成巨著《刑罚学》,首次提出提到刑罚功能的概念。在考取刑法博士后,学术天赋崭露头角之时,突然放弃学业,下海经商,却因此入狱,两次入狱之后华丽转身成为“三湘刑辩第一人”,多次为聂树斌等死刑犯发声。再积累重回学术界,学术成果成法学通说……


1

邱兴隆,何许人也? 

邱兴隆,湖南湘乡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历,著名刑法学家,师从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被誉为"三湘邢辩第一人",其学说核心主张"全面废除死刑"。现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醒龙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名誉主任。

曾先后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职。

2005年,荣获全国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0年10月,捐资50万元在湖南大学法学院设立"醒龙奖学金"。


2

法学之路

30年前的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的时候,15岁的邱兴隆高中毕业。此时,中国和越南之间的战火已经烧了起来,这个来自湖南湘乡的少年希望能够成为士兵置身战场。他的士兵之梦没能成真。他不得不重返学校,补习了半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在的西南政法大学)。 

"当时说是读法律系,但整个国家其实没什么法,也就是《宪法》、《刑法》、《婚姻法》,而且《刑法》用得多,自然而然就对《刑法》感兴趣。"邱兴隆回忆。 

在邱兴隆考上大学的1979年,国家颁布了《刑法》。"1979年之前,死刑被滥用了,任意性太大,没个准。像张志新、遇罗克这样的案子,死刑起到的是反动作用,被扼杀的是真理。"邱兴隆说。 

1979年之后,尽管死刑是作为法律手段存在,但和政治的结合依然紧密。《刑法》颁布之后不久,全国性的严打开始。 

"严打时期,死刑的适用范围被扩大了。比如说盗窃罪,1979年最多是无期徒刑,到了1981年,就可以判死刑了,盗窃罪一下成为死刑大户。"邱兴隆说了一个案例,当时有人偷了一批纽扣电池,受害人报案是价值四千多元,但当时公安局搞了个界定,定成三万多元,这就判成了死刑。这起案件后来被认为是一起错案。"因为后来发现那些电池是假冒伪劣产品,不值这么多钱。" 

邱兴隆的办公桌上置放着一本他所著之书《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为此书作序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授高铭暄。 

1986年,23岁的邱兴隆成为了高铭暄教授的博士研究生。一年之后,确定博士论文选题时,邱兴隆本打算以死刑为研究方向,但高教授否定了,高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死刑是不便于拿出来谈论的,这是个政治问题。 

北京大学教授的陈兴良曾回忆与邱兴隆那段在北京的日子,"当时的邱兴隆桀骜不驯而玩世不恭,尤其是他性格上的易变和情绪上的急躁,多少为他后来的变故埋下了伏笔。他是一个极不安分的人,创新冲动与冒险心理主宰着他。" 

彼时,正值海南建省前夕,原本平静的岛屿一片喧嚣。在和朋友到海南大学联系工作的时候,邱兴隆被校方开出的优惠条件所吸引,答应毕业之后到该校工作,并以教学实习的名义留在海南,办起了一家书店。

1989年,匆忙回京完成博士论文的邱兴隆,7月份办理了分配到海南大学的手续,并准备在8月份进行博士论文答辩,看起来,他的学业之门马上就可以关上了。 

但他没想到的是,此时,属于他的"传奇"之门才刚刚打开。1989年7月20日,邱兴隆被警察带走了。在一次清查行动中,警察在他那里发现了几部书稿。当晚,邱兴隆便被以"涉嫌非法出版"之名送进了北京市公安局收容审查站。 

"收容审查的最长期限本应为3个月,但等事情查清,我被整整关押了185天,收审结束时,还留下一个尾巴--取保候审。"邱兴隆回忆。 

陈兴良记得,从收审站出来之后,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邱兴隆找到了他,他安排邱洗澡、吃饭,并陪着他买了全套的新衣服换上。 

在邱兴隆被收容审查期间,海南大学已经致函中国人民大学,表示不再接收他。1990年,虽然邱兴隆获得了自由,但当时北京市收容审查站只是口头宣布事情已经查清,其不存在违法行为。当邱兴隆提出要书面结论时,遭到了拒绝。"从承办人员那里了解到,之所以不给书面结论,是因为当时行政诉讼法已经出台,我属于被错误收容审查,而且超期,出具书面结论等于给我提供诉讼的证据。"邱兴隆说。当时,他的老师高铭暄、王作富教授曾在多种场合以他的遭遇为例,呼吁制止滥用收审、侵犯人权的现象。 

"收审释放"的影响巨大,没有单位愿意接收他,遇到有愿意接收他的单位,又要他出具收审他属于司法错误的法律文本。邱兴隆感到了心灰意冷,与中国人民大学不辞而别,"失踪"了。 

3

和死囚在一起的日子

他下海做了一个书贩。"当时觉得,读了博士又有什么用呢?我感到了一种自卑。"邱兴隆还在不停地吸着烟。在他回忆里,1993年,他在河北石家庄向一位书商追款,没钱给他的书商给了他一批盗版的《读者文摘》精华本,他接受了。这些书后来被查了出来。 

"当时正值全国扫黄打非,而石家庄又是盗版书的重灾区,甚至因为我是法学博士生的原因,我被某些地方领导刻意树立成了反面典型。" 

1993年3月,邱兴隆被石家庄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出版"为名收容审查。1994年8月,已经被收审近一年半的邱被以"投机倒把"罪名逮捕。他从收审站转到了看守所。 

由于一直没有终审判决,邱兴隆就一直呆在看守所里。这种厄运意外地给邱兴隆研究死刑提供了便利。

邱兴隆觉得看守所里的"亚文化"对他是有帮助的。每个刚来的"新人"都要对号子里的人讲自己的入狱起因,不说实话就挨揍。作为法学博士生的邱兴隆在看守所里很有名,囚徒们往往把他当成救命稻草,将自己的经历和犯罪过程详述给他听。 

"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各种各样的心态都有。"邱兴隆见识了各式死刑犯,有刚进来的时候大无畏的,但临到上刑场时,屎尿弄了一裤子。执行死刑的人都有经验了,把犯人的裤腿都扎好;也有不怕的,笑着走的,还开玩笑说,哥几个再见啊,上路了。 

邱兴隆思考,为什么看上去和我们一样的人,就非把他杀了不可?还有那么多人,即使按照并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他也不该判死刑,为什么就判了死刑?"如果我是法官,在判死刑的时候,我会受到煎熬,但有的人也许不会。" 

1996年的冬天,他和两个死囚关在同一个号子里。邱兴隆当时胃出血,拉出来的全是一块一块的血,往盆子里吐的也全都是血。"吐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就要死了。"邱兴隆说他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仍在原地,没有死,也没有人把他带走。他听到牢里的人都在大声地给他报号--这里有人生病了。 

好不容易,有个干警过来,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邱兴隆,踢了他一脚,以为他是装病,走了。那两个和邱兴隆同号的死囚用手铐使劲砸着铁门,大声叫道,你们还管不管啊,人都要死了! 

"他们是死囚啊,但他们在想着救我,这个时候,你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杀人的时候也许很凶残,但这个时候的他们又怎么解释?我觉得人性本来是善良的。"邱兴隆认为这样的经历影响了他日后主张废除死刑。 

邱兴隆早期做学生的时候是主张保留死刑的。"做学生的时候,从学校到学校,没什么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说,看守所的经历是一种财富,从素材的收集到思想的积累,都是在书斋里找不到的。在看守所里,抬头见刑法,低头见罪犯,想不思考都不行。" 

邱兴隆开始有意地研究看守所里的死囚。为了了解他们,他故意让干警给他调号,因为"一个号子里最多只有两个死囚",他想接触更多将要赴死之人。 

对于死刑,彼时出现了一些变化。1996年的冬天,职务侵占罪出台之后,看守所里有个信用社的主任原本因为贪污被判死刑,后改判为职务侵占罪,获刑15年。"我清楚地记得,当他的镣铐被打开之后,他大喊一声:活--了!整个看守所都听得到。能听得出来,那种求生的欲望是多么地强烈。"邱兴隆觉得,从那个时候开始,死刑的滥用开始刹车了。 

4

死刑的反对者

邱兴隆留着一头长发,黑且瘦,这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流露着颓废感的摇滚歌手,而不像是律师和教授。他曾开玩笑地说,要把失去的头发补回来。在看守所里,他留了近5年光头。 

1993年到1998年之间,看守所里的邱兴隆不知道作为囚徒的日子什么时候是尽头。他曾经因病出去就医过一次,外边的街道他都不认识了,"变化太快了,这让我感到心慌。"他甚至认真地打算过,放出去之后,回湖南老家种两亩地,平平淡淡过一辈子。 

1997年12月,在被羁押近5年后,邱兴隆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由于实际羁押期限超过了所判刑期近一倍,他不服判决,继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他本人和他的辩护人张金龙律师的请求下,1998年12月20日,邱兴隆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无罪。 

这个终获无罪的法学博士生,带着在看守所里用糊包装盒的纸写就的几百万字论著、手记以及九麻袋的书,南下重庆,回到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任教。 

1999年,曾经"很不听话"的学生邱兴隆向导师高铭暄教授提出重新申请博士学位。1999年5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邱兴隆的博士论文答辩开始,刚准备说话,他已泪流满面。23岁就考上博士研究生的邱兴隆在36岁时拿到了博士学位。 

对于死刑,学界已经沉默很久了。1980年代严打的时候,曾有学者对滥用死刑提出异议,当时被当作政治事件来处理,这些学者还被全国通报批评。 

2002年,邱兴隆在湘潭大学组织召开了一次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这在中国还是第一次。结果他发现,在那次会议上,除开国外法学者,主张立即废止死刑的中国法学者只有他一个。"目前,从国内法学界来看,大多是限制派和将来废除派,几乎没有人主张死刑要永远存在,但什么时候废除则意见不一,立即废止死刑的声音是少数派。" 

邱兴隆做过民意测验,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大概只有百分之十一左右,大部分人主张保留死刑。"很多人质疑过我,老百姓都不主张废除死刑,你为什么要违反民意?"邱兴隆认为,做事情是要考虑民意,但绝不能只考虑民意,如果民意第一,"我们都不要上大学,种田就行了,上大学就要培养精英意识,常人想不到的东西你能想到。" 

在颇受争议地辗转西南政法、湘潭大学之后,邱兴隆做起了律师,但他无法完全适应远离学校的生活,2006年,他接受了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到厦大任教。"我在厦大领的工资基本上都花在长沙和厦门之间的路上了,在厦大就是精神寄托,证明自己作为学者和老师的存在。" 

邱兴隆会给学生们说起他的经历。他非常认同费孝通说过的一句话--监狱是社会的窗口。有什么样的监狱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监狱可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程度。 

"一个不重视罪犯待遇、不重视生命的国度,文明程度肯定不行。你在杀一个人的时候,就已做出了判断,人是可以被杀的。"邱兴隆说,"宽容是一种美德,爱罪犯就是爱你自己。"

5

对邱兴隆的评价

评论来自张卫平(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算是邱进入“西南政法”后,他第一批认识的人。在开学典礼中我们并肩而坐。记得“西政”没有正式的礼堂,开学典礼只能在临时搭建的棚子里举行。礼堂里也没有凳子,只能自带。这个临时搭建的棚子也成了我们上大课的大教室。

 

这样的场景有点像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或延安抗日大学。“我叫邱兴隆,湖南人,考分354分(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这个分数)。”因为只考五科,这样的成绩就已经不错了。我现在已记不得我们谈了什么,但邱却给我留下一些印象,虽然谈不上深刻——性子有些急。

 

邱兴隆博士在颇有发展势头之时,却毅然下海,未听众人苦口婆心之劝告。吃饭睡觉均不规律,饭盒当烟缸,白天与黑夜颠倒。不念“西政”“收留”之情,毅然“叛逃”他校,全然不顾田校长之感受;以“重金”拉走“西政”学术“干将”数人,导致“西政”人才“地震”。

 

在成为法学院院长之后,又毅然辞去,干上讼师行当。刚被授予“十大青年法学家”称号,又突然翻身下海,将法学家“指标”“浪费”。正当世人遗憾之时,未写就几篇讼词,便又重返讲台,“浪子回头”成某名牌大学教授。总之,来回折腾,特立独行之个性彰显。

 

上大学期间,我由于住在三班的寝室,邱是三班学生,因此与邱仍然保持着较密切的联系。我还曾给他们班做过一次期末考试辅导。邱有一种湖南人特有的执着精神,骨子里有一种好斗的狠劲儿。这种劲头一旦用在学习上,也是十分可怕的。

 

我经常见到他端着饭盒的手上还夹着写有英语单词的卡片,吃一口饭,咕噜一个英语单词,估计发言不会准。这样的精神也必然把他推到更高的阶段。我们在研究生阶段又汇合了。

 

进入研究生阶段,邱变得更加醉心于刑法的学习和研究,开始尝试并不断地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变为铅字。对于铅字,邱有一种狂热的爱恋,邱是我们研究生中最早在杂志上发表学术文章的人。邱与许多青年人一样急于要在学术界崭露头角。

 

他的作法与众不同,每发表一篇文章,他就将杂志寄给那些本专业的学术权威们。而我那时还舍不得花几个钱多买几本杂志寄给老前辈。经济学的原理告诉我们,有投入一定有回报。长此以往,相信邱已经在刑法学界老前辈们的头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邱有一种执着。他曾经在研究生快毕业时就曾发狠式地说过,我一定要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文章。果然,邱到人民大学读博士生后不久就与周振想博士合作,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了文章。在当时,《中国社会科学》就已经被视为展现学术研究成果的圣坛,学者们均以能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文章为荣。

 

邱的行为没有什么规则,生活也很随便,无拘无束,似乎一辈子只作一件事,在研究生期间就是写东西。我们那时的研究生大都是在写作中学习,而不是在听课中学习,边写边学习,是在用中学,而不是学中用。我当时是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当然要管发展新党员,要“吐故纳新”。至今为止(也将是我一生中),我仅介绍了一个人入党,这个人就是邱兴隆,就是他,最终还是离开了党组织。

 

关于邱兴隆入党的问题,在党员会中很有争议(有的同学看得很准),因为他的言谈举止不是那样“规矩”,常有些“不正经”的言说,因而就有了不同意见。我的理由是,邱是个努力刻苦学习的同学,生活小节有些不注意,但不是主流,那时的人特别强调主流与非主流、本质与非本质。

 

我估计他那时入党主要还是从一种虚荣心出发,并非作为一种资本,来对待加入党组织这一实际上极其严肃的问题。在几次磨难中,他就已经远离了组织。至今我也不清楚他是否恢复了组织关系。

 

对邱的评价因人而异,差别很大,很有争议。陈兴良教授作为我国知名的刑法学者,又是邱的师兄、同行,对邱的评价相当高,曾撰文专门评价过邱兴隆。

 

我的师兄顾培东先生,也是一位天才式的人物,读法学,但获得了经济学教授的头衔,他对邱的评价也相当高:“邱仔”(邱穿牛仔裤更有“仔”的味道)具有相当大的学术潜力,将来是一个很有建树的学者。

 

顾培东先生要夸奖一个人比中国足球队打败韩国队还要难,很少能够从顾的嘴里听到对一个人的好评,尤其是对同行的高评。邱在出狱后一时面临着生活上的困难,顾二话没说给予了有力的资助。但也有人对邱持不同意见,对他颇有微词。当然即使持有微词的人对其学术研究能力也不予怀疑,只是对他的行为方式不予认同。邱是不是有点像著名明史学家美籍华人黄仁宇?我不知道,感觉有些同类。

 

邱是那种颇有个性的人。他的个性集中体现在坚持自己的想法,别人的立场和观念不予考虑,做事果断而不计后果。从他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披着齐肩长发,就可以看出他与众不同的个性。美术学院这样的老师倒是不少,法学界仅他一人。不少人对这一头披肩长发提出异议,但他依然我行我素。从背影看邱像是站在舞台上歇斯底里的电吉他手。

 

尤其是他消瘦的身材,略有一些弯曲的站姿。邱是否就是法学界的一名“摇滚歌手”呢?我感觉他有些像崔健,用红布蒙着双眼,弹唱着“红旗下的蛋”或者“一无所有”。

 

邱虽不算英俊,但他的这种个性往往更容易刺激女孩子。我记得在研究生期间,一位女性可能是因为邱的拒绝而喝下了一瓶白酒,最后被送到了医院。邱后来知道了此事,我不知邱的真实反应是什么,据说令人意外。

 

邱离开“西政”一事令我很吃惊,因为邱与我离开“西政”的情形有所不同。尽管我也是出走“西政”之人,并且是在得到好处以后(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这样认为的)。据说邱出狱后希望回到母校,时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的田平安十分康慨地接纳了他,并且将其直接破格晋升为教授(邱当时甚至连讲师都不是)。

 

但没有两、三年,邱还是以学校环境不合适为由执意要离开“西政”。我理解他在“西政”的环境,但他完全不考虑校领导的感受,是我有些不能理解的。如果是我,我是很难做到的。但邱有自己的想法,他有他的道理,别人总是无法理解。

 

邱是我国最早积极主张废除死刑的学者之一。在刑法学方面,邱是相当自信的,因为他有亲身实践的独一无二的资本在身。在论及刑罚方面,恐怕没有谁比他更有发言权,他的杀手锏是:“你们做过牢吗?”正当邱在学术研究不断拓展之时(据我所知他已经准备去美国学习),突然又传出邱辞去湘大法学院院长,弃学做律师的消息。

 

开始也很吃惊,但想想这就是邱兴隆,一个无拘无束的人,一个永远的怪人。在他身上,什么“人间奇迹”都可能发生。应当承认邱是一个有“争议”且“争议”很大的人物。

6

邱兴隆关于聂树斌案发声

下文摘自聂树斌案:真相一直在天上——假如我是聂树斌案的申诉代理律师


作为聂树斌曾经的难友,为聂树斌案今天终于得以再审而欣慰。同时也为自身为此案的再审所做出的低调与难以言明的努力和付出终有回报而欣慰,更为无数好人为此案的再审奔走呼号而感动。愿聂树斌自地狱步入天堂!愿所有好人一生平安!愿所有草芥人命,亵渎法律者受到良心的折磨与天谴!愿所有的人,无论好坏,都不再成为聂树斌。

 

聂树斌案:真相一直在天上我们都是中国法治进步的见证人,我们不但见证了中国法治的进步,而且也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哪怕是些微的进步都得以我们同胞的泪、血、自由乃至生命为代价。收容审查废止了,这是包括我在内的无数人以自由的牺牲为代价换来的;收容遣返废止了,那是孙志刚们以命换来的;中国的死刑在减少,也是用呼格吉勒图和藤兴善们的冤死换来的。中国有那么多被踢爆的死刑错案,没有被踢爆的又有多少?我们的司法官员们能问心无愧地错杀那么多人,就不能问心无愧地纠正一个被错杀的聂树斌案么?退一步说,即使是可能错纠了,又怎么样呢?错杀无数,错纠一个,又怎么样呢?更何况只是可能的错纠呢?我们没有忘记,德·萨德的一句谎言:“他们在杀人”,撞响了罪恶的巴士底狱的丧钟!如果即使是可能错纠了聂树斌案,可以避免多个无辜的生命被以国家的名义错杀,那将是我等国民之大幸!

【囚车行——给远去天国的难友聂树斌】

——邱兴隆

 

囚车驰过尘土飞扬

囚车里正在把我捆绑

囚车,囚车,你慢些走

让我再看一眼我的故乡

让我再看一眼我的爹娘

坐在囚车我眼望四方

望见了养育我的爹娘

爹娘含泪把儿望

儿我也含泪告别爹娘

儿我也含泪告别爹娘

囚车啊一路奔向前方

刑场上传来一声枪响

有位青年应声倒下啊

为什么人生这样短暂

为什么世间这样凄凉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了什么!

邱兴隆一直致力于主张立即废止死刑,不论在其著作或是其教学生涯中均有涉及,邱兴隆会给学生们说起他的经历。他非常认同费孝通说过的一句话——监狱是社会的窗口。有什么样的监狱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监狱可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程度。

 

“一个不重视罪犯待遇、不重视生命的国度,文明程度肯定不行。你在杀一个人的时候,就已做出了判断,人是可以被杀的。”邱兴隆说,“宽容是一种美德,爱罪犯就是爱你自己。”


昨晚,邱兴隆去世的消息不仅震惊了我,最主要的是,首先震惊了中国律师,尤其是中国刑辩律师。无论是刑法还是刑事诉讼法,谁都知道,邱兴隆教授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既能著书立说、又能传道授业、更能开庭辩护代理的多面手;谁都知道,邱兴隆教授的存在,就是一种学术风骨与理论流派的存在;谁都知道,邱兴隆教授的去世,对中国刑事法学界是一个多么巨大的损失与哀伤……在这里我们向这位驾鹤西去的律师表示哀悼!向其家人和弟子表示慰问!希望所有的律师同仁高度重视我们自己的身体,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来源:网络  刑事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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