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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谴责10.10东莞“老赖”拒不执行,庭外殴打律师砸律师所事件 ——我所举办该事件适用法律研讨会

黄小芳 华辩网 2020-02-19

2016年10月10日,广东旗峰律师事务高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与被执行人陈某进行执行和解,但是双方没有和解成功。陈某为此迁怒于他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在法庭外停车场阻拦高律师离开,并纠集不明身份人员到场,当民警的面敲打高律师后脑勺。在经民警训斥后,开车尾随高律师,冲进其所在的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陈某指使三名不明身份人员,滋意殴打高律师,打砸律师所办公设备,导致高律师全身多外软组织挫伤,律师所电脑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被砸毁的严重事件。

此事发生后,得到了东莞阳光网、东莞视频、东莞视窗等媒体的报导,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及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关注和严厉谴责。


维护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严厉谴责任何形式针对律师、律所的野蛮暴力行径和无视社会公共秩序的逞强耍横行为,依法追究行凶者的法律责任,我所于今天上午10点在所会议室,行了法律研讨会。到会人员均是长期经办刑案,专业与擅长在刑事领域之律师,有张元龙律师、龙元富律师、向前副教授、戴剑敏律师、顾宁律师、宋德欣律师、李尧宏律师、董建明律师以及本所其他参与人员


会议开始,我所实习人员杜昊,根据媒体报导情况以及受害人反馈的信息,先对案件详情做了介绍。随后,由各律师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是否涉嫌犯罪、什么罪、如何代理申诉控告等进行了探讨。



  

  各律师就:案件事实认定,三场所证据之收集与固定,定性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之行为界定,适用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之连接点,如何代理控告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大家均认为这是一起:陈某指使,三名身份不明人员直接参与之逞强耍横,发泄私愤,针对律师、律所及法院执行之恶性事件,属于涉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犯罪行为,具备恶劣的社会影响性和社会危害性。


最后,张元龙律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总结。研讨会之专业意见,将通过书面形式,为本事件被害人控告与追究行凶者之刑事法律责任提供支持。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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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老赖”欠款不执行 庭外殴打律师砸律所



  东莞一家公司的法人陈某拖欠近30万工程款迟迟不支付,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事后,陈某主动要求调解,调解失败后,他竟把怨气撒到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身上。10月10日上午陈某直接在法庭门外对对方代理律师围追堵截,进行殴打,甚至还带人大闹律师事务所,造成律师受伤,部分财物被砸。

  四男子闯进律师事务所殴打律师
  10日上午11点半左右,南城一家律师事务所突然闯进4名男子,开始殴打在律所办公的高律师,并打砸律所的财物。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员工向记者还原现场,:“(他们)在外面拿报夹打高律师,又乱扔那个牌子,一瞬间的事,我都没反应过来。当时对方砸到这里,我的电脑屏幕就被击穿了”。律师事务所员工拍摄的手机视频显示,事发时办公室不断传来打砸声、吵闹声,还有人扬言,“我跟你没完”。
  几分钟后这帮人离去,高律师颈部、腹部、背部等多处挫伤。
  法庭外围堵律师 警方面前动手
  那么,这帮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何光天化日闯进律师事务所撒野?
  高律师说,他最近代理了一家电气安装公司与潮州一家公司“拖欠工程款强制执行”一案。10日上午,双方约定前往南城法庭进行执行和解,潮州公司的法人陈某同意以支票形式支付但要先撤销失信记录,而高律师的委托人则表示收到执行款后才能申请撤销陈某的失信人员记录。调解以失败告终。陈某因迁怒高律师,在法庭外做出一系列粗鲁举动。
  “当时,陈某也就是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先叫来财务人员,堵在我的车尾。他用手堵住我的车门不让我离开,还打电话不断叫人过来帮忙”,高律师见情况不妙,马上向法庭的执行法官求助,可陈某不承认自己是该案件的被执行人,随后离开。警方到达现场后,开始对高律师进行口头询问。此时,又一名男子出现,直接朝高律师后脑用力敲击,进行偷袭。警方制止并要求对其身份登记时,此人以没带身份证为由悄然离开。
  高律师说,“我当时跟着警方回到西平派出所,回的路上对方有一台大众小车跟着我,后来我从另外一条路把车开回办公室”。本以为已彻底将对方甩掉,没想到陈某直接带人尾随到了律师事务所,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三个人轮流用脚来踹我,而且还用拳头朝着我打,在打的过程中我也不断往后退,应该是打弯了两条报纸夹”。
  打人老赖已被警方控制 律师呼吁严惩  事件发生后,南城警方迅速介入,已控制陈某等相关人员。高律师的同事得知此事后都感到震惊,该律所合伙人周云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认为这是一起恶性践踏法律的事件,打人的人是‘老赖’,他已经在法院被定性为失信执行人,竟然还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从法庭打到了律师事务所,严重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律师周静则表示;“我们依法在履行职责,却遭受到人身的攻击,我们非常震惊也非常不能接受”。  律师陈建国则表示,希望公安机关严惩陈某的不法行为,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这次事故)对律师也是一个极大的伤害,这种行为已经严重挑战了法律的底线。  记者从南城公安了解到,纠集他人殴打律师的当事人陈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目前,东莞市律师行业协会已开始关注这一事件。
新闻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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