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彩礼过多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近日,一份《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在网上走红,该标准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引发争议。对此,河南兰考县惠安街道办事处回应称,制定该操办标准时,由于考虑不严谨,缺乏法治思维,有些语句表述不准确,下一步将及时对该标准认真修改,报县法制部门予以把关,尽快将完备的工作标准下发。
据了解,今年5月,兰考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面向辖区所有居民,颁布了《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其中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第二条至第八条对宴席标准、参加人员、车辆等方面均做了规定;第九条规定,办理红白喜事的家庭必须提前三天向村委报告,由村委上报至该中心备案,村委负责监督。
有网民认为第一条规定说明了当地有关单位“法治思维欠缺”。对此,惠安街道办回应记者称,《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是兰考县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起草的一份材料,该操办标准出台,主要是为了抑制农村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倡导文明新风。但在制定该操办标准时,由于考虑不严谨,缺乏法治思维,有些语句表述不准确。
惠安街道办表示,将及时对该标准认真修改,报县法制部门予以把关,尽快将完备的工作标准下发。同时,对基层工作人员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移风易俗工作。
对于惠安街道规范彩礼、移风易俗、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初衷,相信没有人怀疑。特别是考虑到当地已发生多起借彩礼敛财的诈骗案件,其“用重典”的心情也可以理解。
然而,目标的正确性不能代替手段的合法性。结合新闻来看,“索要彩礼‘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这样的行文表述充满着司法解释范儿,看起来是信心满满,听起来是中气十足。然而,却只是制定者肥皂泡似的主观想象:谁给了一个街道办事处解释法律、裁决某种行为是否违法犯罪的权力?
进一步来说,如果只是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或者表述不精准,虽然有些尴尬,倒还只是技术上的问题。但如果故意曲解法律,希望通过文字上的夸大解释,在威吓的基础上促使群众遵规守矩,那么这种思维方式严重违背法治精神,同时也注定达不到目的。
移风易俗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为此各地也都在不断探索与创新。但如果思路不正确、缺乏法治思维,或者求胜心切、用力过猛,非但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还可能会闹出笑话。当前的基层社会治理强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对于移风易俗这样的事情,需要稳妥地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不能指望通过单纯的高压手段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矫枉过正,以法治之名去伤害法治。
来源:新华网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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