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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 |我的北大学生生涯

华辩网 2020-02-19

1949年杭州解放不久,为什么高铭暄就读的浙江大学法学院会被撤销?

随后高铭暄为什么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大毕业后又为什么去了中国人民大学?

高铭暄先生的新作《我与刑法七十年》中详细讲述了他的学生生涯,我们一睹为快。

注:本书为对话体,文中“傅”代表提问、整理者傅跃建先生,“高”代表回答、讲述者高铭暄先生。

傅:留在浙江大学是转别的系读吗? 

高:对。我当时的想法是暂时不想工作,因为当时父亲要求我无论如何要读到大学毕业,毕业以后干什么我可以自己选择。

我那时候如果去参加工作,我大学才学两年,大学学业就半途而废了。或是转系,我也考虑过是不是转到外语系,我又觉得不合适。

我还是希望读法律,这是我中学的时候就下定决心要读的。

这里有一个插曲:杭州解放以后浙江大学法学院被撤销,我现在才知道,当时中央发布了一个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的决定,所以一些领导把法律系看成是培养旧法干部,为国民党的统治服务的。浙江大学没有撤销别的学院,唯独把法学院撤销了,显然是和这个有关。

当时的省政府叫浙江省军管会,还没有正式成立人民政府,下面有一个文教部,给我们下达的这个决定。李浩培院长想不通,他觉得这个决定不合适。我们学生也有抵触情绪,感觉学业半途而废了。我那时候眼看就要进入三年级了。李浩培院长不愿意接受这个决定,打算和我们一些学生代表一起去反映情况。

也许是因为我当时学习比较认真,给老师留下了好印象,和李浩培院长打交道就多一点。李浩培就找到我说:咱们能不能去反映一下,理由是法律总是要的,就是解放以后也不能没有法律呀,旧的法律不学了,新的法律、新的政策我们也是可以学的。觉得新中国那时候虽还没有成立,但是势必要成立,因为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过了,共同纲领也有了,我们知道新的法律肯定也是会有的。我们不学旧的,但要学新的,因此法学院也还是需要的。所以李浩培带着我们去了省军管会。

当时军管会文教部的部长是后来当了北京市市委书记的林乎加同志,“文革”前他当过天津市市委书记。李浩培院长向他报告,反映了我们的情况,主题思想是说法学院还是应该办的,最好不要撤销,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同意。

傅:当场就表示不同意是吗?

高:对,不赞成。他的意思是这个指示已经下了,不变。我们就无功而返了。

这种情况下我选择继续读法律专业肯定是不行的,但我喜欢读法律不想转别的系,也不想立即参加工作。李浩培先生看我学习的愿望比较强烈,想继续学习法律,很同情我。他就给我出主意,说可以介绍我转学到北京大学去。

李浩培先生介绍我去北京大学,是源于北京已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费青是李浩培的同学。费青是费孝通的哥哥,他当时的名气比费孝通还大,也是留德的,和李浩培是东吴大学的同学。这实际属转学插班了。

由于李浩培先生的介绍,费先生愿意接受我,我非常高兴。在浙江大学办了转学手续。

那时候刚解放,还有大量国民党特务,路上很不太平,政府设了岗哨盘查往来行人,必须持通行证才能上路。浙江大学校委会同意我转学后,给我开了通行证,一片油印纸,上面写着“国立浙江大学学生旅行证明书”,下面盖着大红校章,日期是1949年9月16日。这是我一生理想的通行证,用完之后还一直保留着。

我拿到这个通行证和浙江大学给我的一些证明材料、学习成绩材料等一套转学的东西,再加上李浩培先生的介绍信,离开了杭州。

到北京大学报到时就见到了费青先生。他一看到李浩培的介绍信,跟我交谈了几句就让我留下来了,非常顺利。当时不像现在,大学的系主任是很有权的。 

高铭暄先生从浙江大学转学到北京大学时的通行证

傅:在北京大学的学习和在浙江大学有什么不一样? 

高:到北京以后从氛围来说变化较大。到北京以后第一件兴奋的事情是能够参加开国大典,这是值得自豪的。

我是1949年9月才到北京,10月1日适逢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我才来北京不到半个月,就作为北京大学学生参加了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庆典,亲自听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洪亮的声音,这在当时来讲是最幸福的,有如天之骄子。

北京大学现在也是排在高校第一位的,北京大学的学生是特别受重视的,参加各种庆典的时候,都是站在天安门广场比较重要的位置,这当然是上级安排的。我作为北京大学法律系的学生,被安排参加开国庆典,自然感到幸福。

10月1日那天,我们很早就到了天安门,站的位置是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大会堂东北角那个方位。当时的天安门广场不是现在的样子,没有现在这么大,当时那个地方还没有人民大会堂。人民大会堂是1958年建的,1949年时叫司法部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都在这条南北街上。天安门广场当时东西两面都还有红墙相隔,我们站的位置正好是在司法部街的北端,靠在西面红墙外半米,离天安门城楼不算太远。

当时宣布开会程序的声音通过大喇叭我们听得很清楚,但天安门城楼上的人是看不清楚的。毛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大家都热烈鼓掌欢呼。

参加开国大典是我一生的荣幸,新中国成立了,我们作为群众的一分子接受中央领导人的检阅,感到无比的光荣,也无比的自豪,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那时候起自己是新中国的公民了,这是一个大环境。第二个环境是北京大学民主的气氛,我一到北京大学(那时在沙滩),就看到校内的民主广场,逐渐知道北京大学的历史是很光荣的。

过去也学过历史,知道“五四运动”中北京大学是主力,知道陈独秀、蔡元培,这些都使我感到北京大学的学术文化和民主气氛很浓厚,有革命传统、五四传统,强调民主、科学,因此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就开始多起来了。

另外,北京大学的名教授太多了,特别是文科的。仅就法学院来说,有费青、王铁崖、楼邦彦、吴恩裕,吴先生后来搞了红学了,他们是政治系的,那时候都合并在一起。政治系也好,法律系也好,活动都是比较接近的。

就北京大学法律系来说,当时复旦大学的张志让先生也来了,他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北京大学的兼职教授,教我们宪法。还有钱端升先生,当时也是政治系的教授,后来当了法学院的院长。还有著名刑法教授蔡枢衡,民法教授芮沐,这些当时都是名教授。所以到了北京大学以后感觉到这所学校历史积淀深厚。

傅:学习上在北京大学是不是学到的更多?

高:我对北京大学的图书馆喜爱极了,这里真是什么好书都有,我把闲暇时间几乎都消耗在这里。根据我的读书笔记统计,两年内大概看了一两百本书。

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开展一些运动,一个是土地改革,我参加了。在北京郊区叫南皋、黑桥的地方,属朝阳区。也就一个多月吧。当时我们跟着朝阳区区委的同志,参加的土改组大概有八九个人,组长是中共朝阳区区委的宣传部长王怀之。我当时管一个小的村,叫南皋村,黑桥是一个较大的村。土改结束后,大家按组织要求上交了总结报告。这份材料我至今还保留着。

抗美援朝我参加过宣传工作,当时因为抗美援朝是同仇敌忾,同学们几乎都报名参加志愿军,我也报了名。我报名的时候心里有点儿打鼓,也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心想一旦报名被批准就得去参军,大学就毕不了业了。后来个别同班同学如郝远泰报名被批准就参加了军事干部学校,我没有被批准,仍留在学校,所以便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些抗美援朝宣传活动。

傅:一个班级多少人? 

高:那时候的大学不像现在,招生人数不多,我们班才三十多人。 

傅:您参加宣传工作,做了哪些工作? 

高:抗美援朝要宣传到郊区,我去了顺义。我们在校团委的组织下也出了几期墙报,墙报名称叫《年青人》,宣传抗美援朝的内容。

另外,顺便说说我当时在北京大学的一项社会工作,北京大学当时办了个校报《北大周刊》,一周出一期,我是该报编辑委员会的成员,编辑委员会成员是由校务委员会任命的。

当时北京大学是由校务委员会管理的,校务委员会主任是汤用彤教授,后来高等教育部任命马寅初为北京大学校长。杨振声是中文系教授,被任命为《北大周刊》编辑委员会主任,也就是现在讲的主编,还有其他成员,如历史系的汪篯、田余庆等,这些人都是教师,只有我是学生。

我的主要工作是校对,每一期周报出版以前我要到位于国会街的北京大学印刷厂,就是现在的新华社所在地去校对。

傅:他们为什么在这么多学生里选中您?

高:可能因为我喜欢写点文章。当时学校党委的宣传部长王孝庭是法学院的,是我的同班同学,对我很了解。他有时候约我写点稿子,《北大周刊》也是宣传阵地。 

北京大学校务会关于聘任高铭暄等人担任《北大周刊》编辑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傅:您这位同学已经担任学校的宣传部长了?

高:他参加革命很早,1942年参加革命。我有两个同班同学比较有名,一个是王孝庭,一个是王学珍。王学珍后来在北京大学当过党委书记。王孝庭当时搞宣传工作,经常会找我做一些宣传工作。

抗美援朝时期我写了北京大学的参军盛况,是报道性的,后来被编到抗美援朝的专辑小册子里了。当时我在《北大周刊》做编辑校对工作的同时,也喜欢写点文章,《北大周刊》也登过我好几篇文章。

镇压反革命是1951年开始的一项社会改革运动,我已在毕业班,被组织上选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帮助搞预审工作,地点就在自新路北京监狱。因为是法律系的学生,就帮助公安局的同志做预审工作,帮助做点审问记录等工作。

傅:您当时是什么感觉? 

高:感觉就是这也是本行工作,学习研究法律应当从事一些实务工作,应对公安工作有所了解。觉得公安局这些同志都比较能干,经验丰富,审讯反革命分子还是有一套的,不像以前想象得那么简单。觉得自己是毛头小伙子,不懂的东西太多了,应当努力学习。 

傅:有什么特定的审讯方式吗? 

高:我们审讯中没有刑讯逼供,一点儿也没有,是一个一个地问,审一个又一个,让他们自己反省,交代都做过哪些坏事。 

傅:当时您编校报和这么多有名的老师在一起学到了什么,给您带来什么影响? 

高:专业内容那时候也不是太多,当时刚刚解放,刚才说的“三大运动”,都是占用上课时间的。当时一些课,比如说学新民主主义论,实际上是政治课。

业务课有宪法课,但是当时还没有“五四宪法”,有时候介绍国外的,有时候讲我们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部临时宪法。

刑法课也讲了一点,介绍一些比较基本的知识,蔡枢衡先生出了一本《刑法学》,他讲的也都是刑法的一些基础知识,没有太深入具体。因为新中国还没有刑法典,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等单行刑法。

我在北京大学没有学到多少法律知识,1951年毕业前夕,学了一些条例,也学了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都不是真正深入的法律理论和业务。

这些名教授有时也作一些讲座,比如陶大镛,他主要讲东欧新民主主义经济。北京大学名教授多,记得哲学系的名教授有汤用彤、贺麟、郑昕等,西语系有朱光潜、闻家驷,历史系有邓广铭、郑天挺等,俄语系有曹靖华、刘泽荣等,还有东方语言系主任季羡林教授等,大家云集。我主要关注他们有什么讲座、讲什么。

北京大学还请过陈毅同志(那时尚未授予元帅军衔)做报告,讲他的军旅生活,讲他革命的道理。还请过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的陈绍禹(王明)作过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工作报告。 

傅:他是被打倒的。 

高:他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新中国成立后他曾是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的主任,他讲婚姻法,是因为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他主持起草的。 

傅:他在法学方面也有造诣? 

高:这点不太清楚。不过他口才很好的。北京大学请来做报告的大人物也不少,有几次请彭真同志做报告,时任中组部部长的安子文同志也来做过报告。我还听过丁玲、老舍等文学大家的报告。

北京大学是由成立于1898年的京师大学堂发展而来的,学术气氛浓,大家名家多。至于法律业务学习的氛围当时相对来说还不是太浓厚,专业课比较少,我真正的业务学习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在北京大学主要是结合当时的运动,结合共同纲领等法律文件进行一些粗浅的学习。 

傅:好像大多是政治教育? 

高:严格讲是政治教育,也可以说是政法教育,政法讲的是治安形势这些内容。因北京大学当时还没有专门的法理教师,是请中国人民大学的何思敬教授来讲的。

何思敬当时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一级教授,他在延安时期曾随毛主席到重庆谈判,原来是中山大学的教授,后来参加了革命。他曾留学德国,对德文有很深的造诣,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还有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文献,是他翻译成中文的。

傅:给您讲过课吗? 

高:讲过,他是讲马克思主义法理的。 

傅:您大学四年就这样度过了? 

高:对。浙江大学两年,北京大学两年。 

傅:收获大吗? 

高:还行。在北京大学,在刑法专业课上没有多大收获,俄语课我喜欢,听一些讲座比较满意。当时是刚解放不久,更多的是学习革命道理,这方面产生了一些兴趣。 

傅:在当时刚解放的态势下,全国的大学都是这样吧? 

高:对,旧的国家机器被粉碎了,旧的法律被废除了,新的法科专业还没有建设起来,请的都是有关部门的一些领导同志来做报告,这种情况比较多。本校的法学教授,老教授不少,但是又不敢讲,原来是讲旧法,但旧法不能讲,新的东西知道的也不多,所以不能满足学生的要求。

当时法律系提出的口号是“师生互助,教学相长”,强调大家对课程内容要多讨论,因为还没有成熟的法律理论知识。当时能讲的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有临时宪法的作用。我学习期间真正接触到的与刑法有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所以要说当时专业学习有多大的收获,还真说不出来太多的东西。

傅:在北京大学学到的和刑法有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镇压反革命运动,还有当时的一些比较零散的指示、批复等? 

高:大概就是这些。解放后第一届毕业生是1950届的,我当时是三年级。当时的毕业生是比较荣幸的,毕业的时候是比较受重视的,都是中央领导亲自来给我们做报告的。

1950届学生当时毕业的时候,周总理把全北京的毕业生召集起来亲自向他们作报告,讲形势,讲国家当前的重要任务,讲这样的形势下,毕业生怎么走向工作岗位,尽力作贡献,为人民服务。还强调要服从分配,四海为家。

给我们1951届作报告的是彭真同志,他是在北京工人体育场接见我们的。他讲的话基本上也是这些内容。他当时是北京市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

当时我们讲话的还有安子文同志,他是中央组织部部长。还有薄一波同志,他是华北局书记。

傅:您毕业的时候分配工作了吗?

高:当时我们都表态,服从国家分配,组织了学习和讨论。恰巧在我那届毕业的时候,中国人民大学要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招十名研究生,系里就通知我们了。一方面是挑选,一方面毕业生本人也可以直接报名。我是向法律系领导报的名。

当时中国人民大学宣传的我们都很相信。我们知道中国人民大学请了大量的苏联专家,后来知道最多的时候请了99位苏联专家,校长是老革命家吴玉章。

我们在北京大学时的业务学习,刚才讲过是不太系统也不太深入的,没有学到真正的业务知识,所以很向往能够到中国人民大学深造,系统学习一套新的法律理论知识。

报名的人中,批准了十名同学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当时保送也是纳入分配范围的。保送就是不需进行入学考试。

1951年8月份我们十个人到中国人民大学报到,被分到各个教研室就读。这十名同学除我之外还有吴家麟、叶孝信、连铜炯、寿康候、王克衷、梁秀如、陈道同、谢唐书(女)、庄家殷。

当时我没想到,这一步跨进中国人民大学的门,从此大半辈子时光,都留在了这里。

作者:高铭暄 

来源:燕大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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