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我与刑法70年
9月29日上午10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为高铭暄教授授予“人民教育家”勋章。
新中国刑法学奠基人、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创制、编写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学教材、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在高铭暄身上,有数不清的荣誉与标签。接受记者采访的这天是8月27日,高铭暄的履历又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当天发布8名“共和国勋章”和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他是法学界唯一的入选者。9月17日,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采访中,高铭暄并没有提及这些。他精神矍铄,思维敏捷且娓娓道来,甚至还展现出“90后”特质——“潮”。所有的故事,从1928年一个叫“鲜叠”的小渔村开始。
渔村少年,法门弟子
一般渔民人家都早早把孩子送到渔船上,高铭暄的祖父却把两个儿子送到了学堂里读书。可以说,这个决定直接影响了子孙辈的人生路线。高铭暄的父亲高鸣鹤学成后到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工作,按照村民的说法是“在外面做官的”,为高家在乡里挣了不少脸面。高铭暄的叔叔在当地也是个文化人,后来辗转到宁海法院当了书记官。
“这多少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觉得自己是‘法门子弟’。”高铭暄说。整个少年时期,高铭暄对父亲从事的司法工作耳濡目染。同时,诸如土匪绑架、罪犯被杀头这样的社会现象和法律问题都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加上当时喜欢看包公断案这类的小说,都促使他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高中毕业后,高铭暄考上浙江大学,这期间结识了对他一生影响至深的李浩培教授。
李浩培本科在国内东吴大学,后来去英国留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了国际法和政治。正好当时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想筹建法学院,就把在武汉大学法律系当主任的李浩培请来,当了法学院院长。1949年5月,浙江大学法学院撤销,李浩培将高铭暄推荐到北京大学继续攻读法律。“北大主要是增长了我的见识,许多当时的政府高官、社会名流来北大做演讲,开阔了我的眼界。”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开国元帅陈毅、美学大师朱光潜、大文豪老舍、历史学家郭沫若、作家丁玲……这些停留在课本上的人,都曾经给青年高铭暄带去了新知,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然而,高铭暄更加专业、系统地学习刑法学知识,还要“归功于中国人民大学”。1951年8月,高铭暄来到了人大攻读研究生,系统学习苏联刑法。
两年后,高铭暄正式脱离学生身份,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的一名教师。
历经刑法立法工作的“三起两落”渔村少年,法门弟子
1954年10月,高铭暄接到通知,要求暂时搁置学校工作,去全国人大参加刑法立法工作,当时他26岁。这是刑法立法的“首次上马”。
然而,刑法起草小组面临诸多困难。在国民党《六法全书》被废除的情况下,“旧法”人员从司法工作队伍及学术领域彻底消失,刑法起草小组可以说毫无经验,也无从借鉴、请教,当时真正刑法专业科班出身的只有高铭暄一人。
立法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收集资料和调查。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范围内收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1万多件刑事审判材料,分析总结而成《罪名刑种和量刑幅度的总结》;立法小组又从天津市法院调取了近两年全部刑事案件总结材料,进行比较分析。此外,小组还分派成员到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调研。
1957年6月,经过多次修改,法律室拿出了草案的第22稿。
正当这一稿的征集意见工作全面开始时,“反右派”斗争开始,紧跟着是“大跃进”,几乎所有的立法工作都中止了。这期间,高铭暄被派往福建和浙江一带调研,历时两年的基层调研工作结束后,又重新回到中国人民大学任教。
1961年,中央再次提出启动立法事宜。1962年5月,刑法草案修订工作全面启动,这是刑法立法的“二次上马”。
这个时期的刑法草案修改,几乎是将以前的全盘推倒重来。立法小组派人搜罗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大行政区公布的法律、法令、指示和批复,只要涉及刑法相关字句,就全都摘录下来,汇编成书,发给每个成员供参考。1963年10月9日,立法小组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33稿。但送审之后一直没有下文,高铭暄和小组成员们再次回到原单位工作。
随之而来的是“文化大革命”,中国人民大学也停止办学,高铭暄经历近一年的下放劳动,被分配到了北京医学院,谁知,这一待就是八年。
第38稿,见证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诞生
然而,在禁锢已久的思想土壤之下,希望的种子早已萌芽。经过前期的大量准备,1978年10月,刑法立法“三次上马”。
高铭暄很庆幸,他保留了当时的各种资料文件,让我们得以窥探“79刑法”的诞生过程。
例如关于“抗诉”的提法,源于苏联的“抗议”,但在中国,由检察院对法院进行抗议显得很不妥,于是高铭暄提议换成“抗诉”,这个说法也一直沿用至今。
在这一轮的修订工作中,大的修改有5次,也就是先后产生了5稿草案。“前面的33稿,再加这5稿,等于前后几十年有38稿,才制定了这部刑法典。”高铭暄感慨。
1979年7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五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刑法立法工作经历了漫长的‘三起两落’,自此这个泱泱大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刑事法典,以后的刑事诉讼活动终于可以有法可依了。”高铭暄说。从1954年参加立法开始,到1979年,高铭暄从26岁的小伙子,变成了两鬓斑白的半百中年人,其间近25年。
在刑法立法的漫长岁月里,高铭暄也为中国刑法研究留下了无数著作文章,堪称我国当时主编教材层次最高、数量最多的学者。1957年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集体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讲义》,这是新中国自行编写的第一部刑法学教材,其中“犯罪构成”一章即是高铭暄执笔。高铭暄于1981年所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更是被法学界尤其是刑法学界,评价为“当之无愧称之为迄今难得的中国刑法立法论述与研究的扛鼎之作”。
第一位博导与最年长法学博士
“说起来,我开始当大学老师时只能算是个硕士,没有博士学位。”至今仍未离开讲台的高铭暄,幽默地对记者开启了法学教育这个话题。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高铭暄在求学阶段未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就留校站上了讲台。“我当了30多年的博士生导师,培养了一大批法学博士,但是自己还没有博士学位,多少有些遗憾。”高铭暄说起这件事不无遗憾。但在2016年,这件事得以弥补。当年11月,高铭暄以88岁高龄获得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创造了我国法学界一项纪录。
高铭暄一生未离开大学校园,目前仍然身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两个职位。高铭暄是新中国刑法学第一位博士生导师,也曾是年龄最大的博士生导师。到目前,高铭暄门下毕业的共有64名博士研究生,诸如姜伟、陈兴良等知名法律专家都是他的博士生。
在弟子眼中,老师的学术与品格,可谓高山仰止。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业务指导处处长张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于2005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负笈高铭暄先生门下。一晃从先生门下毕业已十多年,但老师身上的人格力量,老师对法治孜孜以求的情怀,却深深烙印。”
张杰犹记得2006年初,死刑复核权回收正在论证中,在一次最高司法机关重要领导在场的重要会议上,高老师清晰坚定而又言简意赅地阐明了四个方面的观点:死刑罪名应逐渐减少,死刑适用标准应当明确统一,死刑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死刑复核既要审查事实又要审查法律适用,等等。这些观点,当时应该说还有一定的争议。但经由高老师口中清晰说出,对当时死刑复核权回收及中国死刑制度走向,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时至今日,作为见证者,我仍记得高老师发言时铿锵有力却又坚定自信的声音。”张杰说:“为什么老师拥有这种‘事无不可对人言’的自信与‘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底气?现在,我更加相信,这种自信与底气,来源于对祖国、对人民深沉的爱,来源于对法治热烈执着的信仰。”
国际舞台上的高铭暄
高铭暄一再对记者强调,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刑法要有自信。
2015年4月15日,在第十三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大会上,高铭暄成为首位获得国际社会防卫学会授予的“切萨雷·贝卡利亚奖”的亚洲人。作答谢辞时,高铭暄用并不熟练的英语表示,“这份荣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首先属于我的祖国,属于中国刑法学界”。
在高铭暄看来,现在我国刑法已经实现了系统性、完备性和统一性,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实体依据和准绳,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它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国家。
这点从中国学者在国际刑法学协会所占比重就能看出来。高铭暄告诉记者,我国于1988年加入国际刑法学协会,最初只有6名会员。到现在31年,不仅有了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的成立,会员也已达到197名。
曾经一度,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与“三阶层”(犯罪构成的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之争,甚嚣尘上。前者是我国承袭于苏联的刑法基础,后者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说体系。而高铭暄是“四要件”说的坚定支持者,在他看来用自己的犯罪构成体系没有什么不好。
高铭暄指出:“我国刑法是一张名片,极具特色、很接地气,它是我国实际情况的反映,也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与其他国家法律没有可比性。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法律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刑法在世界上也会越来越有影响。所以我们不应妄自菲薄,但也不自吹自擂,只要国家富强,有影响力、有吸引力,刑法学就会做大做强,不会矮人一截,不会跟在西方后面亦步亦趋,这点志气我是有的。”
“超期服役”的“90后”
尽管已经91岁高龄,高铭暄说:“不要去想生死的问题。”
高铭暄还有一大摞的学术计划:他至今笔耕不辍,能够两三个星期手写完成一篇万余字的文章,每年修订一两本书籍。“我现在年岁已大,但心不老,愿意继续工作。有了工作,心灵上就充实。”接近采访尾声,高铭暄还念叨着,现在他手里还有一些事没做完,有些书稿到时候该修订了。
事实上,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法治事件,如张中生案、于欢案以及顾雏军案等,还是能看到高铭暄的身影或者听到他的发声。对此,他说自己更愿意做个法治的观察者,只有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做一些解释性的工作,并且只对自己懂的刑法方面的问题发言。
谈及是什么让他坚持工作至今,高铭暄说了影响自己一生的三条座右铭:一是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二是天才出于勤奋,知识就是力量;三是教育是我的事业,科学是我的生命。“这些信条一直深深记在我脑子里,让我觉得虽然自己年龄大了,但脑子还可以,也许是人老心不老吧。”高铭暄说。
作为一名“超期服役”的“90后”,高铭暄私底下还有点“潮”。早在2001年,高铭暄就让学生教他“学电脑、玩手机”,短信、上网、电子邮件都不在话下。特别是在学会玩微信之后,高铭暄开始在朋友圈里积极“打卡”学习英语,有段时间,几乎天天深夜十二点都有他的“每天听15分钟3D英文广播剧”的挑战。
同时,高铭暄还是一名“资深熬夜爱好者”。“我没有觉得自己有多老啊。”高铭暄笑称,自己和年轻人一样,很少晚上12点以前入睡。当然,这和他繁忙的工作不无关系。高铭暄的日常是“不断改稿”,有时候早上九点的会议,要从头一天晚上八点改稿改到开会当天的凌晨三四点,短暂打个盹之后,再精神抖擞去开会。即使接受记者采访的前一天,高铭暄也细致地做了准备到深夜,按照采访提纲,将采访问题整整齐齐抄写在一摞小卡片上,并附有问题的回答要点。
高铭暄觉得:“我是以工作为乐趣,有工作觉得自己充实,精神上可以提神的。等哪一天实在干不动了,再歇。”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高铭暄口述、傅跃建整理的《我与刑法七十年》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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