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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犯罪有效辩护与刑事合规2019高峰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

华辩网 2020-11-12

论坛现场

2019年12月7日,由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承办的“公司犯罪有效辩护与刑事合规2019高峰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来自北京、广州、深圳、武汉、太原、昆明等地的专家学者、专业律师以及企业法务等近二百人参会。

本次论坛分开幕式、主旨讲座、研讨单元、闭幕式四个环节进行。

开幕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程晓璐律师主持开幕式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吴国权主任致欢迎词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院长张元龙致辞


开幕式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程晓璐主持,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吴国权、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院长张元龙致开幕词。程晓璐代表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欢迎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论坛筹备过程、德恒刑事专业以及论坛亮点。吴国权代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感谢大家参加活动,谈到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必然性以及公司犯罪辩护与合规的重要性。张元龙代表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与华夏公司辩护联盟设立与取得成果情况,以及介绍了论坛筹备情况。

主旨讲座


开幕式后,主旨讲座由程晓璐主持,主题是“罪刑法定原则及其适用问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导、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陈泽宪主讲。陈泽宪介绍中国、外国以及国际条约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及评价,强调“行为时法原则”,并讲解了如何理解罪刑法定的“法”以及罪刑法定对立法权、司法权的制约。  

第一单元

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宝言律师刑事业务领头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刘敏律师主持第一单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德恒企业危机管控服务中心秘书长王刚律师主讲


程晓璐律师主讲

张元龙律师主讲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律联企业合规研究院副院长、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顾问廖莘律师主讲

研讨第一单元是“公司犯罪实体或程序法”,由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宝言律师刑事业务领头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刘敏主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德恒企业危机管控服务中心秘书长王刚谈到企业反舞弊反欺诈中的刑事报案技巧以及报案应注意的问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程晓璐针对企业高管经济犯罪,分享了实体、程序、证据、财产刑四方面以及刑民交叉、刑行交叉案件的辩护策略。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院长张元龙介绍电子商务的准确定位,涉嫌罪名的基本情况以及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辩护的思路。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律联企业合规研究院副院长、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顾问廖莘强调有效合规的必要性,中小企业有刑事合规的需求,并介绍了合适的合规方案。


在点评环节,陈泽宪老师认为主讲人都是资深律师,难以全面点评,他谈到一带一路背景下刑事合规的重要性、民营企业立法上、民刑程序先后问题以及电子商务之外的信息网络犯罪。

第二单元

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湖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伍金雄律师

主讲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邓楚开律师主讲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张宇鹏律师主讲
下午,进入研讨第二单元是“公司常涉罪名有效辩护”,由上午的刘敏继续担任主持。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湖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伍金雄以“交易型贿赂犯罪的难点问题分析”为题,分享了对交易型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问题与理解;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后邓楚开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效辩护”为题,分享不同情形下的定罪与量刑;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张宇鹏结合正在办理的案件,分享了“挪用资金罪的辩护难点”。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夏顺成律师发言

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成尉冰律师发言

在与谈环节,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夏顺成与谈了律师执业风险预防以及辩护经验。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成尉冰对三位主讲人所讲到的交易型贿赂、涉税犯罪辩护以及挪用资金罪辩护进行了点评与补充。

第三单元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郑委律师主持

第三单元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林树焕律师主讲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秘书长谭伟雄主讲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桥百信经济犯罪辩护中心副主任李先映律师主讲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辩力”刑辩机构培训导师顾宁律师主讲

研讨第三单元是“公司企业刑事合规”,由广东国晖律师事务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郑委主持。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林树焕分享了刑事合规的含义、开拓重点、合规产品以及业务拓展;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秘书长谭伟雄围绕刑事合规的紧迫性、产品、实施流程、误区以及业务拓展展开分享;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桥百信经济犯罪辩护中心副主任李先映谈到刑事合规的在各国的实践以及辩护作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辩力”刑辩机构培训导师顾宁作了“企业刑事合规的定位与路径思考”的主题分享。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锋涛律师发言

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傅政杰律师发言

在与谈环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锋涛对刑事合规的可行性提出疑问,经济领域合规需要刑事和其他领域结合起来。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傅政杰谈到刑事合规业务在大所很普遍,并对四位主讲人进行了点评。

第四单元

李平龙、远利杰、齐保宽

丁广洲、许明侠、王小强

研讨第四单元是“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单元”,由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医科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李平龙主持。河南大鑫(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副院长远利杰对刑事合规提出质疑,分享了自己对合规的看法与辩护经验;安徽文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保宽引用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分享对侦察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的质证经验;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丁广洲以“非法集资类有效辩护”为主题,分享文字性法律与“活”法的辩护经验以及执业心得;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明侠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有效辩护”为主题,分享了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依然具有空间;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部秘书、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王小强以“浅谈经济犯罪的有效辩护”,谈了经济犯罪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并强调了向优秀律师学习的重要性。

江永乔、杨曦、熊晓军

在与谈环节,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江永乔结合自己经办的无罪案例,谈了刑事案件要注重细节以及关键证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曦谈了经济犯罪辩护需要懂辩护和经济,民商事业务会延伸出刑事辩护。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研究员熊晓军谈了律师应具备商业思维,刑事合规管理的提法更加科学。

闭幕式

随着“研讨单元”的结束,迎来了论坛的闭幕式,由李平龙律师主持。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夏公司辩护研究院院长张元龙表示这次论坛带来不少收获,为下次论坛积累经验。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德恒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吴国权对论坛成功举办表示感谢,希望有更多机会交流。

论坛在吴国权主任宣布闭幕后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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