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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专业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律师出庭着装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提出有关要求,具体如下:一、充分认识重要性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这对于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律师协会要充分认识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本市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管理,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市律师协会要加大对律师出庭着装规范的宣传力度,通过自媒体、律师协会官方网站等平台,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各律师事务所和每一名律师。同时,还应在本市组织安排的培训课程中,加入关于律师出庭着装规范的有关内容,教育引导本市律师、实习人员严格按要求规范自身出庭着装,务必做到应知应会。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律师协会要向律师所印发《承诺书》(附件1),组织本市每一名律师签署,要求律师本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出庭着装事宜作出承诺。同时,请各市律师协会及时汇总本市律师签署《承诺书》情况,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填写《律师签署规范出庭着装〈承诺书〉情况登记表》(附件2),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律协会员部邮箱:huiyuanbu@gdla.org.cn。四、加大查处力度各市律师协会向各律师事务所下发通知后,要不定期对律师出庭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并主动向法院了解律师出庭着装情况。下一步,省律师协会将联合省法院,就规范律师出庭着装问题建立协同机制,不定期抽查我省律师出庭着装情况,并向各市律师协会通报。对违反出庭着装规定的律师,各市律师协会要敢于担当作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者给予行业处分。联系人:许欣旎 电 话:020-66826679附件:
1.承诺书
2.律师签署规范出庭着装《承诺书》情况登记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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