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月
我们将告别农历戊戌狗年
迎来己亥猪年
在这个回家过年、辞旧迎新的节点上
又有一批惠民新规将落地施行
一起来看看吧!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2月1日起施行,规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加强保护建筑工人权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发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实际施工人有权对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长江刀鱼全面禁捕
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农业农村部规定:自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打击散布虚假金融信息
《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月1日起施行,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有散布虚假金融信息,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等6项行为,违者将被约谈、公开谴责直至追究刑责。
海关推进“多证合一”
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自2月1日起,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申请人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后,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月15日起施行,从多个角度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安全责任作出要求,包括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等;同时明确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实施备案管理。
为引导产业升级,工信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两项规范进行了修订,将于2月15日施行。规范明确: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春节将至,还要坚守在岗位上的小伙伴们一定要记好下面这条信息,它事关你的钱袋子!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这3天的加班工资按三倍工资计算。其他4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的加班工资按双倍工资计算。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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