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聚焦】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四川省西昌市森林火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安排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加强火灾防范,完善科学施救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3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6起。其中,大理州7起,昆明市6起,红河州4起,丽江市3起,楚雄州、怒江州各2起,文山州、迪庆州各1起;仅3月29—30日就发生8起,尤其是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威胁到多个保护目标,省级已启动三级响应,目前火灾还未扑灭。森林火灾频发,虽然有降水偏少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地形复杂扑火难度大等客观不利因素,但也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火源管控不到位、重点防控有盲点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夯实责任。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政治责任和工作担当,时刻绷紧防火安全之弦,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分解落实到行业部门管理责任、涉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具体责任上,压实护林员、草管员管护巡查责任,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加快健全顺畅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应急、林草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完善协同机制,防止出现工作空档,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势头,切实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二、强化防控措施,坚决管死火源。各地、有关部门务必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思想,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突出国家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高压输电线路、易过火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将发现的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充分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强化群防群治、网格化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体系,紧盯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严把生产用火审批关、火种入山关、高火险区禁火关、违规用火查处关,全面实行封山管理,切实做到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强化卫星、航空、监控、瞭望、巡护立体式监控,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上报火情,及时科学处置。着力加强对精神病人、心理不健康人员等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监管,实行专人负责,落实专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应急值守,科学高效处置。各地务必做好扑大火、打大仗、打硬战各项准备工作,针对不同类型和重点区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落实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保持高度警戒,因险设防,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各地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一级战备状态,森林消防、森林航空消防及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要做好扑火作战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要准确判断、周密安排,科学指挥、小火大打,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保障。各地、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深刻汲取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健全完善紧急疏散、安全扑救方案,细化具体应急措施。要加强扑火人员装备配备,强化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防灭火工作的各个环节。要严肃火场扑火纪律,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一线指挥扑救,严禁孕妇、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到火线直接扑打明火,不鼓励群众自发上山扑火。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扑救,始终把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避免扑火过程中的人员伤亡,杜绝群死群伤。
五、加大曝光力度,严肃追究责任。省新闻办要从2020年4月1日起,对全省发生的每一起森林草原火灾,在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重点采访当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以案促改。发生森林火灾的州、市要启动倒查机制,迅速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认真整改,务必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和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活动,做到快查重处,绝不手软,确保件件落实。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有关部门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阵地下移到林区一线,做到宣传内容简单通俗易懂,重点对有关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科学安全扑火和典型警示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要转变工作导向,对持续多年没有发生火灾的地区给予表扬,对发生火灾的地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努力营造“确保安全是光荣、发生火灾是失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氛围。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马正麟
● 建设20个物联网示范基地、评定3000个美丽乡村...今年云南农业农村工作这样干
● 云南防火关键期,这11条标语请牢记!
文章已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