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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数字云南”建设!《云南省产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出台

云南发布 2020-08-29

为深入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积极推动云南省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升级,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实现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近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云南省产业互联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小布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干货↓↓↓


《实施方案》提出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调动企业上平台积极性、融合协作推动开放式创新。
工作目标:
到2022年,初步形成云南省产业互联网融合创新体系,面向一、二、三产业建成1个综合性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无缝衔接,面向重点行业打造3到5个垂直领域的产业互联网应用平台。
实施200个融合示范项目,建设50个省级融合标杆项目(农业10个、工业20个、服务业20个),企业上云上平台取得突破性进展。
围绕八大重点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涌现一批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区域特色明显、推广潜力大的应用服务。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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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云南省区位与资源优势,调动企业主观能动性,以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一、二、三产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通过加强产业资源数字化建设、融通产业创新要素、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有效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加速实现产业由资源型、粗放型向创新型、集约型转变,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在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带动下,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各级政府积极引导产业互联网发展。
工作协同、资源共享。促进企业协同,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生产生活要素共享,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加快形成开放、共享的经济发展新模式。
转型升级、融合创新。推动数字技术向实体经济加速渗透,汇集技术、资金、信息、人才等要素,以转型促融合,以融合促创新。
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完善产业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信息安全防护意识,保障网络安全。创新市场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
到2022年,初步形成云南省产业互联网融合创新体系。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取得实效,各行业各领域涌现一批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区域特色明显、推广潜力大的应用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取得突破性进展,产业互联网综合体系基本形成,数字经济综合实力全面提升。
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基本建成。按照“龙头建设、企业运用、政府监管”原则,基本建成协同共享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面向一、二、三产业建成1个综合性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无缝衔接,面向重点行业打造3到5个垂直领域的产业互联网应用平台。
资源要素上平台取得实效。统筹推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以数字技术为依托实现全产业链贯通,组织重点企业和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获取应用服务。实施200个融合示范项目,建设50个省级融合标杆项目(农业10个、工业20个、服务业20个)。
融合应用加速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聚焦八大重点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全面提升数字技术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应用实效,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与服务的协同性、精准性,不断优化社会服务资源配置,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重点任务


(一)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打造综合性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打造综合性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产业技术流、物资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高效汇集。引导平台面向企事业单位、创客团队、专业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接口和服务,促进产业主体和监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鼓励企业以产业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加强行业间协作配合,大力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配合)
建设垂直产业细分平台。打造农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企业发展集物联网管控、智能一体化、农事服务与管理、安全追溯、专家智库为一体的农业互联网平台,强化对农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测和感知,建立适合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轮作休耕指导、生态环境监控分析、市场风险监控预报、病虫害监测预警等综合应用服务体系。构建多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围绕烟草、绿色能源、有色金属、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行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等牵头或联合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满足大型企业工艺、质量、设备、管理等环节能力提升需求,为行业企业提供规范、开放的集成应用服务和协同制造支撑。构建服务业综合互联网平台,加快发展可实现服务行业高度融合的互联网平台,面向旅游、物流、教育、医疗、商贸、交通、金融等服务业领域,加速应用服务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形成平台技术支撑服务体系。鼓励产学研用各环节加强协作,突破数据处理分析、模型算法、微服务框架、云和边缘计算协同、数据安全保护等关键技术。聚焦产业互联网架构安全、异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推动安全标准的制定、安全产品的研制。以企业为主体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环境,推动产业互联网新技术孵化、新产品验证。畅通沟通渠道,促进产业互联网各类技术互通共享。鼓励和支持已建、在建平台加速资源汇集和整合,依托专有云、行业云等探索创新应用服务和商业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动企业上平台积极性


分主体推动企业上平台。制定企业上云标准,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企业云端迁移指南。通过向企业提供产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券等方式,鼓励信息化应用成熟的龙头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产业互联网平台迁移,大力开展基于产业互联网的深度创新应用。支持传统龙头企业运用产业互联网平台,围绕产业链各环节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核心企业依托平台加快整合产业链核心资源,向产业链各环节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快部署、易运维的服务产品。引导企业开放接口资源、数据信息等,推进部分业务服务、企业数据迁移至产业互联网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企业上平台基础支撑服务。依法持续面向企业提供差异化提速降费政策,实施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优惠措施。支持企业面向产业不同场景需求,加快多类感知设施的部署和应用,与北斗导航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推动“种养加销”全流程、生产制造全过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深度感知、动态监控和数据汇集。建设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络,推动工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实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的应用,探索建立工业大数据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配合)

(三)融合协作推动开放式创新


推进农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以茶叶、花卉、蔬菜、水果等重点产业为切入点,持续深入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鼓励农民上平台。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整合产品、冷库、冷藏运输车辆等资源,发展“产品+冷链设施+服务”,实现市场需求和冷链资源间高效匹配。构建农业“一张网”,鼓励实施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耕种精准化、园艺种植智能化、畜禽养殖高效化等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检验检测服务、构建质量可追溯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等与旅游、教育、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产业。(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支持企业参与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聚焦烟草、绿色能源、有色金属、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等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进程,组织开展“数字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示范工程,重点助力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推动煤炭智能化开采。基于工业大数据提升网络协同能力,支持企业开展协同设计、众包众创、云制造、协同排产、柔性制造、制造能力交易、制造资源在线调用、供应链优化等协同云制造业务。引导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基于互联网开展产品状态监测、远程监控、故障诊断、预知性维修、质量控制与追溯、远程过程优化、高价值设备健康管理等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丰富“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功能,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名特优产品供给,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办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扩展“一部手机云企贷”在实体经济领域的应用范围。依托平台加速现代金融行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更广泛地提供便利存贷款、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货源、车源、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精准匹配。加强供需对接,推动信息服务、科创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的精准匹配。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出行服务,发展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全流程应用。依法依规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促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加快畅通全省医保移动支付渠道。深入推进云南省“1+N互动课堂”建设,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鼓励发展在线学习、移动学习、慕课、微课程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措施


加强协同配合。在建设“数字云南”领导小组指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发展产业互联网工作的推进方案。建立有关单位联动机制,协同推进产业互联网建设,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资金投入。充分利用财政预算资金,积极争取新增投资,加大对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产业互联网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创新平台使用奖励方式,探索非现金奖励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人才保障。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实习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和人才培训基地等。放眼全球引进产业互联网领军人才,重点引进一批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掌握先进技术的高端专业人才和团队。结合细分行业特点适度加大基地资金支持和企业配套支持,为高端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保社保等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安全保障。强化产业互联网平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工作,持续改进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运营体系、安全标准体系,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保障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资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员:黄亿

编辑:李柯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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