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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老百姓看病就医将更方便!云南等五省(市、自治区)签订医保战略合作备忘录
11月4日,云南、四川、重庆、贵州、西藏五省(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约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携手推进西南片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提升医保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为西南片区参保群众建设更高水平、更具质量、更有温度的医疗保障。
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2.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
3.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建立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彼此需要提供挂网价格信息。联合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信息发布和监测制度。
4.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协同。实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共享,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5.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就医地监管力度,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案件情报共享,各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跨区域重大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其他涉及各方。协助做好异地就医涉嫌违法违规违约问题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协调当地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给予配合。可根据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问题开展核查。
6.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统一的体系架构、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各地医保信息平台,加强网络互联、数据共享、交互协同,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坚持融合创新、资源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工作联系、情况通报、课题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加强与高校、公司等方面“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医保领域的应用研究,提高医保数据资源应用能力。
7.医保专家库共享共用。共同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咨询论证、遴选谈判、评审认定等活动,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智力优势互补。
8.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经办窗口建设标准。逐步统一西南五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参保群众提供同质化的医保经办服务,推动医保经办业务跨区域办理。
9.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合作交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用。探索建立干部交流培养机制,促进医保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资料: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信息员:李盈
编辑:张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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