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3〕1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服务能力与质效,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发展,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
二、围绕关键环节,系统推进营商环境全面提质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深入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探索创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范围。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比对工作,制定对应关系表,推动清单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工作,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化歇业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完善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功能,有序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
(二)获取经营场所。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升级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过程审批。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细化核准变更和调整标准,为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持续高效运转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功能,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加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持续推进“交房即交证”。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推动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完善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事项“联合报装”机制,拓展网上报装渠道,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一般外线开挖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全面推进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
(四)劳动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云南省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设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五)获取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营,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提高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水平,推动尽职免责、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落实落地。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发展供应链融资。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发展应收账款、碳排放权配额、林业碳汇、用能权、排污权、订单仓单提单、存货、活体畜禽等动产和权利担保品抵质押融资。进一步拓展优化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发挥平台融资中介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丰富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探索推广“银税互动”、“随借随还”等线上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稳序推广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
(六)跨境贸易。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持续拓展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服务,建成并推广应用“场场联动”系统,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两步申报”业务模式,优化商品进出境通关流程,提升一线通关运行监控能力,持续巩固压缩通关时效。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培育和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充分享受各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强智慧口岸建设,推动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和跨境结算模式多元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七)便利纳税。深入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精细化服务。进一步推动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继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八)解决商业纠纷。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保障企业胜诉权利,不断完善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联动机制,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围绕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持续深入解决执行难问题。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开展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九)促进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制度,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加强招标投标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
(十)办理破产。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各州、市行政区域内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
(十一)创新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监管覆盖面。深入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
(十二)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持续提升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提质扩能建设,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改造建设100个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5000张,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幸福食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蓝天碧水净土森林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绿化工作。全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完善各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聚焦企业群众关切,重点突破营商环境关键卡点
(一)强化数据互联共享,以“快”为要提升便利度。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持续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打通和数据共享。迭代升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系统,推动更多申请材料关联电子证照,实现纸质材料“免提交”,持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入口融合,形成项目统一报建大厅。支持部门和企业自建审批服务平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报装及审批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提升政府服务质效,以“准”为要增强获得感。优化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丰富完善企业画像、归类处理企业诉求信息、收集整理企业免申即享政策并进行标准化处理,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提升信用服务水平,推动各地各部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对接省级节点,引导中小微企业主动参与线上线下优惠利率信贷申请。持续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更多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范围。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办事指南,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升级创新创业环境,以“活”为要激发创造力。加强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载体,升级打造一批机制新、活力强、实效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体系,打造“云南创新创业之星”大赛旗舰品牌,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编制完善云南省公共创业服务功能手册、完善创业指导专家库、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制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发挥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作用,构建“培训—孵化—成长”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高等院校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对接机制,提升企业研发能力。编制创新产品展示清单,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展示推广渠道。
四、强化改革创新,打造营商环境引领示范新高地
(一)昆明市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支持昆明市对标国内先进大胆创新,全领域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编制完善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行项目预审制、容缺审批,建立告知承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试点工作。推行企业智能化无干预办理试点。探索适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简易审理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磨憨口岸综合提升改造,深入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铁路快通”等业务模式改革。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昆明市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和规章制度。
(二)曲靖市打造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特色示范区。支持曲靖市聚焦产业集群发展要求,探索全覆盖、全过程、体系化服务机制及举措,在构建政府端公益性服务、社会端志愿者服务、市场端专业化服务有机衔接的企业服务体系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化“大招商”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各环节标准化服务体系,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统筹推进制度,为项目落地提供“全流程”精细服务。构建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完善帮办代办、企业联络员和涉企检查报审等机制,为企业经营提供“全周期”精心服务。出台一批全流程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企业的改革举措和管理措施。
(三)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营商环境国际化特色示范区。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对标国际高水平规则,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国际化水平,在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创新监管机制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全省商事登记业务系统,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行一家牵头全程代办,开展各类帮办代办和咨询服务。深化跨境劳务合作,探索开展“组织化输入管理”毗邻国外籍人员入境务工工作。助推跨境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河口口岸跨境贸易运输车辆重进重出,设立跨境电商货物出入境专用通道,降低运输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加快瑞丽跨境贸易便利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报关、结算、退税、金融保险、市场采购、第三方服务、公共服务等全覆盖的一站式服务。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等领域,探索形成不少于6项可复制可推广的首创性、集成性制度创新经验案例,并在省内复制推广,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组作用,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各地各部门强化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加强组织实施,形成发现问题、对标改进、总结提升、宣传推广工作闭环。
(二)强化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有关部门查找堵点问题、及时作出政策响应。建设云南省营商环境监测和优化平台,动态评估评价全省营商环境,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年度考评方案,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确保全年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推广机制,抓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举措,形成一批改革经验案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省宣传工作重点并加大宣传力度,构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良好氛围,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营商环境新品牌。
资料:“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编辑:郭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