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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修宪后,总统尚达曼将接受4国际机构职务,前提须满足3条件
允许总统和内阁部长以个人名义出任国际机构职务的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三修正)法案,已在11月24日获得尚达曼总统签字同意;尚达曼也已经在内阁的建议下,以个人名义接受四个国际机构的职务。
根据11月24日发布的政府宪报电子版,作为一名金融专家的尚达曼接受的四个职务,分别是国际经济与货币事务咨询组织30人小组(G30)的董事会主席、世界经济论坛(WEF)董事会成员、全球水经济委员会(GCEW)联合主席,以及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咨询理事会联合主席。
宪报说,内阁建议尚达曼以私人身份接受这四个职务,因为这是符合国家利益的。有关建议获得尚达曼接受。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三修正)法案的条文生效期回溯至今年9月14日,也就是尚达曼总统就职当天。不过根据宪报,尚达曼以个人名义接受这四个国际机构职务的日期都从11月24日开始。
尚达曼的G30董事会主席任期将在2027年12月31日结束,WEF董事任命2025年8月23日结束,GCEW联合主席职务会在2025年6月30日结束任期,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咨询理事会联合主席的职务则会在2024年6月30日任满。
刚在11月22日三读通过的宪法第三修正法案在《宪法》中添加了第22Q条文,允许现任和未来总统以个人名义接受国际机构任命,前提是须满足三个条件:不能违反宪法中对总统设下的限制、接受任命前须经过内阁评估和同意,以及总统须接受内阁建议。内阁也有权要求总统卸下国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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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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