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洗钱案被告苏文强苏海金,刑满将遣返,不得再入境新加坡,苏海金超1亿6600万资产充公
苏文强和苏海金在出狱后,将按所持护照的国籍遣送到相关国家。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在新加坡被定罪的外国人,刑满后就会被驱逐出境,按照他们所持有的有效护照国籍遣返回国,并不得再进入新加坡。
苏海金(右)4月4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监14个月,是30亿元洗钱案第二名被治罪的被告。苏文强(左)2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3个月,是首名被治罪的被告。(档案照片)
调查显示,苏文强(32岁)持有中国、柬埔寨,以及瓦努阿图三个国家的护照;而控方早前也指苏海金(41岁)持有五本不同国家护照,其中柬埔寨和土耳其的护照未被起获,辩护律师则称,苏海金除了有塞浦路斯(Cyprus)护照,中国护照已因他三四年前放弃中国国籍而不能使用,圣卢西亚(Saint Lucia)护照也已取消。
苏文强和苏海金在认罪后分别被判13个月和14个月。若两人在狱中表现良好,得以缩短三分之一刑期,或可分别提早在5月初和5月底获释。
商业事务局局长周祥泰4月4日通过新加坡警察部队发出的文告说,警方将不遗余力地打击滥用新加坡金融体系的不法行为,逮捕罪犯,并没收他们的不义之财。
他说,不法分子会企图通过建立复杂的企业结构,从海外接收赃款及洗钱,与家人在新加坡享受犯罪所得。警方将采取迅速且果断的行动,不让这些罪犯在新加坡有任何藏身之处。
另外,没收资产是当局的首要事项,除了要求不法分子被判刑,警方将在法律范围内采取所有措施,剥夺罪犯的犯罪所得。
律师:即使没有引渡条约
国家之间可通过协商遣送嫌犯
律师指出,即使没有引渡条约,国与国之间也可通过协商,遣送嫌犯。
也是执业律师的国立大学副教授张俊铭受访时说,外籍罪犯出狱后被遣送离开,得视乎他们所持有的护照可入境的国家。
另外,虽然新加坡与中国、柬埔寨之间均没有签订引渡协议。不过,正气律师事务所创办人萧锦耀律师说,国与国之间其实也可以通过协商,相互遣送涉嫌犯罪的人员。
苏文强2017年起因涉非法网络赌博活动被中国当局通缉。
苏海金的代表律师则指出,苏海金此前在新加坡和其它地方没有犯罪记录。
苏海金监14个月1.6亿资产被充公
涉30亿元洗钱案的第二名被告苏海金被定罪,判监14个月,超过1亿6600万资产被充公。
警方起获与苏海金有关的涉案资产总值约1亿7400万元,包括现金、汽车、房产、奢饰品和酒等,相信这些资产都是他从事海外非法网络赌博活动所得。
苏海金认罪的同时,也愿意让大部分涉案资产充公。据悉,充公资产总值超过1亿6600万元,占了从苏海金和其公司,以及苏海金妻子那里所起获资产的95%左右。
第三人料4月中认罪
30亿元洗钱案的10名被告中2人已被定罪,另外8人当中,王宝森(32岁)的案件展期至4月16日让他认罪。
其余7人的案件则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根据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的更新资料,被告陈清远的案件下一轮的审前会议定在4月17日,控方正考虑是否对他加控伪造文件的控状。陈清远也在探讨是否认罪。
被告家人能否留在新加坡?
被告家人能否留在新加坡,律师称要视乎他们是否违反任何移民条例。
两名认罪被告苏文强和苏海金的妻子,此前被有关当局列为案件的关联人物。两被告出狱后被驱逐出境,家人是否也得遣返?
受访律师告诉《海峡时报》,这得视乎这些人自身是否拥有新加坡居留权,或者他们的居留权是否依附于被告在新加坡的居留身份。另外,这些家属有没有违反居留准证的任何条件,也是决定其去留的考虑因素。
文:姚可嘉、吴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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