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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 3.5 万元,3 人因用变脸软件帮他人解封账号获刑
2024年3月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报道了一起利用变脸软件解封账号的案件。三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并处罚金。此案源于2020年,网络技术爱好者李某无意中发现商机:非法使用他人信息注册的账号被查封后,有人愿意花钱解封。因此,李某自学了“解封账号”技术,并用变脸软件将非法获取的身份证照片变成动态视频,在特定手机上发起解除限制登录申请,帮助他人解封账号。
在网络平台上,如果账号被封禁,通常需要进行人脸识别等举措才能成功解封。李某在网上发布广告招揽生意时遇到了赵某和韦某。三人一拍即合,开始从事“复活”微信账号的业务。他们短时间内非法获利3.5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李某等人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提起公诉的同时,还对三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前,李某等人主动缴纳了公益诉讼赔偿金。最终,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这次案件提醒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并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也要对涉及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