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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规政策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分别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编者按:为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始终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在前期常用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基础上,我们又梳理了70余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登记管理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以便社会组织进一步学习掌握。自4月8日起,将用1个月时间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陆续刊发相关内容,敬请关注。




现行法规政策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分别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答:《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9号)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令第26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99〕129号)同时废止。《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全文及配套问答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阅。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编辑:刘喆

END

如何确定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政策问答】如何区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社会团体单位会员有无资格要求?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单位会员被吸纳吗?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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