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社会组织因失信行为被列入了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编者按:为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始终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在前期常用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基础上,我们又梳理了70余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登记管理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以便社会组织进一步学习掌握。自4月8日起,将用1个月时间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陆续刊发相关内容,敬请关注。




社会组织因失信行为被列入了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答:活动异常名录实行“快进快出”原则,社会组织按规定履行了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即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若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社会组织须在活动异常名录满6个月后方可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行“严进严出”原则,被列入的社会组织须满2年,且在此期间没有出现应当列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方可申请移出。因被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完成注销登记后,由登记管理机关移出。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编辑:谷佩阳

END

习近平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社会组织有哪些情形会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进行社会组织查询时,如果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怎么办?“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起重温总书记吟诵的这段《游子吟》,祝愿天下所有母亲健康幸福!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