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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1+3+N”综合执法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为破解镇街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江津区以优化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加大执法力量保障,强化执法联动,开启“1+3+N”综合执法模式,真正将镇街综合执法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 优化体制机制  健全统一指挥体系 ·

在组织架构上,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在各镇街分别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江津实际,下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镇街大队,实现基层执法机构由“单建”变“联建”、“独唱”变“合唱”的转变。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各镇街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统筹推进综合执法各项业务开展,形成一个口子对上衔接区级部门执法业务、一支队伍对外开展执法的大综合执法格局。

· 强化编制保障  积聚三支执法力量 ·

在编制资源配置上,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编制配置由镇街结合实际自行统筹配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独核定编制300余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一镇一队”方式,下沉镇街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编制190余名。近年来,坚持“减上补下”,为镇街增加编制60余名,其中,增加到镇街执法机构编制16名。在实际运行中,各镇街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三位一体”统筹运行的模式,积聚三方面执法力量,锻造综合执法“一支队伍”,共配备综合执法方面人员600余人(含购买服务人员),不断充实综合执法力量。


· 打通协作“关节”  实现多方联动执法 ·

在职责分工上,明确镇街综合办事机构源头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综合执法机构末端执法的兜底功能,建立健全无缝衔接的内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在派驻机构管理体制上,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外,区级部门设在镇街的派驻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强化镇街统筹协调管理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各镇街综合执法队伍以“拧成一股绳、同下一盘棋”为机制牵引,积极协调综合办事机构,统筹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多方面工作力量,聚力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供稿: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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