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人文气象 文脉传承”——武威李铭汉故居

胡鼎生 凉州文化研究
2024-09-16



李铭汉(1809-1891),字云章。早年先后在尹世阿、张澍、陈世熔名师门下受业,获得很深教益。晚年从事讲学活动,曾主讲凉州雍凉书院和甘州甘泉书院。精于声韵、训诂学,著有《尔雅声类》四卷。李铭汉、李于锴父子相继完成一百一十卷史学著作《续通鉴纪事本末》,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刊行,颇具学术价值。由于道德学问俱佳,甘肃学使胡景桂上疏推荐为陇上耆儒,光绪皇帝下令加国子监学正衔。致力于经学研究,对武威文化教育事业做出过杰出贡献。其子李于锴(1863-1923),近代文学家、史学家。十九岁中举,二十一岁成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山东蓬莱知县。其后代理武城、泰安知县,调任山东大学堂监督,升沂州府知府。清朝灭亡后回归凉州隐居,达府街一度易名翰林街。李于锴次子李鼎文(1919-2014),西北师范大学教授,著有《甘肃文史丛稿》,整理校点了《续敦煌实录》《李于锴遗稿辑存》《陇右方言》等书,复校了王权的《笠云山房诗文集》。主编了《甘肃古代作家》一书,撰写了其中《胡缵宗》《金銮》《邢澍》《张澍》四篇,退休后定居新西兰。

据史料记载 李铭汉故居原为明代万历年间甘肃总兵达云府第前院,清咸丰年间,李铭汉从达云后裔处购买,后经改造为私家住宅。光绪二十六年(1900),李于锴出资修葺。院落坐南朝北,院门为悬山顶式垂花门,分东西两院,两院之间设二门,西院为居住区,东院为祠堂和后花园,内有花厅三间。民间俗称“李翰林家”。因二进院内有明代古槐树,李铭汉乃取其意,堂屋取名为“古槐堂”。李氏三代百余年间,均在槐荫下读书治学,为后世楷模。堂屋内藏有明清古籍万余册,藏有文天祥后裔、明代大篆刻家文彭所治“槐阴满庭”印章。上世纪五十年代,西院建筑部分损毁,1998年武威十中修建住宅楼,拆除故居西院建筑。现存东院建筑由武威粮油公司第六粮站管理使用,企业改制时移交至凉州区文广局管理,1987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2月20日,凉州区人民政府重新核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李铭汉故居位于武威城区达府街东南隅,东南与武威南城门及古城墙遗址接壤,北临达府街,院落坐南朝北,南北长43米,东西宽20米,占地面积为143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平方米,平面呈长方形。为二进院落,建筑沿中轴对称布局,由北向南依次顺序为院门——前院东西厢房——过厅——后院东西厢——堂屋——花园(复建)组成。前院建筑为院门(复建)、东西厢房。院门为一殿一卷悬山式垂花门,厢房面宽五间,进深一间,硬山建筑。前后院由过厅分隔空间,过厅面宽三间,进深一间,前后出廊,五檩硬山双坡屋面。后院由东西厢房、堂屋组成。堂屋面宽五间,进深两间,前出廊,七檩硬山双坡青瓦屋面。厢房面宽三间,进深一间,硬山建筑,土木结构建筑。原故居院门、后花园已毁,厢房局部拆除,本次保护修缮工程中已复原。院内建筑布局合理,梁架结构及檐部装修保留原貌,砖雕木雕精美,保留了武威传统民居建筑特有风格。

李铭汉故居在粮站及住户使用期间,由于人为与自然因素的影响,使院内周边环境及历史风貌遭受严重破坏。住户根据自己功能需要改变房屋墙体,或拆除檐部门窗,改建墙体,更换门窗,使墙体延伸到廊部;或随意改变院落的外观和结构,使部分房屋整体拆除;或修建新建筑,导致房屋外观、墙体结构发生变化。故居因年久失修,木柱遭朽,墙体倾斜、裂缝、酥碱,地基下沉,部分建筑成为危房,濒临倒塌。为保护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旅游业发展,2018年10月初,武威市政府批复李铭汉故居保护修缮项目,由武威市住建局具体负责修复。完成修缮方案论证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经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修缮。在修缮过程中遵循“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的原状”原则,对现存古建筑堂屋、过厅及内外院东西厢房进行保护性修缮,采用半落架维修,拆除墙体、屋面,梁架打牮拨正,补配构件,木柱墩接,残损构件更换,基础砌筑,复建悬山顶式院门,檐部门窗装修,屋面望板、瓦件更换,室内及屋面方砖铺砌,建筑地面及台明砌筑阶条石,墙体外表保留了传统黄土民居的特色,恢复了故居遗存建筑的历史原貌。2019年9月底,保护修缮项目竣工,由市住建局移交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管理,开展文物陈列布展工作,期间李铭汉后裔李永明捐献旧家俱等物品41件。2020年1月18日,故居正式对外开放。

作者简介

胡鼎生:甘肃武威人,武威市天梯山石窟研究所副主任,古建筑高级工程师。

编辑、审核:贾海鹏

终审:席晓喆

◆ “喜迎二十大 • 讴歌新时代——我们的文化生活”征文之二——我与书一路相伴

◆ 悦听 | 《凉州八景(八首)• 绿野春耕》张玿美

◆ 市凉州文化研究院召开2022年下半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重点工作推进会

❖  版权归武威市凉州文化研究院所有,只能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使用本品须经同意,违者必究。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凉州文化研究”微信公众号。 转载仅限全文转载并完全保留作者署名,且不修改文章标题和内容。

❖  投稿邮箱:1240639269@qq.com

阅读好文,点击“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凉州文化研究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