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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义乌法院诉讼服务及相关事项提示


近期我省多地出现疫情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疫情防控期间

我们建议您

诉讼事项请优先在网上办理

















哪些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办理?


答:

诉讼咨询;提交或修改调解、立案和执行申请;办理诉讼费用的缴纳、退费及电子票据领取等诉讼费相关业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申请书、证据、上诉状等各类诉讼材料;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调解;签署笔录;收取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传票、裁判文书等诉讼文书;律师查阅案卷材料;观看庭审直播;查看裁判文书及案例,等等。


•问:通过哪些渠道可以在线办理诉讼事务?


答:

1.“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全流程诉讼服务)



2.“浙江解纷码”微信小程序(诉前调解神器)


3.就近通过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共享法庭”寻求帮助。





















• 问:除了在线办理,还有哪些渠道可以无接触式办理事项?


答:

1.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寄送诉讼材料(寄送地址附后),请注明诉讼参与人准确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义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2.在工作时间可以拨打12368(区号0579)司法服务热线,进行案件信息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投诉举报等。




















• 问: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

1.如您处于临时性封闭管理区域,请您及时通过0579-12368司法服务热线联系义乌法院或通过移动微法院联系承办法官,调整开庭时间或者在线参加诉讼。


2.外省市来义返义当事人、律师等,请在出行前及时联系当地卫健部门,了解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3.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的诉讼参与人,请提前准备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询问旅居史,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实名信息登记。如行程码带“*”的,请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并如实告知我们近14天的行程,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请暂缓来访。


4.来院开庭的,请在庭审开始前10分钟到达即可,尽量避免过早滞留在审判公共区域;来院开展其他诉讼活动的,请尽量选择错峰时段到院办理,以避免人员过于聚集。


5.在法院办理诉讼事宜期间,请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并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




特殊时期

给您带来不便

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编辑:经丹敏 | 责编:张亦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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