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00问(十九)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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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00问(十九)
六、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56.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等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免费办理相关证照,首次创业人员除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必须缴纳的收费外,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高等院校学生(含技工学院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6)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办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可享受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
(7)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学籍管理。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问57.高校对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提供什么条件?答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规定:
(1)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2)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可向学校申请休学,保留学籍2年。
(3)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4)各地各高校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应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原则上都要向学生开放。
(5)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6)国家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问58.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答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和网络创业培训等;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并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以提高创业能力。
第一章 基层就业政策宣传
第二章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三章 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第四章 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第五章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第六章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七章 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
第八章 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援助
链接:
来源:学生工作部
编辑:王世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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