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得很实在:《一个律师眼中的中国法官》
看到有些法官写了法官眼里的律师,我个人还是比较愿意看这类文章,也很感谢这些法官。我当了近十年律师,应该说认识的法官数量上百,时间跨度也很大(加上我之前在司法部门工作时的经历,时间跨度都快二十年了),从几乎没什么法律知识刚转业的行政味道非常浓厚的法盲(呵呵,这也是中国特色)到从英国、美国、德国留学回来的海归博士,什么样的法官的都接触过.有些也成了比较好的朋友.
当然,我做事还是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和请法官吃饭喝酒我可以做到,唱唱卡拉OK也行,更多的,桑拿之类的,对不起,您请自便,我不奉陪,至于送钱送礼,坚决不做。其实我有很多机会赚大钱的,前些年有法官介绍的案子,收费达到几十万,但我没接。我当然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也特想赚大钱,但我觉得普通人也要有普通人的原则,我的原则就是坚决不和法官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这里面,一个是安全问题,另一个,我的信仰问题,我是信仰法治的,一点都不做作,是真信仰,所以我绝对不做这种事情,当然,我也不会去揭发别人,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当然,就我掌握的情况来说,九十年代相当多的律师是给法官送钱的,尤其是做诉讼业务的,这个,你很难说叫不叫行贿,准确的说法应该叫回扣吧,九十年代中后期特别严重,那时我去立案,立案庭的法官经常给我律师的名片(他们以为我是当事人,后来熟悉了,也就不发了),所以那时立案我都是亲自去,怕被抢生意啊,现在基本没这些事了。
其实想起来那些法官也挺惨,每月二三百的工资(当时),介绍个案子其实也收不了几个钱,有时候官司输了还被当事人追到法院打,怎么说呢,算是中国发展期的必由之路吧。
说跑题了,还是说法官。现在说起法官,大家的印象都是腐败,相当腐败,吃完原告吃被告。这个,大家的看法有些简单化。我的体会,中国司法最腐败是我刚当律师的时候,九十年代中后期,那时法官的腐败曾经让我绝望,几乎到了没钱别打官司的地步。尤其是执行局(庭),确实太黑了,后来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法官辞职去当律师?
不过说起来,中国法官贪污的余地其实并不大,大案子审判委员会说了算,再大的案子政法委说了算,再大的,党委政府也要关注一下,合议庭的几个法官,很多时候的责任是仅仅是负责收集证据材料,记录当事人的申辩,收取律师的代理词,形成系统。合议庭自己定的事情,三个法官,也不见得谁就说了算,我因为种种机会,也旁听过甚至参与过(以陪审员的身份)合议,感觉是就算你想办偏案,也要有法律的规定,现在绝对是不可能违背法律的明确规定断案的,真想颠倒是非,法官冒的风险太大了,你要从做伪证开始,谁敢?现在纪委盯着,人大盯着,政协盯着,检察院盯着,还有,对方的律师盯着,当事人糊涂,律师不糊涂,你在判决书上随便搞点小动作,谁不是门儿清?
法院的人玩笑说政协人大不敢盯别人,盯法院那是热情高涨。基层法院的审判员,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可以玩假了吧?从道理上可以,但操作起来难度大。这类案子,很多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标的大的三十五十万,小的几千几百块钱,收取贿赂的余地相当小,你要收了,判个偏案,你不怕对方当事人把你揍死你也要防他们把你烦死,况且还有个二审管着,你这点钱收得安稳吗?很多基层的法官,真的很象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整天家长里短的,我都同情他们。
有种说法,越大的案子法官越黑。其实这也是误解,两个大公司为一个亿的案子打官司,两家都有钱都有背景都找人,你找高院院长我找政法委书记,你一个小小的法官你敢怎么样?最佳选择还是公正断案,两不得罪,你不服对不起,你们二审自己搞掂去。这种案子收钱的风险是相当大的,做假的成本非常高。更主要的是,这种案子往往不是某个某几个法官甚至不是某个法院的审委会能决定的,想收钱也无从收起。
那么,是不是法官就一点没问题呢?肯定不是,贪的法官一定有,而且有时候确实很严重,但要满足几个条件,
一是案子他有决定权,能直接决定案子的走向(这一点很重要,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金刚钻你别瞎揽瓷器活,拿了钱又办不了事,你一个小小的法官无论如何你兜不住);
其次,案情比较复杂,双方各执一词且各种证据材料相互交错矛盾,有偏袒的空间;
三是利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无论怎么判至少都不违反法律的基本规定;
四是案子的标的要足够大,说穿了就是要值得为此堕落一回,当事人要值得为此付出;
五是当事双方有力量悬殊的情况存在,偏袒一方不至于引发大的后果;
六是偏袒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至于刺激另一方的激烈反应;
七是收钱一定是通过绝对信任的人(所以很多时候通过律师);
中国三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行政案子应该是没什么腐败空间的,一方是政府部门,法院其实在中国是很弱势的。民事的我上面说了,制约因素太多,不好操作,而且民事纠纷的不公正往往容易诱发其他一些社会事件,这个很多时候真的不太容易操作。我感觉法官真正腐败的高发区,是刑事案件。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刑事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了。
很多案子,法律规定就是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笼统地说几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比如妨害公务罪,差不多在任何一个妨害公务的案子中,法院判你三年、两年、一年、管制、拘役、缓刑都是有理的,我可以以你认罪态度好为由就轻判你,也可能你认罪态度相当好我就是不轻判。因为类似的酌定情节往往是事而非,所以我办案中曾经发生过同一法院同一法官同一罪名几乎相同的犯罪情节和后果但截然不同的判决,当我把两份卷宗给法官看的时候,他也很惊讶。自由裁量权之外,刑事案件一方的绝对弱势也是法官易腐败的诱发因素。被告人一方往往但求轻判减刑就愿意高额付出,获得利益的被告不上诉,轻判之后公诉方提起抗诉的可能又几乎没有,无形中缺乏了二审的监督。
刑事案件利益博弈较单一,公诉一方的工作到提起公诉其实就结束了,证据材料都由办案机构提供,法院除非作出无罪判决(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否则无论法院如何判都不影响办案机构的利益,而很多刑事犯罪比较毒品犯罪、渎职、贪污贿赂等,没有明确的被害人,法院实际是缺乏了当事一方的监督,所以办偏案的空间相当大。
另外一个,社会舆论往往简单地认为轻判体现了人道原则,所以收钱后轻判法官也缺少了道德上的负罪感,同时也不易出现严重后果。最后还有一点,刑事案子中的律师往往自我保护意识过强,不愿意多惹是非,所以刑事案子虽然相对腐败一些但实际上被查出来的几乎都是民庭的法官。
另外一个腐败高发区是执行局(庭),这个,确实容易腐败,这里的腐败主要是由当事人促成的,因为当事人拿到判决但无法执行,判决就是一张废纸,所以执行庭此时就相当重要了,另外,执行有时是愿打愿挨的事,往往是当事人自己愿意掏钱。还有,执行往往是根据执行的情况收钱,当事人往往得到了看得见的好处,付钱心甘情愿,极少事后揭发,所以执行庭的腐败风险相对小一些,当事人存在“给钱办事”的心理,感情上易接受。
另外就是缺乏对方当事人的案件易腐败,典型的破产案,往往涉及资产重组、拍卖等经济内容,但又没有对应的当事人抗辩,无形中缺乏对方当事人的监督(这种监督才最重要),所以有空子可钻。
法官还有一点,法官收钱的方式也不仅仅是拿钱办事,现在有些法官给律师介绍案子收回扣,法官在其中仅仅起到一个中间人的作用,当事人出于利益关系,当然觉得找法官比找律师管用,于是法官又把他介绍给律师,给当事人造成错觉,以为法官介绍的律师一定能赢得官司,于是自愿掏高额的代理费,这些代理费又被律师返还给法官.
至于案子,该怎么办还怎么办,这时候的法官其实就是律师的中间人,属于“中间人的中间人”,当然这是有风险的,因为案子要是输得太惨会引发付出了不合理的代理费的当事人的激烈反应,所以此时,作为中间人的法官,还是会尽可能地采取一些手段使案子能正常结案,免除后患,当然,在当事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时候赢了官司,还可能给他造成“果然没有找错人”的印象,以后还会有生意上门。
中国的法官目前收入水平应该说不高,不但无法和电力、电信、金融这些部门相比,也无法和执法部门例如税务、工商、公安相比,甚至也无法和大城市里的教师相比,而他们的办案数量,简直可以用惊人来形容,我认识的法官,高院的和铁路法院、海事法院的少一些,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基本每个法官每两三天甚至一两天就要办一个案子,一个民庭六七个法官加两个书记员,一年要办七八百起案子。
由此也不难想象法官会对律师的收入如此敏感,前几年法院的接到案子,首先讨论的话题全是律师收了多少代理费,还有的法官产生那种案子我来断财你来发的想法。有一年法院纠正了一个非常有影响的冤假错案,结果律师出了大名,上了央视,上了法制日报,评上了十大杰出人物,而承办法官不但没有出名,还不准接受采访,夹着尾巴做人,倒象做了亏心事似的。还有一点,律师办错案,只要你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单纯的水平问题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影响,但法官办错案,很可能影响他的一生。
中国的法官其实真的比较辛苦,收入一般,责任相当大,工作量简直惊人,社会地位其实不算特别高,很难说在普通人眼中法官和律师谁更让人羡慕(至于法官和律师相互怎么看,大家心照不宣罢了)。当然,法官不用担心衣食住行,不用担心养老医疗,不用太担心住房子女入学甚至以后的就业问题,而且法官以后的地位一定会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我坚信这一点),收入也会逐步提高。这一些,都是律师比不了的,而且法官的辛苦和律师的辛苦不一样,律师比法官还多了淘生活这一层辛苦,我说法官辛苦,不是和律师比,是和其他公务员比。
法官还有一点,是人情案,关系案,这个有时候比直接腐败还可怕。因为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最讲这个,很多转弯抹角找上来的关系,你确实没法推。我有一个当事人,开完庭后在法院遇见了一个副院长是他的学生(这个当事人在党校教书),高兴得不得了,又是吃饭又是套近乎,后来对我说副院长给他打招呼了。后来我去拿判决书,很正常,没发现什么异样。
若干月后,我和那个主办法官聊天,我开玩笑问领导究竟打没打招呼呀,他想了办天,说,哦,来问了,交代办快点,早点结案——这不跟没打败一样吗?所以也别迷信这些,你今天打招呼,到时候办成错案算谁的?你的我的?还有,这种事情都是人情债,你轻易开这个口,将来要还的。
要说中国法官相当清廉,那不对,说他们腐败得一塌糊涂,也不对。我个人觉得,在公务员系统里,法官即便不是最清廉的,也应当归到比较清廉的那部分,我还是相信大部分法官并不腐败。一是因为法院确实监督比较到位,制约因素多,有回避,有上诉,有申诉,有律师参与,有纪委、人大、政协、检察院监督,有错案追究制度,还有党政机构和政法委的干预,腐败的风险大、空间小。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的的确确有越来越多的经过大学正规法学院教育的专业人员进入法院,他们在大学里培养的法治社会的信念确实使他们从道德上排斥司法腐败,不承认这个进步就是不客观,不公正。还有,法院的学习之多,除了专业学习,还有荣辱观等等关系道德的思想教育,也对防止腐败起到一定的作用,不承认这一点也是不公正的(至于流于形式的其他类似学习,不在讨论之列)。有时候我和很多有高学历背景的法官聊天,的确能感受到他们对法治的信念和信心。有些基层法官整天面对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几十年如此,可能他们水平很低但确实值得钦佩。
中国司法腐败的情况非常复杂,很多人嘴里说要司法公正,要法治社会,一打官司首先想到的就是要给法官送钱。在这种环境下,法官确实很尴尬。
我认为作为律师,还是要相信法律,不要轻易地否定法官,也要作一些换位思考,很多人首先就有了司法腐败的先入为主的概念,然后再去抨击法官,是不公正的。
任何职业都有害群之马,律师界的害群之马还少吗?我是律师,但我认为中国的律师不见得就比法官高尚,尤其在道德感上。现在中国律师几乎没什么作为律师的荣誉感,这一点上就比不上法官,中国律师首先还是要自省,有点牺牲精神,我相信中国走法治之路是谁也挡不住的,中国律师还是应该多做实事少讲空话,为后来者多争取一些发展空间。
来源:法律服务业务交流 编辑:成都夏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