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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离婚法官的婚恋感悟(年度热文)
下面是一些关于案件,关于自己,关于身边的朋友、同事的杂感:
很多当事人跟我说:我们过去穷的时候,日子过得挺好,后来XXXXXX了,有了钱,他/她就变了。 所谓“变了”,无非就是不再能提供以上三点,物质有了又怎么样? 变得爱喝酒,酒后撒疯,那么宁静不再有;酒后暴力,安全也没有了。 变得有了外遇,温暖、宁静一起没了。 变得赌博、吸毒,三样都没了。 任何在婚姻中的男女,我觉得应当扪心自问:我能为对方提供以上最基本的三点吗?第一,请不要用暴力,保持最基本的安全;第二,请不要作,不要没事找事,保持生活宁静;第三,请学会欣赏对方、安慰对方、鼓励对方,能够让对方感觉到温暖。我们所需要的不也就是这些?
案例: 原告男B,50+,个体,黑瘦一普通中年男人。 被告女B,50+,退休工人,黑胖一较俗中年妇女。 男B要求离婚,说不出什么具体理由,只说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已分居好几年。 女B不同意,很激动,指责男B有外遇,已经搬出去跟外遇同居。 我劝女B,你们已经分居满两年了,男B又有了外遇,你不同意离婚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离了算了。 女B开始哭骂:我们已经结婚20多年了,孩子都成家了。刚认识那会儿他是农村来的,我是工人,所以我们家死活不同意我嫁给他,我都没管那些硬是跟他结婚了!我家里人都瞧不起他!我当时都没嫌弃他!结果这个没良心的,竟然搞起了外遇!你的良心叫狗吃啦!养条狗还知道摇尾巴呢!我这么对待你,结果你看看你!我家里人说的真没错!你这个#¥%……%¥…… 男B根本不看女B,用手挡着自己冲着女B那边的眼睛,一脸厌烦的跟我说:法官,你看看,你说说谁能受得了她这样,自打我们结婚她就是这样,家里必须啥事都听她的,我干啥都要看她的脸色,要不然她就开始了,次次就是这一套。这么多年了,我真是受够了。我有外遇,我不否认,我愿意把房子都给她,我啥都不要,我只要离婚。 最后我劝女B,你们已经分居满两年了,就算你不同意离婚,法院也要判决离婚的,不如好合好散吧。女B意识到必须离婚后好像斗鸡突然败下阵来似的,一下子崩溃了,就是哭着说:其实我对他挺有感情的......他为什么现在这么讨厌我...... 最后调解离婚,男B净身出户。 男B出轨,当然不对,但是可以理解。每个人都希望被尊重、被肯定,男人则尤其希望被崇拜。可是在自己老婆面前永远找不到这种感觉,反而天天被贴上:“你不如我,我可怜你才嫁给你,你今天拥有的一切都是我赐给你的,你应该对我感恩戴德”的标签,这时候外面突然有一个女人,只需要扑上来说一句:“你好强,我好崇拜你”,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心动的。 男B来领调解书那一天,书记员悄悄跟我说:“简直跟换了个人似的!”我说:“如释重负,容光焕发,是吧?”书记员说:“对对对!年轻了十岁似的!” 可怜的男B和女B,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