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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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妇女的,定强奸罪
强奸男子的,只能定强制猥亵罪了
所谓的强制猥亵罪,还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罪名呢,即将原来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改为了强制猥亵罪,将原来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他人,包括了男性。
因此,不得不说,《刑法修正案。 (九)》的修改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或许也正是从《刑法修正案(九)》开始,男性的性权利才真正被刑法所重视。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幼女的,定强奸罪
强奸幼男的,只能定猥亵儿童
猥亵儿童罪
对于猥亵儿童罪,不要求采取强制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不论儿童是否同意(考虑到儿童的认知,其承诺无效),都构成猥亵儿童罪。
实际上,在国外很多国家,男性被强奸和女性一样,都被认定为强奸罪,而没有区别对待。例如,
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刑法典,都将强奸罪及其他侵犯性权利的犯罪的对象规定为一般人,以表明男性、女性的性权利平等受到保护。
今年1月份,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决定出台新的刑法修正案,旨在严惩性犯罪,并将男性列入强奸罪受害者,已经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那么多年,一直以为女性是弱势群体、备受歧视,现在看来,在性权利方面,或许我们的法律没有为我们男生考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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