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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律师协会严正声明

四川省律师协会 成都夏虎律师
2024-10-04

近段时间以来,本省各律师协会收到多起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维权中心以及相关人员的投诉,且呈持续上升趋势。投诉人除反映有关人员法律服务质量低下外,对律师和非律师服务人员的区分感到非常疑惑。为了公众能够正确识别律师和选聘律师,规避法律服务机构选择风险,同时引导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更好发挥律师队伍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现严正声明如下:

我是成都夏律师,每天都在思考,每天都有感悟,每天都在用心记录生活。关注我!                               


01


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我省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均由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我省执业律师持有四川省司法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盖有“四川省司法厅”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执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均可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选聘律师时可查询核实。社会上的所谓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维权中心、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等主体通常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而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也不能在此类公司中就职,提醒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正确识别,防范风险。


0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希望得到法律服务时,建议首先明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性质和类型,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应与律师执业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聘请律师时,与该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若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却以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若又以欺诈等方式骗取当事人财物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03


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着眼未来,志存高远,恪守职业道德,不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不在上述机构办公,不有偿承接来自该类机构转介的任何案件,不向该类机构支付中介等费用,以实际行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若律所或律师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  


04


我会依法对全省律师行业实施行业服务和管理,受理和查处我省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投诉。如社会公众、各类市场主体与法律服务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及法律服务社团组织机构、非律师服务人员等发生法律服务纠纷,请及时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避免利益受损。



四川省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18日

我是成都夏律师,每天都在思考,每天都有感悟,每天都在用心记录生活。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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