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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法院一案例入选重庆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重庆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万州法院办理的陈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成功入选。


陈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关键词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罂粟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左右,被告人陈某认为罂粟熬药可为牲畜治病,便私自在自家房屋门前的池塘边非法种植罂粟610株。2022年5月2日,该610株植株被公安机关民警查获并当即铲除、扣押,经鉴定,该610株植株均为罂粟科罂粟属植物——罂粟,为毒品鸦片原植物。陈某亦于同日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裁判结果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扣押在案的毒品原植物予以销毁。


典型意义


本案系惩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的典型案例。罂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亦是制取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原料。法律规定,该类植物种植企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明知个人私自种植罂粟系法律禁止行为,仍非法种植罂粟达500株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予以惩处,彰显了对毒品原植物种植实行从严管控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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