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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干部被判刑!
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肥西县政法委原副书记张程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程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77.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张程,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籍贯安徽肥西,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张程于2018年担任肥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在此之前,他系肥西县公安局紫蓬山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2019年11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