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笑哲(授权自知乎回答)
微信文章中的链接不支持微信平台外部的链接,文内提及的知乎回答可以自行搜索我不知各位是否(足够)清楚,谈女权,最重要的是尊重基础逻辑。
其实并不用诉诸感情、历史、政治、文化等类似因素,推崇女权有一条基本原因:因为这是一个理性人应有的生活态度。「理性人」,起码是尊崇基础逻辑的人。
问:为什么我们要倡导男女平权?
前提1:在一个公平社会,男女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根据人口比而成立
前提2:男女的人口比是5:5(关于男女人口比,请参考Skyrim(1994)和D'Ams(1996),这两篇文章从进化人类学的角度分析了为什么从长远观测,人类的男女比会一直保持5:5)
结论1:在一个公平的社会,男女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是5:5
前提3:当下社会,男女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不是5:5,且男性占据明显的霸权地位
结论2:当下的社会不是一个公平的社会
前提4:我们希望生活在一个公平的社会
前提5:当我们希望X时,我们会追求X
结论3:我们追求一个公平的社会
前提6:如果一个社会是公平的,那么它必须是男女平权的社会
结论4:我们追求男女平权
以上是一条简单的推理,可能并不详尽,但我主要想说的只有一点,即「女权」的基础,是逻辑。关于以上推理中诸多细节的争辩,可以参考Phillips(1991)。「逻辑」之于「女权」的重要性,对理解女权为何反对「直男癌」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女权反对「直男癌」,并不仅仅因为反对者是「女权」,而是因为「直男癌」是反逻辑的。退一步说,作为一个理性人,反对“直男癌”是天然成立的。根据段郎说事的逻辑,如果女性被性侵,则被性侵者需要因为自己的疏漏而接受责任。不用多言,这里犯的逻辑错误有很多:归因错误、转移议题等。
林少华的论证方法,是借用「男人不做家务是对的」来论证「男人不做家务是对的」,这即是循环论证,也是窃取议题。「窃取论题」就是要求读者径直接受结论而并不给出任何真正的证据;论证要么是建立在与结论内容相同的论据之上(即所谓「循环论证」),要么就是略去了论证以为依据的某一重要(然而可疑的)假定。
以上两个例子来源于「男人也能看得懂的15种常见逻辑谬误」
1.3 「直男癌」与「直男」没有直接关系
「男性什么样的行为应该被称为直男癌?- 王笑哲的回答」
在这道题目的回答中,「直男癌」如何反逻辑,其实已经很明显了。但有更重要的一点需要进一步澄清,即「直男癌」和「直男」是没有关系的。
因为「直男癌」的本质是反逻辑,那么「直男癌」患者,就不应该分男女或性向。比如,一个女的,你作为一个直男认不出她的包是哪一款牌子,她指责你是「直男癌」。若真如此,那位女生才应该是「直男癌」。因为她对你的指责是反逻辑的。此处有个问题,既然是逻辑上的错误,直呼「智商堪忧」不就好了,为什么还把「直男」拉下水?其实,「直男癌」出现在豆瓣的广播中时,「直女癌」也是同时出现的。此后或许是传播效用的关系,也可能因为在「直男癌」的案例中,从基数方面考虑,确实是直男对于女性的物化较常见,慢慢地,「直男癌」便自成风气了。到此我们应该确实地明白:「直男癌」在本质上可以约等于「反逻辑」,因此它与直男没有直接关系。直女,甚至LGBT都可能患有「直男癌」。
写这篇文章的初衷,是想表示一番我对「女权癌」的态度。从最开始接触到这个词组,到前天与朋友分析完成后,我怀疑「女权癌」的成因,是一场对“女权”本身的污名化的潜意识行为。可以确定的是,从大部分关于「女权癌」的知乎问答,以及谷歌搜索「女权癌」得出的各媒体平台的文章来看,大多数人认为,「女权癌」指的是那些一边声张女权,一边要求「女尊」的人。至于女尊的具体体现,便如女权癌是什么?- 恋爱此题中最高票答案说的一般,其中对于「女权癌」的概括,已经暗示了下文所述的「女权癌」一词本身即含有的前提性错误:作者:流年淡香
链接:「女权癌是什么?- 流年淡香的回答」
“男女是平等的,我不是你的附属品,我也有权利做我喜欢的事,请你不要干涉我的自由让我来迎合你的品位和爱好。”这叫做女权;
“男女是平等的,我不是你的附属品,我也有权利做我喜欢的事,请你不要干涉我的自由让我来迎合你的品位和爱好。但是你要是想娶我必须有房有车房产证上还要加我的名字,我爸我妈我弟弟妹妹七大姑八大姨家你都要养着。”这就叫做女权癌。
一句话,触及男权利益,则主张男女平等,触及女权利益,则主张你是不是男的啊?这其中的猫腻实在明显不过。首先,「女权癌」不同于「直男癌」,它确实是施加于「女权」群体的称呼——大众称此类人为「激进女权」。但同时,「女权癌」在本质上与「直男癌」类似,被刻画为反逻辑的表现:前提1:如果一个人是女权,那么她提倡男女平等
前提2:如果一个人提倡男女平等,那么她不提倡女尊
结论1:如果一个人是女权,那么她不会提倡女尊
前提3:如果一个人即是女权又提倡女尊,那么她是「女权癌」
推理进行到这儿便无需继续了,因为前提3,也就是「女权癌」的定义,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之上,而建立在错误前提之上的结论,无论如何都是正确的结论——这是再基础不过的逻辑定理。也就是说,「女权癌」不管怎样用,都将是一个正确的结论,因为它的前提是错误的。从这个角度看,「女权癌」是一个伪命题:它即被大众用来称呼一部分女权主义者,又在本质上意指那些反平权主义者,此二者逻辑相悖,却同存于一词,其中意味值得进一步探索。换一种角度看,或许某些人被指责为「女权癌」,是因为她们言行过激。但罪魁祸首若在于个人行为态度的「激进」,我们则需要回答另一个前提问题:「激进」是好是坏?我深觉大众对「激进」充满了无可复加的偏见。就好比在许多场合下,我们习惯「辩证」地看待问题(「辩证」打引号是因为其本意并不像下文所说的那样),评论一番坏处前,得先说足好话,以显示自己的「客观」、「理性」。因此,当我们看到类似「婚姻是压迫女人的元凶」的话语时,我们会把「所有事情都有两面性」的「辩证」逻辑摆在台面上,将发言者打入「激进」的怪圈中去,而一旦被贴上「激进」的标签,发言者再怎样补救,都免不了被观众视为「异类」。这就导致我们忽视了「激进」言论背后可能有的真相。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婚姻是压迫女人的元凶」?她的论据是什么?难道我们判断一句话是否有道理时,不应该着重思考它背后的逻辑与说服力,而非发言者本身是否采用了「辩证」的方法回答问题吗?然而,正如上文提到的,「女权癌」不同于「直男癌」,后者可以与直男没有关系,但前者意指「女权」的不正当的激进化。此中悖论无数,即便不提「女权癌」本身是建立在错误前提之上——换句话说,就算我们假设「女权癌」的前提语境是成立的——但当一个人犯错时(这里又涉及到刚才的问题:激进就是错吗?),我们是应该指责那个人呢?还是应该归咎于那个人自以为所代表的一派思想呢?当「女权」的发展偏离大众的期望时,我们会落入一个认知陷阱,觉得问题在于「女权」,而不在于那些背负着「女权」去犯错的人们。我再说的直白一些:当我们指责某人为女权癌时,我们的出发点便是一个错误的前提(即「她是女权,又提倡女尊」的悖论),加上类似「微博/贴吧那些女权癌」的用语所营造的集体癌症的图景,即便无人直说,在潜意识中我们仍会产生「是不是女权本身哪里有些问题」的直觉感官。
于是,即便没有任何人直接采用对「女权」的污蔑性言语,「女权癌」一词的使用已然在人们心中埋下了一根银针。每当他们看到某平台出现「那群」、「那些」等集体「激进化」的表现时——无顾于「激进化」本身的复杂成因——「女权癌」这根银针将一点一滴扎进他们的潜意识中,逐步摧毁「女权」的面貌,直到有一天,即使面对熟知女权理论、口碑良好的相关人士,他们也会产生一种不必要的谨慎与防护:相较于主动地接触并了解「女权」的复杂性,抵御这种复杂性,似乎才是他们「理性」的标杆。补充及澄清
经知友提醒,原文有将女权污名化的罪责全部推及「发明女权癌的人」身上的嫌疑,现已将原文最后一段删除。确实,「污名化」的过程从不止于一个人的行为,背后的文化现象甚至不需要明确的人为行动便能自我催发。有些知友纠结于「女权内部的清洗」问题,如下文所说,中国女权现状的内在情由会在之后的文章中谈及,此文从「女权癌」的词语内涵的角度,只有略微讨论「外部」污名化的来源及过程的打算,仅此而已,同时,此文并没有不承认「女权内部」的分化与对抗——现在说第三遍,以后会写到。各位可以移步「如何看待一些女权主义者把另一些女权主义者打成“伪女权”的现象?谁才是真正的“伪”女权?- 王笑哲的回答」,此答案的后半部分涉及了「谁处在中国女权最前线」这一问题,算是一个铺垫。注:有朋友指出,确实有人打着女权的旗号,做着反平权的事,「所以与其说是外界污蔑还不如想想是不是首先要整理一下队伍?」 这一点前半段并没有错,确实有人自称女权,却是实打实的猪队友。但「外界污蔑」与「整理队伍」在逻辑上并没有先后,两者同样重要,早在中国普及互联网之前,「女权」在官方话术中便已经被置于「女性主义」的帐篷之下,政治上的保守并非后95时代的产物。此文着重讲的是前者,全文没有讲「整理队伍」,以后会另撰文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