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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诚招百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博士

点击关注→ 音乐名师大讲堂 2022-05-02

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以优厚的待遇

诚聘百名海内外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

(招聘公告全年有效)


学校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广州。


学校现以工学、人文和管理为主要学科门类,有控制科学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和机械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和中国现当代文学)。


学校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7个学科专业;有教育、电子信息、会计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教育硕士涵括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音乐)等13个专业领域(方向),在读研究生1096人。设有20个二级学院,67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32个,文科35个,师范类30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481人(其中专任教师1075人,正副高职称476人,具有博士学位418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2人、中国专利发明奖获得者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巾帼发明家优秀奖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1人、全国“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2人。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为纪念弘扬我校第二任党委书记汪达之先生“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情怀,学校设立了“达之领军学者”、“达之学者”和“达之青年学者”岗位,现以优厚的待遇面向海内外诚招百名高层次人才和博士。


应聘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才类别和申请条件



(一)学者岗位

1.达之领军学者


(1)第一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6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且个人学术成就满足下述六条选项的任意三项:


1)两院院士、外籍院士;诺贝尔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不含青年项目);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美国)等国际著名学术组织FELLOW以上成员;现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3)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4)理工类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均为排名第一);人文社科类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5)担任国家双一流学科或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6)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国家级创新科研团队负责人。


(2)第二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6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排名(参考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发布的最新排名)前100位境外高校的全职教授并承担学科前沿研究项目。


2.达之学者第一层次


(1)第一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且个人学术成就满足下述六条选项的任意三项:


1)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珠江人才系列、特支计划系列等省部级人才项目(不含青年项目)。


2)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3)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或2项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


4)理工类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均为排名第一);人文社科类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均为排名第一)。


5)担任博士点带头人或受聘为二级教授且担任博士生导师。


6)担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省部级创新科研团队负责人。


(2)第二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排名(参考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发布的最新排名)前200位境外高校的全职教授、副教授并承担学科前沿研究项目。


3.达之学者第二层次


(1)第一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且个人学术成就满足下述六条选项的任意三项:


1)入选珠江人才系列、特支计划系列等省部级人才项目(不含青年项目)。


2)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3)主持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其中1项为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


4)理工类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均为排名第一);人文社科类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均为排名第一)。


5)担任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


6)担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省部级创新科研团队负责人。


(2)第二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排名(参考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发布的最新排名)前300位境外高校的全职教授、副教授并承担学科前沿研究项目。


4.达之青年学者

(1)第一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且个人学术成就满足下述六条选项的任意三项:


1)入选珠江人才系列、特支计划系列等省部级青年人才项目。


2)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3)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4)理工类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人文社科类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或青年成果奖以上或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均为排名第一)。


5)担任博士生导师。


6)担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平台负责人、省部级创新科研团队负责人。


(2)第二类申请人


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排名(参考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发布的最新排名)前500位境外高校的全职教授、副教授并承担学科前沿研究项目。


(二)骨干岗位

1.教授岗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


2.副教授岗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职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三)青年人才岗位

1.优秀博士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个人学术成果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发表顶级学术论文1篇。(2)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类至少3篇、人文社科类至少2篇)。(3)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4篇。


2.博士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良好的学历背景和发展潜力,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


(四)普通博士

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良好的学历背景和发展潜力,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以上各类人才学校认定为特别紧缺急需引进的,可视情放宽申请条件,引进待遇从优。以团队形式引进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经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按事业编制引进并计发相应工资待遇。境外人员可采取编外全职聘用方式。

(一)学者岗位


(二)骨干岗位


(三)青年人才岗位




说明:按学者岗位、骨干岗位或青年人才岗位引进的人才在聘期内均有考核任务,具体在引进协议中明确。按青年人才岗位引进的人才若聘期内完成引进层次之上对应考核任务,可在期满考核后追加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最高可按优秀博士标准追加)。





(四)普通博士岗位

科研启动费:理工类0-10万、人文社科类0-2万

租房补贴:1000元/月

招聘岗位



(一)学者岗位

重点招聘我校现有或拟新增广东省重点学科、珠江学者设岗学科、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带头人。


(二)骨干岗位、青年人才和普通博士岗位


招聘流程



(一)应聘者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并提供信息表所列各种信息的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应聘学院电子邮箱并抄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rsc6619@163.com,发送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类别+应聘单位+联系电话+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适合多个岗位,可根据个人意愿向多个相关学院报名,需在电子邮件标题中列明“同时应聘**学院、**学院、**学院”。


(二)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择机进行初审、面试。


(三)学校对通过初审、面试的拟引进人员择机进行审议。


(四)经考核、体检、考察、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择机确定并公布拟聘用人选。


(五)人事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老师、魏老师、吕老师

咨询电话:(020)3825661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办公楼311室)

邮政编码:510665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应聘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师德师风不端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无效。


(二)本公告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提及的“发表”是指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排名第一通讯作者、博士学习阶段博士生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的情形。


(三)应聘者原则上需使用本人近五年业绩成果申请应聘,提及的“近五年”从2015年1月1日算起。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备注:相关附件材料,请点击网址“http://rsc.gpnu.edu.cn/info/1044/2913.htm”查看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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