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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首报!江门新增确诊2例,他们曾到过这些地方

江门房姐 2022-12-01
信息来源:网信江门官方公众号

2月4日上午,省卫生健康委公布江门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其中,江门第5例为首例确诊病例的弟弟、第2例的爸爸,第6例是新会区首例确诊病例。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周密部署,对这2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进行了细致排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2月4日确诊:江门第6例(新会首例)


第6例确诊病例叫吴×霖,男,28岁,之前在广州番禺区出租屋(住址:洛浦街道东乡村一街七巷37号)从事网络推销工作,外出少,1月21日回新会大鳌镇东升村西宁里289号住处,与父母同住。

(一)第6例患者基本情况

1月23日凌晨,吴×霖开始有发热、乏力等症状,当晚步行到大鳌卫生院门诊就诊,此后5天,吴×霖每天均步行到大鳌镇卫生院就诊,并在门诊注射室输液,28日晚8时被收入大鳌镇卫生院一楼4室单间住院治疗,每天母亲送饭菜前来,未接触其他人。经多日对症治疗后,发热、咳嗽等症状仍未见好转,2月1日11时,吴×霖由120救护车转入新会区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当天及次日,新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采集吴×霖2次咽拭子送江门市疾控中心检测,反馈检测结果均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经过专家会诊,2月3日上午9时,吴×霖被转送到江门市中心医院进行定点隔离救治。目前情况尚可。

(二)第6例患病前居住活动情况

多方调查、走访发现,吴×霖长期独住位于广州番禺区的出租屋,近期没去过湖北,没有吃野生动物。他在广州主要外出经历是,曾于1月10日、12日、17日、19日四次坐网约车、地铁到广州南沙码头(南沙区龙穴大道南广州港南沙集装箱三期码头),在编号“WD05200119”的“星梦游轮-世界梦号”游轮上,临时兼职做地勤工作。1月17日凌晨5时坐网约车(车牌粤AB12G2)至云来斯堡酒店附近手拉手旅游公司集合点上大巴车,到邮轮工作至当天上午12时;1月19日上午11时从南浦站坐地铁到科韵路A出口,走到手拉手旅游公司集合点上大巴车,到邮轮工到当晚9时30分。

吴×霖兼职的邮轮有乘客约2000名,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108名湖北籍乘客(含武汉籍28人),他每天负责约200名乘客的安检和指引工作。2月1日,肇庆新增的一名确诊病例,近期主要外出经历是1月19日8时许在广州南沙三号码头乘坐“星梦游轮-世界梦号”邮轮。省疾控中心最新调查发现,最新接报的数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都曾乘坐该游轮。该游轮于1月19日晚10时由南沙码头出发,途径越南芽庄和岘港,于1月24日上午8时30分返回南沙。

1月21日后吴×霖活动情况:

1月21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吴×霖从南浦站坐地铁2号线到广州南客运站,乘坐9时开行的客车,于10时30分左右到达江门汽车站,随后到江门汽车站对面的车管所办理驾驶证续期,10时50分乘坐112路公交车返回新会区大鳌镇家中,同住人员为父亲吴桥海、母亲蒙辛娟。

1月22日上午8时许,吴×霖驾驶摩托车,到司前圩镇二姑家,停车后步行至司前人民医院整牙,当天在二姑家午餐、晚餐吃饭,一起进餐共7人,分别是二姑、大表哥一家3口、二表哥一家3口,当晚6时许返回大鳌住处。

1月23日凌晨,吴×霖开始有发热、乏力等症状,当天中午1时许步行到大鳌卫生院门诊就诊,中午2时左右就诊后回家午睡。因老乡梁某拜托他从广州带酒水回来,吴×霖在家里与妹妹一家三口相聚吃完晚饭后,于当晚7时开摩托车到江门东站,乘坐当晚7时50分开出的C7206次列车(座位号06车12F号)于当晚8时35分到达广州南站,随后坐地铁到南浦站,返回出租屋休息。

1月24日上午8时,吴×霖与朋友关某聚会聊天约15分钟,随后与老乡梁某在地铁站会合,约中午2时15分从南浦站坐地铁至广州南站,再坐14时48分开的C7227次列车到达江门东站(吴×霖持无座车票,随便就座,具体就座位置已忘记)。随后,吴×霖骑摩托车载梁某回家,因再次出现发热症状,再于当晚6时步行至大鳌镇卫生院门诊就诊。

1月25日11时,吴×霖与梁某从大鳌镇渡头到中山市,找朋友范某取酒水,在范某车中聊天10分钟左右,随后回家休息。

1月26日11时,吴×霖妹妹吴乐嫦一家三口再次来家里玩,12时,吴×霖与妹妹前往大鳌镇东方村大姑家拜年,期间曾与大姑、大姑的等6名亲戚同处一屋聊天,后回家休息。

1月28日,因病情无明显好转,吴×霖再自行到大鳌卫生院就诊,后确诊。

(三)第6例患者接触人员排查情况

吴×霖发病后在户外和公共场所有佩戴口罩,但与家人、亲戚、朋友共聚时均未佩戴口罩。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暂时确定吴×霖密切接触者21人。

目前,江门市卫健部门已全部联系上这21名密切接触者,其中,对18名密切接触者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余3名密切接触者所在地防控指挥部跟进。

与吴×霖同时段出现在相关邮轮、列车、地铁的近距离接触人员,应该立即到居住地附近就近检测。


2月4日确诊:江门第5例


(一)第5例确诊病例基本情况

这名患者为陈×专,男,46岁,他是江门确诊首例病例陈某的弟弟,也是第二例陈×庆的爸爸,现住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2号之一(为单体楼,与陈×庆同一住处)。1月20日,陈×专一家四口(其他3人为其妻子、女儿陈×庆、儿子)与哥哥陈某一家四口分别驾驶两辆车,从江门回湖北孝感老家,吃完团年饭后开车返回江门,于1月25日晚8时回到江海区家中。

1月28日,江门市疾控中心检出陈某(江门首例确诊病例患者)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后,立即对其他一同回湖北的7名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采样,陈×专、陈×庆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于暂无任何临床症状,市疾控中心判断陈×专为阳性检测的感染者,随后通过负压救护车送到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接受医学观察。2月2日,陈×专开始出现腹泻、呕吐症状。2月3日,按照国家诊疗有关规范定义,考虑到该病例具有相关疫区暴露史、临床症状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轻症病例)。

(二)第5例确诊病例排查情况
从湖北返回家中后,陈×专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外出,没有与外界接触,直至送往市中心医院进行医学观察。目前陈×专和陈×庆的两名密切接触者(一家四口的其他两人)已于1月30日上午送往五邑中医院隔离观察,至今无发烧、咳嗽、气促等症状。

2月3日确诊:江门第4例(开平首例)


一、第4例患者有关情况

第4例确诊病例姓李,男性,19岁,家住开平市金鸡镇,之前在武汉市江岸区当厨工,1月20日,他与同事、老乡邓某一起驾车,从武汉出发,于1月21日凌晨2时42分到达开平。经过多方走访,了解到李某在开平活动情况:

到达开平后,李某与邓某在祥龙中路澳味餐馆吃饭,随后到位于祥龙三区45号的邓某家中短暂休息。6时45分,李某出门搭乘摩托车(车牌JA9G42,车主司徒某)到宝庭园附近下车,于7时18分许坐客车(车牌J42955,司机梁某,当时车上已满座),8时4分到达开平市金鸡镇,9时40分许与母亲等亲人汇合,坐母亲摩托车到金鸡镇圩,李某与3名亲人一起登上台山那扶总站开往长沙车站的客车(车牌J42739,司机关某),10时40分许在长沙车站下车。下车后,李某等4人打滴滴快车(车牌J6M255,车主李某)到长兴路威尼斯沐足店附近下车,步行至步行街龙尾的翠园餐馆,与表伯、表母聚餐。饭后,李某四人步行至益华广场后面的日兴药店约上堂嫂,5人在益华广场的酷宝贝童装店买衣服、在梦幻成真游乐园坐碰碰车。

13时45分许,5人离开。李某堂嫂回去上班,李某等四人步行至祥苑路海清甜甜品店吃糖水。15时8分,李某等四人打滴滴快车(车牌J322K1,车主邓某)至长沙车站附近,15时41分许在碧丽宫酒店附近搭乘面包车(车牌JBS418,车主敖某)回金鸡镇。16时28分到达金鸡镇圩后各自回家,李某回家休息。

1月22日下午4时,李某到开平市金鸡镇游东田心村,参加同学关某的入伙喜宴,李某坐靠近水塘第二席,同席人员共10人(除李某母亲、妹妹外,还有村民7人)。当晚8时21分许,李某和同学李某至金鸡镇圩搭乘面包车(车牌J78A01,车主池某)到开平市区宝庭园附近下车,在周边闲逛后,于10时2分坐一辆小汽车(车牌J97N89,车主劳某)到花园酒店附近的I DO酒吧饮酒,1月23日凌晨4时25分独自步行到附近的美宜佳超市买烟,3分钟后返回酒吧,于凌晨5时2分与另外两名男子坐出租车(车牌J01B61),到祥和路鱼生粥宵夜档吃宵夜,5时44分许坐出租车(车牌J73K93)至长沙车站,5时59分由长沙车站搭乘往台山市那扶总站的客车(车牌J42739,司机关某)回金鸡镇。

期间,李某因睡过头,7时28分许抵达台山市那扶总站后,再于7时31分搭乘同一辆客车回金鸡镇,并于8时15分许抵达金鸡镇下车。随后,李某父亲驾摩托车载李某回家。李某在家休息后,当晚6时到村路边小卖部玩乐至当晚9时30分许回家。

1月24日上午李某在家,14时许,李某和其伯父、六叔到自家鱼塘捉鱼,随后回家吃团年饭。当晚9时45分,李某驾摩托车至金鸡镇圩三品三贡奶茶店买奶茶,随后载其堂弟回家。

1月25日,李某上午、中午一直在家,14时许到村路边小卖部玩乐,期间回家吃晚饭后继续到小卖部玩乐至1月26日凌晨1时30分许回家。

1月26日13时30分许,李某到村路边小卖部玩乐。16时26分,村干部联系李某做好登记和要求戴口罩。随后李某回家,一直居家隔离,每天登记体温和症状,无发热,但少咳。

2月1日晚上,经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2月2日,江门市中心医院报告江门开平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患者正在江门市中心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二、接触者排查情况

经过走访、排查,确定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共有10人。包括李某的父亲、母亲、妹妹、祖母四人;叔叔一家四口;其同事邓某、朋友李某。目前1人在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其余9人已被送往定点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和健康观察,有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公布。李某的表伯夫妇和堂嫂等其他接触者已实施居家隔离。

相关司机、乘客、餐饮、商场等接触人员排查已全面展开,部分人员已找到,严格落实居家隔离。

三、进一步加大对同活动场所人员的排查

有关方面已对李某所居住的村小组共31个村民在村集中隔离,并多次对李某住所及周边、明确前往过的处所等,开展卫生消毒处理。2月1日上午,疾控部门已对患者居住地村小组进行了终末消毒(传染源出院、转移、死亡而离开疫点或终止传染状态后,对疫点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以消灭病人所播散的、遗留在居室和各种物体上的存活的病原体,使疫点无害化。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标准,对李某家庭生活垃圾进行专门处理。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再次呼吁,同时段的接触人员,要第一时间报所在社区、村居登记,由各社区、村居向市卫健部门报告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身体情况,或致电开平市防疫专线电话(0750-2215899)登记和咨询检测就诊方法,并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天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监测过程中,如发现自己或周边人有异常情况,请立即戴口罩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检测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自1月21日起14天后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根据有关防控工作指引,可以不用向社区、村居或有关部门登记。

2月1日确诊:江门第3例(鹤山首例)


一、第三例患者情况
第三例患者为苏×娇,女,56岁,湖北省孝感人,是武汉市武昌一家医院肠胃科护理人员,1月19日,在武汉工作期间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曾在武汉输液治疗,症状好转后到鹤山探亲。1月22日,苏×娇乘坐T369班次火车(座位为8车14号下铺),从武昌站出发,于1月23日凌晨5时18分到达广州火车站,然后徒步到省汽车站坐车到鹤山,其儿子到鹤山车站将她接到位于鹤山市雅瑶镇龙翔花园的住处。

在鹤山期间,1月 24日 (除夕),苏×娇与儿子、儿媳、孙女及老公的妹妹、老公的妹夫共6人,在鹤山江夏山庄单独包间聚餐。此后两天一直居家休息。1月27日,苏×娇再次出现低热,体温37.5°C,咳嗽等不适症状,其儿子立即将她送到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1月31日,江门市疾控中心采集苏×娇的咽拭子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PCR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二、第三例患者排查情况
经过多方走访、调查,目前已排查出苏×娇密切接触者12人,其中3名为患者的儿子、儿媳、孙女,均已在雅瑶卫生院集中隔离,目前体温检测均无异常;另5名是与患者曾搭乘同一辆大巴从广州到鹤山的人员,1名为司机,现在茂名市居家隔离,同行的4名乘客有1人目前在广州,其余3名在鹤山乘客均已找到并集中隔离。市外2名人员信息已报当地政府加强监测。
1月24日(除夕)晚苏×娇等6人在江夏山庄聚餐时接触的2名餐厅服务员已集中隔离。苏×娇老公的妹妹、老公的妹夫住蓬江区棠下镇,已由蓬江区政府落实隔离措施。
12名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措施,进行医学和健康观察,目前暂无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
对苏×娇在江门鹤山的住所、使用过的楼梯、车辆、聚餐地等,已开展卫生消毒。对患者住所整栋楼,正进行终末消毒。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标准,对患者家庭生活垃圾已专门处理。

1月31日确诊:江门第2例


一、第二例确诊病例基本情况


第二例确诊病例姓陈,为首例确诊病例陈某的侄女陈×庆(湖北省孝感人)。1月20日凌晨2时许,陈×庆一家4人(其他3人为其父母、弟弟)与叔叔陈某一家四口一道回湖北孝感老家过年,1月24日吃完团年饭后开车返回江门,于1月25日晚8时许到达江海区江海一路2号(为同一栋单体楼)住处。


1月28日,江门市疾控中心检出陈某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后,立即对其他一同回湖北的7名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采样,陈×庆病例被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由于暂无任何临床症状,市疾控中心判断其为阳性检测的感染者,随后在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接受医学观察。1月30日,拍胸片提示,陈×庆疑似病例有新型肺炎的临床症状,白细胞升高,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结果,对照国家第四版诊疗标准,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陈×庆在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病情较轻,为轻症病例。陈×庆父母、弟弟3人为其密切接触者,正接受隔离观察,状况良好。


二、第二例确诊病例排查情况


通过走访、调查确认,1月25日晚,陈×庆与家人返回江海区住处后,1月26日、1月27日,陈×庆与妈妈曾到楼下附近早餐店、药店、菜市场、面包店、超市短暂停留。两人外出一直带有口罩,所有支付均用手机支付。相关人员已基本排查清楚,除就餐的“南阁餐厅”早餐店人员需要居家隔离观察外,陈×庆没有与其他人有过近距离接触。


陈×庆的爸爸及弟弟从湖北回家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外出,没有与外界接触。


陈×庆一家人住所、住所周边小区及陈×庆短暂停留过的早餐店、药店、市场、面包店、超市,均已经进行全面消毒。其住所生活垃圾已经按医疗垃圾处理。
对与陈×庆接触过的人员,基本上已登记好信息,并已多次进行健康随访,目前没有异常情况。

1月29日确诊:江门第1例,目前已退烧


 一、首例病例有关情况


经过走访、调查得知,1月20日凌晨2时许,患者陈某(47岁,湖北省孝感市人,住江门市蓬江区海逸城邦)一家四口,与其弟弟一家四口,分别驾驶两辆汽车,从住所出发,前往湖北省孝感市。陈某于1月21日凌晨2时许到达孝感市老家。1月24日吃完团年饭后,于当晚11时30分与弟弟一家分别驾车出发,启程返回江门。


1月25日晚8时46分,陈某到达海逸城邦,一家人从地下停车场乘电梯回家休息。1月26日上午10时9分戴口罩出门,乘电梯到停车场自驾小汽车,于10时16分到达蓬江区篁庄加油站加油,加油时,带着口罩的陈某没下车,打开车窗,将油卡交给加油员,加油员加油后将油卡递给陈某。陈某于10时19分驾车离开。10时30分,陈某到大昌超市海逸城邦店负一停车场,随后乘电梯到大昌超市购物,11时22分购物后乘电梯到负一层停车场,取车后返回海逸城邦住处。一路均戴了口罩。此后,陈某一家四口一直待在家中。


1月27日晚,陈某感觉不舒服,经测量发现体温37.6℃,当晚11时许一家四口到江门市中心医院就诊,测出陈某体温38℃,陈某当即被隔离治疗。陈某妻子及两名子女返回家中居家隔离。


目前,陈某在江门市中心医院隔离住院治疗,连日检测显示,陈某病情较轻。


二、接触者排查情况


密切接触者为陈某妻子、子女3人,弟弟一家四口,一共7人。陈某妻子、女儿回家后,一直居家隔离。医疗机构多日上门检测体温均无异常,为稳妥起见,30日上午陈某妻子、子女也被送往医院进行健康观察,目前无发烧、咳嗽感染症状出现。市中心医院收治陈某后,有关方面已对陈某弟弟一家隔离,进行医学和健康观察,有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公布。


与陈某在海逸城邦共乘一部电梯的人员先后共有6人。这6人已分别找到,已全部落实居家隔离。


排查发现,1月26日,陈某在篁庄加油站近距离接触了一名加油员,在超市结账前后接触了收银员1人和排队结帐的13人(共14人)。部分人员已联系上,已居家隔离。由于陈某始终戴有口罩,目前没有发现交叉感染情况。


三、进一步加大对同活动场所人员的排查


有关方面已多次对陈某住所、使用过的电梯、经过的地下停车场、购买物品经过的超市收银台货架等,开展卫生消毒处理。对患者住所整栋楼,市卫生健康部门已于1月30日上午10时进行了终末消毒(传染源出院、转移、死亡而离开疫点或终止传染状态后,对疫点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以消灭病人所播散的、遗留在居室和各种物体上的存活的病原体,使疫点无害化。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标准,对陈某家庭生活垃圾进行专门处理。


对同时段在超市其他接触人员,市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排查。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再次呼吁,同时段在大昌超市(海逸城邦店)购物的其他市民,建议第一时间电话报所在社区登记,由各社区向卫健部门报告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反馈情况。相关人员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监测过程中,如您或您的家人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或直接前往江门市中心医院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一定全力以赴严防病毒的传播、阻止疫情的蔓延,最大限度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也恳请全市人民群众近期尽量不要出门,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若必须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有异常一定要及时就医。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一旦发现疫情,请第一时间联系卫生健康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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